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属于公有领域,因为2005年芬兰版权法规定,所有“艺术作品”在创作者去世70年后在芬兰进入公有领域;若是匿名作品,如果作者的身份在该作品出版70年内从未公开,则在匿名作品发表70年后在芬兰进入公有领域。注:根据芬兰著作权法第49条第a款,若图片不被视为“艺术作品”,其保护期减按创作后50年计算;1966年1月1日之前创作且不被视为艺术品的照片,在芬兰属于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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