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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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翮(?—1644年),健冲慰堂陕西汉中府城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1]

生平

天启元年(1621年)举人[2],天启五年(1625年)中进士崇祯年间,担任监察御史,弹劾四川巡抚王维章贪污劣行,请求召还给事中章正宸,未得接纳。不久巡按云南,回朝时说:“陛下提议再征一年税收,民力已枯竭,讨贼大臣懈怠涣散,浪费百万金钱。”崇祯帝采纳,命兵部飞骑要求熊文灿进攻,但张献忠已反叛;其后因论事迁任浙江按察使,再升任江西巡抚。张凤翮为人倜傥,曾说:“不先在家乡立功,怎能在天下立功?”故此发迹后开建城东新堰,又修筑南乐义堡,并建议实行丁随粮行。到崇祯十五年(1642年)迁浙江右参政,惟未任而罢官;李自成攻陷城固,威胁他出仕,他拒绝而被杀[1][3]

引用

  1. 1.0 1.1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乡官张凤翮,字健冲。天启五年进士。崇祯中官御史,极论四川巡抚王维章贪劣,而请召还给事中章正宸,不纳。出按云南,还朝,言:“陛下议均输再征一年,民力已竭,讨贼诸臣泄泄沓沓,徒糜数百万金钱。”帝纳其言,敕兵部飞骑勒熊文灿进兵,而张献忠已叛矣。十五年迁浙江右参政,未任而罢。贼陷城,胁之仕,不屈死。
  2.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八·选举》:天启 元年辛酉科(举人) …… 张凤翮 城固人
  3.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张凤翮 进士擢御史巡按云南衡文,江左因论事迁浙臬,寻陞江西巡抚。少而力学,为人倜傥不羁,尝曰:“功不先梓里,何以及天下?”故得志后开城东之新堰,筑南乐之义堡,议及丁随粮行,袪民赔累,公之力也。李贼之变,执之胁其仕,不从遇害。

参考文献

  •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
  • 嘉庆《汉南续修府志》·卷十八·选举
官衔
前任:
刘宗祥
明朝江西巡抚
1642年-1643年
继任:
郭都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