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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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炯(504年—562年),礼明[1][2]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3][4]南梁西魏南陈官员。

梁武帝天监三年(504)生。沈炯的祖父沈瑀是南梁寻阳郡太守;父亲沈续是王府记室参军。沈炯年少才智出众,为时人所重,最初任官王国常侍,改任尚书左民侍郎,外任吴县县令。侯景之乱时,吴郡太守袁君正支援京师,委派沈炯代理郡事。到京城失守,侯景部将宋子仙占据吴兴,遣派使者征召他担任书记;他借词说生病推却,宋子仙听后很生气,命人杀死他。沈炯脱去衣服准备斩首,但被路边桑树阻碍,就改到其他地方处决,突然获救。宋子仙爱才,最后都逼令他掌管书记[3][4]。后来宋子仙被王僧辩击败,王僧辩早听闻沈炯的才华,在军中买起他,卖他的人获得铁钱十万,于是王僧辩的军事文书都出自他手中。到梁简文帝遇害,地方官员向江陵上表劝进,王僧辩吩咐沈炯写作表书,文笔通顺,其他作品都及不上[5][6]

陈霸先南下,和王僧辩在白茅湾会合登坛设盟,沈炯为他们写盟约。及后侯景东奔到吴郡,俘虏他的妻子虞氏和儿子沈行简,一同杀害,沈炯的弟弟带着他的母亲逃脱。平定侯景后,梁元帝怜悯他的妻儿遇害,特封他为原乡县侯,食邑五百户。王僧辩出任司徒,任用他为从事中郎,之后梁元帝征任为给事黄门侍郎,领尚书左丞[7][8]西魏夺取荆州,他被俘虏,唯西魏人礼遇他,授官仪同三司。沈炯因为母亲在江东,经常思念南梁,害怕西魏人爱惜他的文才留住,于是闭门谢客,不和别人交往;写作文章后立刻丢掉,不准流传。他曾独自行经汉武帝的通天台,写下思乡的文章上奏。付奏后,当晚沈炯梦见有皇帝居所,守卫森严,他就详细说明心事,有人说:“很不舍得让你走,不知道何时能再见面。”几天之后,他和王克等人就被放回南梁,绍泰二年(556年)回到建康,除授司农卿,迁官御史中丞[9][10]

陈霸先受禅建立南陈,加沈炯为通直散骑常侍,仍然任职御史中丞;他以母亲年纪老迈而上辞官养老,但朝廷不准。当初,陈霸先曾称沈炯适宜辅助君主,军国大政都让他参与筹划,继位的陈文帝也重用他,打算让他尊荣显贵。永定三年(559年)适逢王琳侵犯大雷留异割据东部,文帝欲给沈炯立功,就解任他中丞职务,加号明威将军,送还家乡聚集部众。天嘉三年(562年),因病在吴中去世,享年五十九岁。[11]文帝听闻后即日办理丧事,并遣使者拜祭,赠侍中恭子,有文集二十卷传世。[12]

