張彭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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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代表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892年4月22日 大清天津市 |
逝世 | 1957年7月19日 美國新澤西州納特里 | (65歲)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蔡秀珠 |
兒女 | 女兒:張明珉、張新月 |
父母 | 父:張久庵 |
親屬 | 兄:張伯苓 女婿:鄭師拙[1] |
張彭春(P. C. Chang,1892年4月22日—1957年7月19日),字仲述,中國天津人,張伯苓的胞弟,專長在戲劇和文學方面,中國駐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代表、聯合國大會《世界人權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張彭春出生在中國,他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接受高等教育。他回到中國之後,成為天津南開大學的教授。在1937年日本侵略中國後,他加入南開大學抗日活動。侵華日軍佔領天津時,他改扮女裝逃離天津。他曾協助國民政府在歐洲和美國促進人們認識南京大屠殺,之後他在芝加哥大學任教。
生平
1892年生於天津,因出生時父親張久庵已59歲而得乳名「五九」,此後演化出暱稱「九兒」以及雅號「九先生」[2]。1904年入天津敬業中學(即天津南開中學前身),1908年畢業並考入保定高等學堂。1910年考取北京游美預備學務處(清華學堂前身),作為第二屆庚款游美生入讀克拉克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1915年獲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文學碩士學位、教育學碩士學位。1916年回中國。1916年至1918年任南開學校專門部主任兼代理校長。[3]
1919年赴美攻讀哲學,192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博士學位。1922年7月至同年12月間,應中華教育改進社之邀,赴歐考察各國教育制度。1923年至1926年任清華學校教授兼教務長。1926年任南開中學主任、南開大學教授。1929年赴美,1931年任教於芝加哥大學。中國抗日戰爭開始後,從事中國國民外交活動。
1938年代表天津出席第一屆國民參政會。1940年起,正式擔任國民政府外交官,先後過擔任駐土耳其公使、駐智利公使。
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
1946年聯合國大會期間,任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7月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華民國代表。1947年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
張是引進儒家孟子的思想,結合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élēs)的理性思想,提醒良知為人類共有,翻成英文叫conscience(良心),也應該體現在宣言中,而令宣言第一條中,將理性與良知都擺在同樣的位置[4]。
晚年
1952年初退休。1957年7月19日因心臟病發作逝世於美國新澤西州,終年65歲。[5]
參見
參考文獻
- ↑ 回到南开的日子里. 北方網. 2011-10-16 [2020-10-15].
- ↑ 张彭春与“新月派”. 中華讀書報. 2008-08-08 [2020-10-15].
- ↑ Chang, Peng-Chun. 哥倫比亞大學.(英文)
- ↑ 杨凤岗(杨小赵译) 对于《世界人权宣言》 中国人应当引以自豪. 普渡大學中國宗教與社會研究中心(The Center on Religion and Chinese Society at Purdue University). 2014-11-03.
- ↑ 引用錯誤: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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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 全體會議記錄(部分),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