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联合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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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A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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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联合招生办法 (英语:Joint University Programmes Admissions System缩写JUPAS)通称为大学联招办法,简称联招,是香港专上教育的主要派位机制,由陈衍辉博士设计,由“大学联招办法”管理委员会管理,并设有“大学联招处”[1]。大学联招协助持有香港中学文凭成绩的香港学生申请修读联招计划下的大学全日制课程[2]

因应香港教育制度改革,2011/12学年的申请人是首批以香港中学文凭参加大学联招,各大学于2013/14学年起以该考试的成绩取代过往的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中学会考作为新的联招基准。

历史

1990年之前,香港各间高等院校的招生都是各自独立进行,申请人需要向各间希望入读的院校分别递交申请表,然后按照各院校的安排参加面试及入学试;当时香港两所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都各自设立入学考试,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高等程度会考,由于招生的条件互不兼容,令学生感到混乱和辛苦,于是各院校联合成立统一的招生安排大学及理工联合招生办法(英语:Joint University and Polytechnics Admissions System,缩写:JUPAS),及后两间理工学校(香港理工学院及城市理工学院,升格为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后才改为现称)。大学联招办法成立后,学生只需通过这个机制,即能同时报读全香港各间院校的资助学位课程。由于该机制统一采纳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作为参照成绩,故香港高等程度会考于1993年起停办。

联招计划开始时共有五间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专院校包括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学院香港理工学院香港城市理工学院,新成立的香港科技大学也于次年参加。及后受教资会资助的院校都加入联招计划。香港公开大学于2006年成为首间非教资会资助的院校加入联招计划。

通常联招的第一次取录结果会在八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或四(即高考公布成绩约一个月后)公布。过去的惯例通常是会考公布成绩前的一周公布。而近年本港一些大学曾研究过附加一些自己的入学试以取录考生,但没有成事。

  • 1991年:香港科技大学在同年成立时即加入联招。
  • 1998年:香港教育学院加入联招。
  • 1999年:岭南大学加入联招。联招下的“校长推荐计划”开始实行。
  • 2000年:香港理工大学的资助高级文凭及香港城市大学的资助副学士课程加入联招计划,因属当年的过渡性制度,当年报名者于原来的25个选择下,可另选五个上述类别的课程,并以两个个别阶段遴选招生,而非单一阶段收生。
  • 2001年:因应互联网的发展,于2001年正式提供网上报名的服务。
  • 2002年:全面采用网上发布结果,不再于报纸上刊登取录结果。
  • 2003年:设立了“中六生优先取录办法”程序予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优异者直接入读大学。涉及科目改选的程序,统一于网上进行。
  • 2004年:永久废除书面报名方式及相关程序,所有联招程序一律以网上进行。
  • 2006年: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共同开办的“英文研究与教育”加入联招计划,此为第一个由两所院校共同颁授的学位课程加入联招计划。 [3][4]
    政府邀请香港树仁学院香港公开大学两间提供非教资会资助课程的院校加入联招计划,但最终只有香港公开大学加入。[5]
  • 2009年:香港教育学院开办首个经联招申请的高级文凭课程。
  • 2012年:新学制下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成绩首次成为联招课程的收生基准。同时,因应新旧学制同时于此年报读院校课程的差异,新学制下的学生的学科选择数将由25减至20个。但在第2阶段改选科目时,由过去只可改选科目的次序改为可取代最多5个科目。
  • 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取代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为唯一收生基准,意味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永久废除,只持有该成绩者将永久无法以联招报读任何课程。而持有该成绩者只可以以非联招方式或重新应考香港中学文凭,方可取得报读大学的最低资格。
  • 2015年:政府推行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相关课程的学额主要通过联招申请。

参加资格及成绩要求

联招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全部的资格才能报名参与大学联招,不符合联招申请资格者需要统称为非联招方式或内部转系(如申请人已是学士学位学生)申请入学。非联招方式包括向大学直接报名等途径。