引用

  1. 《陈书校勘记·卷十九·列传第十三·一》:沈炯字礼明 “礼明”南史作“初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引何焯说,云作“礼明”是。
  2. 《南史校勘记·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一》:沈炯字初明 “初明”陈书作“礼明”。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六四引何焯说,以为当作礼明。
  3. 3.0 3.1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沈炯字礼明,吴兴武康人也。祖瑀,梁寻阳太守。父续,王府记室参军。炯少有隽才,为当时所重。释褐王国常侍,迁为尚书左民侍郎,出为吴令。侯景之难,吴郡太守袁君正入援京师,以炯监郡。京城陷,景将宋子仙据吴兴,遣使召炯,委以书记之任。炯固辞以疾,子仙怒,命斩之。炯解衣将就戮,碍于路间桑树,乃更牵往他所,或遽救之,仅而获免。子仙爱其才,终逼之令掌书记。及子仙为王僧辩所败,僧辩素闻其名,于军中购得之,酬所获者铁钱十万,自是羽檄军书皆出于炯。及简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于江陵劝进,僧辩令炯制表,其文甚工,当时莫有逮者。
  4. 4.0 4.1 《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沈炯字初明,吴兴武康人也。祖瑀,梁寻阳太守。父续,王府记室参军。炯少有俊才,为当时所重。仕梁为尚书左户侍郎、吴令。侯景之难,吴郡太守袁君正入援建邺,以炯监郡。台城陷,景将宋子仙据吴兴,使召炯,方委以书记,炯辞以疾,子仙怒,命斩之。炯解衣将就戮,碍于路间桑树,乃更牵往他所,或救之,仅而获免。子仙爱其才,终逼之令掌书记。及子仙败,王僧辩素闻其名,军中购得之,酬所获者钱十万,自是羽檄军书,皆出于炯。及简文遇害,四方岳牧上表劝进,僧辩令炯制表,当时莫有逮者。
  5.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及子仙为王僧辩所败,僧辩素闻其名,于军中购得之,酬所获者铁钱十万,自是羽檄军书皆出于炯。及简文遇害,四方岳牧皆上表于江陵劝进,僧辩令炯制表,其文甚工,当时莫有逮者。
  6. 《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及子仙败,王僧辩素闻其名,军中购得之,酬所获者钱十万,自是羽檄军书,皆出于炯。及简文遇害,四方岳牧上表劝进,僧辩令炯制表,当时莫有逮者。
  7.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高祖南下,与僧辩会于白茅湾,登坛设盟,炯为其文。及侯景东奔至吴郡,获炯妻虞氏,子行简,并杀之,炯弟携其母逃而获免。侯景平,梁元帝愍其妻子婴戮,特封原乡县侯,邑五百户。僧辩为司徒,以炯为从事中郎。梁元帝征为给事黄门侍郎,领尚书左丞。
  8. 《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陈武帝南下,与僧辩会白茅湾,登坛设盟,炯为其文。及景东奔,至吴郡,获炯妻虞氏及子行简,并杀之,炯弟携其母逃免。侯景平,梁元帝湣其妻子儿女婴戮,特封原乡侯。僧辩为司徒,以炯为从事中郎。梁元帝征为给事黄门侍郎,领尚书左丞。
  9.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荆州陷,为西魏所虏,魏人甚礼之,授炯仪同三司。炯以母老在东,恒思归国,恐魏人爱其文才而留之,恒闭门却扫,无所交游。时有文章,随即弃毁,不令流布。尝独行经汉武通天台,为表奏之,陈己思归之意。……奏讫,其夜炯梦见有宫禁之所,兵卫甚严,炯便以情事陈诉,闻有人言:“甚不惜放卿还,几时可至。”少日,便与王克等并获东归。绍泰二年至都,除司农卿,迁御史中丞。
  10. 《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魏克荆州,被虏,甚见礼遇,授仪同三司。以母在东,恒思归国,恐以文才被留,闭门却扫,无所交接。时有文章,随即弃毁,不令流布。尝独行经汉武通天台,为表奏之,陈己思乡之意。……奏讫,其夜梦有宫禁之所,兵卫甚严,炯便以情事陈诉。闻有人言:“甚不惜放卿还,几时可至。”少日,便与王克等并获东归。历司农卿,御史中丞。
  11. 陈寅恪《读〈哀江南赋〉》称沈炯卒于永定三年(559年)。刘师知《侍中沈府君序集》:“今乃撰西还所著文章,名为《后集》。”《中古文学史料丛考》卷四“沈炯集卷数”条云:“以刘序观之,似《后集》即炯卒后刘师知所编。”天嘉二年十二月,留异拥据东境,天嘉三年三月,“破留异于桃枝城”。《侍中沈府君集序》一文应作于陈文帝天嘉三年。
  12.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高祖受禅,加通直散骑常侍,中丞如故。以母老表请归养,诏不许。初,高祖尝称炯宜居王佐,军国大政,多预谋谟,文帝又重其才用,欲宠贵之。会王琳入寇大雷,留异拥据东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将军,遣还乡里,收合徒众。以疾卒于吴中,时年五十九。文帝闻之,即日举哀,并遣吊祭,赠侍中,谥曰恭子。有集二十卷行于世。”《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陈武帝受禅,加通直散骑常侍。表求归养,诏不许。文帝嗣位,又表求去,诏答曰:‘当敕所由,相迎尊累,使卿公私无废也。’初,武帝尝称炯宜居王佐,军国大政,多预谋谟。文帝又重其才,欲宠贵之。会王琳入寇大雷,留异拥据东境,帝欲使炯因是立功,乃解中丞,加明威将军,遣还乡里,收徒众。以疾卒于吴中,赠侍中,谥恭子。有集二十卷行于世。”

参考文献

  • 陈书》·卷十九·列传第十三
  • 南史》·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