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光(1919年9月—2014年5月29日),原名刘效文,男,山东莱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陈克光是山东莱芜市辛庄镇下三山村人。1944年4月,担任历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50年1月,任中南公安部干部科科长、政保处副处长。1953年3月,任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公安厅副厅长、省委政法部副部长等职。1957年7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1963年1月任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下放江西景德镇。1978年,担任文革后重建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1979年12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0年受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2014年5月29日,于南昌逝世,享年95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