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温(曹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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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温
出生7世纪
唐朝
逝世710年7月24日
唐朝长安
职业唐朝官员

韦温(7世纪—710年7月24日[1]),唐朝官员,唐中宗及其子唐殇帝年间为宰相。为其堂妹、唐中宗有权势的妻子韦皇后所信,中宗死后,韦皇后在政变中被杀,他也被杀。

家世

韦温生年不详。父韦玄俨唐高宗末年为许州刺史。韦温叔父韦玄贞之女即韦温堂妹是高宗皇太子李哲的太子妃。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崩后,李哲继位,即唐中宗,韦玄贞也因是皇后的父亲而被迅速提拔为豫州刺史。但不久中宗即和作为摄政维持实权的其母武太后(后称武则天)冲突,其中部分原因是他急于提拔韦玄贞为侍中光宅元年(684年)二月,武太后废唐中宗为庐陵王,[2]流放其夫妇。后她于天授元年(690年)自己夺取帝位为“皇帝”。韦温因此不能因堂妹得到帮助,还在为汴州司仓参军时因贪赃被杖责和免职。[3][4]

唐中宗复位期间

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被推翻,时为皇太子、已改名李显的李哲复位。他的妻子再度成为皇后。韦后的父亲韦玄贞已在流放中死去,弟弟韦洵、韦浩、韦洞、韦泚也已被蛮族首领宁承基所杀,韦温作为韦后最近的本家男性亲属,被提拔为礼部尚书,封鲁国公。因韦后想提拔亲属,他的很多亲戚也蒙受了荣宠。[2][4]韦温后又兼扬州大都督,改封曹国公[5]

景龙二年(708年)三月,宰相宗楚客纪处讷、韦后女安乐公主李裹儿丈夫太常卿武延秀、韦温等因封户多在河南道、河北道,说服朝廷诏两道如遇水旱,以蚕折租。[6][7]

三年(709年)三月,韦温被任为太子少保(当时并无皇太子,这完全是荣衔),遥授兼扬州大都督,授同中书门下三品,为实质宰相[2][4][5][8][9]

韦温忌惮宰相苏瑰正直,不敢中伤他。[3]他也想巩固权位,引用友党,公卿虽害怕,但他无能,不如武氏之凶炽。[4]曾监修国史。[10]

身亡

四年(710年)六月,中宗暴崩,传统史家相信这是韦后及李裹儿实施的毒杀,以使韦后最终能如武则天那样成为“皇帝”,李裹儿也能成为皇太女。韦后初不发丧,立即发府兵五万屯京师,提拔韦温为总知内外守捉兵马事,[5][11]守卫和救援宫廷、掖庭,以韦温族弟卫尉卿韦璿、侄长安令韦播、外甥郎将高嵩分领左右羽林军[2][4][9][12]

在中宗妹太平公主昭仪上官婉儿安排下,中宗庶子李重茂将被立为皇帝,韦后作为皇太后摄政,中宗弟曾是皇帝的相王李旦太尉参谋政事。上官婉儿将这些内容写进了中宗的遗诏。韦后召宰相韦巨源萧至忠、宗楚客、纪处讷、韦温、李峤韦嗣立唐休璟赵彦昭、苏瑰、韦安石等十九人入宫会议。宗楚客反对遗诏,秘密对韦温说这将使得韦后和李旦要频繁磋商,有违“嫂叔不通问”的礼节。韦、宗率其他宰相上表请韦后临朝,苏瑰认为遗诏不可改,但当韦、宗发怒后也害怕,只得从之,于是李旦没有受任参谋政事。[3][13]李重茂不久登基,即唐殇帝,韦后作为皇太后摄政。[9]

宗楚客畏惧李旦和太平公主,劝韦太后和韦温杀掉他们,并与韦温和李裹儿、纪处讷等商议谋杀殇帝。[14][15]太平公主和李旦之子临淄王李隆基闻讯,计划政变,而韦播、高嵩为了立威苛待万骑招怨使得政变更容易了。李隆基趁机鼓动万骑起事反对韦氏一党。7月21日,太平公主和李隆基起事,李隆基率公主子卫尉卿薛崇简、苑总监钟绍京、前朝邑尉刘幽求领万骑到左羽林军杀韦璿、韦播、高嵩,获取羽林军支持,乱兵杀韦太后和李裹儿。李旦辅政。但韦温却不知为何在24日才在东市之北被万骑处决。韦温死后,宗族遭戮。[2][4][12]同时被杀的还有内将军贺娄氏、纪处讷、宗楚客、武延秀、散骑常侍马秦客国子祭酒叶静能、司农卿赵履温、光禄少卿杨均、韦温侄掌左屯营驸马都尉韦捷、韦温族弟韦婴、宗楚客弟将作大监宗晋卿、卫尉卿王哲、太常卿李{王曳}、将作少匠李守质及武氏宗族等,[5][9][11]韦巨源、殿中监张涉为乱兵所杀。[16][17]韦嗣立险些遇害,仅因是李旦嫡长子宋王李成器的姨父而被其救护幸免。[13]殇帝下诏大赦,称中宗系被韦温、马秦客、叶静能、宗楚客、纪处讷、武延秀、赵履温、杨均等鸩杀。[18]

李旦后登基为唐睿宗,谥韦巨源为昭,户部员外郎李邕反驳,指韦巨源当初在辅政遗诏一事中迎合韦温,导致韦后临朝、韦温当国。[19]后睿宗下诏立平王李隆基为皇太子时,在诏书中说“韦温、延秀,朋党竞起”。[14][20]李隆基登基为唐玄宗后,开元二年(714年),国子祭酒韦嗣立、青州刺史韦安石、刑部尚书赵彦昭等因当初身为宰相不能制止宗楚客、韦温改遗诏之事被弹劾,被贬,[13]韦安石愤激而死。[21][22]约九年(721年),魏州刺史张廷珪上书,请求恢复河南道、河北道水旱旧制,[7]获准。[6]

参考文献

  1. 《新唐书》卷六十一·宰相表上
  2. 2.0 2.1 2.2 2.3 2.4 《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三
  3. 3.0 3.1 3.2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五
  4. 4.0 4.1 4.2 4.3 4.4 4.5 《新唐书》卷二百零六
  5. 5.0 5.1 5.2 5.3 《旧唐书》卷七
  6. 6.0 6.1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八
  7. 7.0 7.1 张廷珪《请河北遭旱涝州准式折免表》
  8. 《新唐书》卷四
  9. 9.0 9.1 9.2 9.3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九
  10. 吴兢《请总成国史奏》
  11. 11.0 11.1 《新唐书》卷五
  12. 12.0 12.1 《旧唐书》卷五十一
  13. 13.0 13.1 13.2 《旧唐书》卷八十八
  14. 14.0 14.1 《旧唐书》卷八
  15. 《诛韦氏制》
  16. 《旧唐书》卷八十五
  17.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三
  18. 《大赦诏》
  19. 李邕《又驳韦巨源谥议》
  20. 《立平王为皇太子诏》
  21. 《旧唐书》卷九十二
  22.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