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奖 Golden Horse Awa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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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届金马奖 | |
金马奖标志 | |
授予对象 | 华语及华人电影[1] |
日期 | 每年11月 |
地点 | 中国台湾(详见举办地点) |
主办单位 | 台湾地区所谓“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台湾当局捐助) 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 |
主持人 | 详见颁奖典礼主持 |
节目 | 金马奖星光大道 金马奖颁奖典礼 |
奖励 | 金马奖奖座[2] |
首次颁发 | 1962年10月31日 |
最近颁发 | 2023年11月25日 |
官方网站 | www |
金马奖(英语译名:Golden Horse Awards,简写为GHA)是中国台湾地区电影奖之一,与金钟奖和金曲奖并列为台湾三大娱乐奖。“金马”之名取自金门及马祖地名的字首。1962年创始时,由台湾当局新闻行政主管部门主办,1990年起,移交给台湾当局新闻行政主管部门捐助的所谓“电影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影展执行委员会[3]。
金马奖每年举行一次颁奖典礼,现行有23个正式竞赛奖项颁发,凡作品符合逾半对白使用华语皆能报名角逐;若作品无对白,则导演皆华人且主创工作人员半数以上为华人者亦能报名[4]。
竞逐资格
创立之初,金马奖旨在奖励台湾岛内的汉语影片,规定报名角逐的影片须获得台湾当局批准,内容以汉语发音或配音,能配合政策或具深厚伦理教育意义,且申请者须为台湾岛内制片公司、曾参加当地所谓“演员自由公会”(即台湾当局主持的、亲国民党当局的“反共”演员组织)或经台湾当局外事主管部门认可的所谓“华侨厂商”。
1991年起,金马奖放宽至华裔人士都可参加个人奖项的报名,但需加入台湾、香港两地的电影团体者为限。台湾当局“陆委会”在1992年通过开放中国大陆编导演比例不超过半数的电影上映后,金马执委会紧接着在1993年开放符合此资格影片报名,同时该片的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个人奖项的报名,但所谓“外籍人士”需参加3部以上台湾电影制作,并提出加入台湾、香港两地相关电影团体的证明书始可报名。1994年,金马执委会决议,中国大陆编导演比例超过半数的影片,即使得到第一类国际影展竞赛单元奖项并取得台湾当局批准文件,仍无法参加金马奖。1996年起,只要影片是以华语为主要发音语言(包括闽南语和其他方言)都可报名参赛,中国大陆电影首度纳入参赛范围。[5]
金马奖自1997年起定位为全球华语影片竞赛。1999年起进一步取消报名影片须获得台湾当局批准文件和中国大陆影片须获得有关单位认证的资格限制。2000年起,只要影片的主要创作人员[a]有半数为台湾电影人,都享有评审团大奖和特别奖的报名资格。2003年起也不再限定须以华语为“主要”发音,只要片中涉及华人地区所使用的主要语言或方言,都可报名。2007年起,只要导演加上半数主要创作人员为华人的影片都可报名。2010年起,导演和其他主要创作人员中有5名(含)以上为华人的影片都能角逐。2016年起,导演和其他主要创作人员中有7名(含)以上为华人的影片都能角逐。[5][6]
评审制度
1978年,时任台湾当局新闻行政主管部门代理负责人宋楚瑜于邀请影坛人士座谈征询意见后,决定仿效奥斯卡金像奖实施两阶段评审制度,即第一阶段评审阅毕全部参赛影片后,开会讨论,表决提出入围影片及各单项名单并公布,然后再评选得奖名单、于颁奖典礼时公布最后结果;[7]此制于1978年试办、自1979年起正式实施。
金马奖历来是采取似法国戛纳电影节的评审团制度,由金马执委会遴选电影从业人员和影评人等10多名专业人士组成,亲自全程参与审片工作,但不得连续两年担任。电影基金会董监事、金马执委会执行委员和当届有制作影片参赛者都不能担任评委。评审工作分为初选、复选和决选三个阶段。所有报名影片进入初选阶段后,透过公开讨论和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须获半数以上初审委员推荐才能进入复选阶段。复审委员再对影片类、个人类奖项和年度台湾杰出电影工作者进行公开讨论、不记名投票,进而产生入围名单;名单经评审团签名后,于复选会议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公布。决选会议在颁奖典礼当天召开,针对入围名单公开讨论和不记名投票,得奖者须获半数以上复选和决选评委支持;且仅有当届评审团主席、金马执委会执行长和律师知道得奖结果,经由专业律师公证弥封后,才在颁奖典礼中揭晓。
颁奖典礼
早年的金马奖并无入围名单,得奖者也是提前公布,所有的得奖者皆排排站的由台湾当局官员颁奖。一直到1978年才有入围名单,而当年的颁奖典礼也都选在10月30日或31日于台北市中山堂举办,藉以向蒋介石祝寿。[8]
金马奖项
注释
- ↑ 包括:导演、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原著剧本或改编剧本、摄影、美术设计、剪辑、原创电影音乐和音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