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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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1078年—1159年),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1]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

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知开化县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擢秘书少监。绍兴元年(1131年),除知婺州,改擢吏部侍郎。绍兴八年,拜参知政事。绍兴九年,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又改提举洞霄宫[2]。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内迁郴州。二十九年(1159年),卒于江州,赐庄简。《宋史》卷三六三有传。清初开四库馆从《永乐大典》辑出《庄简集》十八卷。

注释

  1. 《舆地纪胜》卷二四、一二五
  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一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