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骨坡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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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坡古人类化石遗址
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巫山县大庙区
地点四川省巫山县大庙区
时代旧石器时代
编号110
龙骨坡遗址
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点四川省巫山县
地点四川省巫山县
时代更新世
编号1
龙骨坡遗址
第一批重庆市(直辖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巫山县庙宇镇
时代更新世
编号1
登录2000年9月7日

龙骨坡遗址,又称巫山猿人遗址[1],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龙坪村龙骨坡,发掘于1986年,是中国早期人类化石遗址。龙骨坡遗址占地约1300平方米[1],经过先后三次的现场发掘,在遗址发现了古人类门齿和带犬齿的颌骨化石,以及数十件与人类化石同一层次的巨猴剑齿虎双角犀等化石。经考证,这些化石属早更新世,距今204万年,其人类化石被称为巫山人,与东非早更新世能人处于同一进化水平。

龙骨坡遗址的重大发现,填补了中国早期人类化石空白。1995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黄万波等中国学者与美国、荷兰及加拿大的合作研究小组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提出龙骨坡遗址出土的似人牙齿和一段下颌骨残段属于直立人遗存。但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议。

2011年再次发掘,将持续到2015年[1]

1991年4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996年11月20日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000年9月7日列为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4]

注释

  1. 1.0 1.1 1.2 龙骨坡遗址第四次发掘工作启动. 科学时报. 2011-11-18 [2011-11-18].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3.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96〕47号,1996年11月20日
  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渝府发[2000]83号,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