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越(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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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越(9世纪—10世纪),冲远,中国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官员

生平

早期仕途

燕人。年轻时举进士,精于词赋。[1]有名于燕赵之地,精警有才思。[2][3]

后唐年间,卢文进昭义军节度使,具礼币招纳高越为宾客。卢文进改任安远军节度使,高越也随行,被任为掌书记。卢文进次女才貌双全,能作文,时人号为女学士,高越爱慕,谒见卢文进,卢文进把她嫁给高越。[1][2][3][4]

效力南唐

清泰三年(936年),后晋契丹支持下灭后唐。卢文进南下投奔吴国,高越随行。他们先投靠武昌军节度使张宣,高越久不被张宣所知,就以鹰为题作诗讥讽张宣。[1][2][3]

高越到吴都城广陵后,被吴以为秘书郎。摄政徐知诰爱其文章。时徐知诰被封齐王,建立齐国,祷祀燕饯之文多是高越所撰。[1][2][3]

徐知诰改名李昪,建立南唐,为南唐烈祖;高越迁水部员外郎,改祠部、浙西营田判官,与江文蔚都以能作赋闻名江表,时人谓之“江高”。[1]江淮人士品论人物,都称高越为首。[2][3]

高越后又任水部郎中,赐紫色印绶。[5]烈祖子南唐元宗保大二年(944年)三月,卢文进去世。户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冯延巳诬告卢文进,想没收卢文进的财产和田宅,卢文进诸子被下狱。四年(946年)正月,高越上表反驳,并直指冯延已过错,词气甚厉。当时冯延巳正当权,人们赞赏高越的勇气。结果元宗怒了,将高越交执法官吏处置,贬为蕲州司士参军,[6]但冯延巳的弹劾也被搁置,卢家得以保全。后来江文蔚也举高越为卢家辩护事弹劾冯延巳之恶。[1][2][3][7]

高越迁军事判官,与隐士陈曙结交,淡泊荣利。久后,移广陵令,判吏部铨(选官),曾任侍御史知杂,任上曾奏改通事舍人班位,后被博士陈致雍质疑“使通事舍人以卑处尊之上,甚得不便”;[8]高越后历任元帅府掌书记、起居郎、中书舍人,淮南与军事有关的文书诏令多出高越之手,援笔立成,辞采温丽,元宗以为称职,待他与二徐(烈祖养弟徐知证徐知谔)相等,且累年不徙官。[1][2]曾奉命召陈曙,陈曙不应。[9]

元宗迁都南昌时,高越与徐铉曾劝隐士史虚白让两个儿子做官,史虚白说自己的儿子若贤可辅佐明主,若愚可孝养其母,他并不介意,不敢劳烦二人。二人愧叹。[10]

元宗子南唐后主继位,高越才迁御史中丞、勤政殿学士、左议谏大夫、兼户部侍郎、修国史。因四肢疾病而残废,久后卒,年六十二,谥;贫穷得不能下葬,后主给他下葬费用,世人叹其清廉。[1][2][3]

高越兄袁州别驾高操早卒。高操子高远亦效力南唐。[1]

作品

  • 鹰诗,有各种分歧记载:
  1. 晴空不碍摩天翮,未肯平原浅草飞。
  2. 雪爪星眸世所稀,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
  3. 雪爪星眸众鸟归,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

轶闻

  • 郑文宝南唐近事》称其投靠的武昌军节度使为“李公”,待高越以殊礼,将要把爱女嫁给他,高越明白其意,于是在屋壁题鹰诗:雪爪星眸众鸟归,摩天专待振毛衣,虞人莫谩张罗网,未肯平原浅草飞。于是不告而去。《十国春秋》从陆游南唐书》《唐余纪传》记载,未取。
  • 马令南唐书》载:南唐灭时,举朝称庆,只有高越指出取之甚易,但观诸将之才,善守为难。但《十国春秋》引陆游《南唐书》记为高远事。

评价

  • 《十国春秋》论曰:、远联镳,虽之二陆何加焉![1]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十国春秋·高越传》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马令《南唐书》
  3. 3.0 3.1 3.2 3.3 3.4 3.5 3.6 陆游《南唐书》
  4. 马令《南唐书》误作卢文进为“威武军节度使”。
  5. 徐铉《浙西判官高越可检校水部郎中赐紫制》《浙西判官高越可水部郎中制》
  6. 《资治通鉴》卷二百八十五
  7. 《劾冯延已魏岑疏》
  8. 《奏排龙墀班状》
  9. 《十国春秋·陈曙传》
  10. 《十国春秋·史虚白传》
  11. 《宋史》卷二百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