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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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秉之(381年—440年),玄叔济阳考城人。祖父为东晋太常江逌,父亲是给事中江纂。东晋末及南朝宋官员,以地方治绩优良而闻名。

生平

江秉之年少丧父,他就承担起照顾七名年幼弟妹的责任,为他们的成长及婚嫁尽心尽力。秉之初入仕为丹阳尹刘穆之的前军府参军,后任刘裕的徐州主簿,又转世子中军参军。永初元年(422年),刘裕篡晋,秉之依惯例任员外散骑侍郎,补太子詹事丞。永初三年(424年)宋少帝即位改任尚书都官郎,后外任永世县令及乌程县令,在三吴当地以良好的治绩而闻名。入为建康县令后亦以严厉苛察的治理方式整顿好这个京师重地。秉之接着获殷景仁请为领军司马,后又再到三吴任山阴县令,由于山阴县人口多,事务繁重,要处理的诉讼纠纷往往多得办公府庭常常有数百人聚集待决,江秉之却以简便之法去应对,减省了很多工作量。有宋一朝就唯有他和顾觊之能这样。因为他在地方治理有方,故先后调为新安太守及临海太守,都以简约政风而闻名。元嘉十七年(440年)去世,享年六十。

江秉之历年为官的俸禄都分给了亲戚故友,妻儿生活却很贫困,有人曾劝他经营田产,但秉之却板起面说:“食禄之家,岂可与人竞利。”拒绝与民争利。

家庭

  • 江徽,吴令,太子刘劭夺位时江徽因是其政敌徐湛之党羽而被其杀害。

  • 江谧,江徽子。南齐官至吏部尚书,但因不获升迁而有怨恨,被齐武帝赐死。

参考资料

  • 《宋书·良吏·江秉之传》
  • 《南史·卷三六·江秉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