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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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秉中(1654年—1718年),字惟一,清朝官员。奉天海城人。

荫监生出身。康熙二十年(1681年)任山东范县知县[1]。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陞贵州黔西州知州。历刑部员外郎、吏部郎中、监察御史、内阁侍读学士。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改福建巡抚。次年革职。康熙五十一年给还原品。乾隆十八年入祀名宦祠。

参考文献

  1. 《山东通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7卷 ,152-153:黄秉中字惟一奉天人康熙二十年为范县知县下车已值三月不雨秉中徒步拜祷甘霖立沛捐修学宫建义仓义学士民均有所赖又阐扬节孝不遗侧陋大者申请坊表小者奖以旗额一时激劝者甚多输粮每岁全完不闻鞭扑升任后民感而祀之
  •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 ,27册62卷 ,609-613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前任:
许嗣兴
福建巡抚
1710年上任
继任:
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