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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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 국장
版本

朝鲜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徽章

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徽章
(1946年-1948年)
细节
使用者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启用1993年9月9日
水电站白头山
之前版本
捷克布拉格朝鲜使馆的浮雕国徽
1960年代由朝鲜外文综合出版社出版的国徽变体,并直接影响了1993年版国徽的设计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朝鲜语: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국장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章)制定于1948年9月6日,并于1993年9月9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45周年国庆时作出最新修改。

闪烁着的红色五角星置于国徽上方,象征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是在社会主义指导下的国家,同时也表达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目标即共产主义与其神圣性。两侧的稻穗好似在捧托着红五星,象征着朝鲜的农民群众与其劳动果实。稻穗又由一条红饰带束在一起,饰带上有缝上的金字,即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语: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国徽中央展示着一所水电站,其原型为水丰水电站,由背景的山岳风景衬托着。这代表着朝鲜的工业化与其社会主义建设的繁荣。总体上,代表着工业水电站被两侧代表着农业的稻穗所环绕,而又被一条代表着社会主义的红饰带紧紧地束在一起,这些均为较具有共产主义国家特征的国徽题材。

历史

1946年3月1日-1948年7月1日

1946年,北朝鲜人民委员会设计的仿照苏联国徽样式的徽章。[1]

1948年7月1日-9月6日

1948年宪法第101条所规定的国徽图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徽为用写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字样的带子束起的稻穗,中间是雄壮的发电所,其上是光芒四射的五角红星。”[2]为临时国徽,仅使用了两个月。

1948年9月6日-1993年9月9日

1948年9月6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前三天,新国徽图案公布,主体图案改为水丰水电站图案。

1993年9月9日至今

1992年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修正了1972年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宪法第169条添加了“革命的圣山白头山”字句,并在次年将国徽中的山峰改为白头山(长白山)的图案[3]

参考资料

  1. 此徽章属于社会主义纹章,是仿照第二版苏联国徽的样式设计,但没有大量使用。因为两年后就设计了新的国徽样式了。
  2. 朝鲜语:제101조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의 국장은 《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이라는 글자를 쓴 띠로 벼 이삭을 묶은 테두리 안에 웅장한 발전소가 있고 그 위로부터 빛발이 내리어 비치는 붉은 별이 있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3. 现行朝鲜宪法关于国徽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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