  1. 申请人现在并非就读于联招内的学位课程。
  2. 申请人将会在该学年度应考香港中学文凭,或已持有该考试成绩。

另外,所有在教育局注册的中学下就读的所有学生,无论是否就读于全日制学校和是否为应届考生,如欲报读联招内课程,只能透过所就读的中学,以学校考生身份参加联招计划,除非该学生并不符合联招申请资格(例如就读国际文凭大学预科课程等非香港主流中学课程的学生)。

而各大专院校的基本上都设有取录的最低条件,大部分情况下,考生需达到以下条件才符合报读的资格:

  • 学位课程:英国语文、中国语文取得3等成绩、并于数学(必修部分)、通识教育、及另外1科甲类选修科目取得2等成绩。
  • 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课程:英国语文、中国语文取得2等成绩、并于任意3科甲类科目(但不一定要包括数学(必修部分)及通识教育)取得2级成绩。

(乙类科目的“达标并表现优异”(如为学位课程)/“达标”(如为副学士和高级文凭课程)或丙类科目的E级成绩,在个别院校/学系的收生中会等同甲类选修科目的2级或以上的成绩。)

过往参考成绩

在以往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收生的时期,最低的入学资格则为如下:

  • 学位课程:英语运用、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及另外2科高级程度科目取得E级成绩。
  • 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课程:任意1科高级程度科目取得E级成绩。
  • (高级补充程度2科及格一般会视同于1科高级程度及格。)

要注意的是,考获最低入学要求并不等于一定会被院校取录,单以学位课程计算,2012年就有超过7000人考获大专院校学位课程的最低资格的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学校考生,并未被任何三年制的学位课程取录。

个别课程除上述的一般最低要求外,院校或学系还可能对个别科目有其他的成绩要求(例如需要某一科目达到指定要求),一小部分课程甚至设有公开考试外的特别要求(如需要通过该院校的筛选式面试或技能测试,或需在其他国际考试取得指定成绩),报名前应参阅联招或各院校的网页了解其要求及小心留意每科选修科是否达到院校学系指定的最低要求。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论成绩均不获学系取录。

重复申请及再次申请

联招申请人不可以在同一申请年度同时向大专院校提交个别申请报读联招下提供的课程。否则,如该申请人在报名联招前已有向个别院校提出申请,联招报名将有优先权,并会把直接申请的报名(Application)及(如有)取得的学位(Offer)作废,也不能在同一学年内再向院校提出申请。

这个规定不适用于没有参与联招的院校(例如香港树仁大学)和联招延伸范围外所提供的课程(即使该课程由联招院校直接提供)。就这类课程,申请人可同时提出多个申请。

如申请人现正就读于联招内的学位课程,必需要先办理退学手续才可参加联招,意味该申请人面临一定程度风险。但就读于联招副学士或高级文凭/联招以外课程的学生则不受此限,理论上可于收到联招结果后,才向原就读课程提出退学以转入新课程。虽然联招没有直接限制,个别院校或会设有其他校规以限制其课程内的学生参加联招。

就参与联招的院校详情,可参阅下列名单。

可申请的课程

参加大学联招办法的人士可报读以下课程(除非另有注明,否则均为全日制课程)[6]

由以下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提供的资助学士学位课程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全日制副学位课程

自资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

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SSSDP)学士学位课程

需要留意,即使包括开办SSSDP课程的院校,都不是所有大学或专上院校的学位课程皆可经由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提交申请,即使是已经参与大学联招的院校,仍有部分学位需经由其他途径申请,另有多间院校并没有参与大学联合招生办法,需要经由专上课程电子预先报名平台或直接向有关院校递交报名。

中六优先取录计划

香港中文大学最先由1984年起推出“暂取生”计划, 收取香港中学会考成绩优异之中六学生, 其后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于2001年至2011年间亦设立中六优先取录计划(俗称“拔尖计划”)同样取录一些在会考成绩优异的中五学生,令他们完成中六后便可直升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的学位课程,而无需参与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但考评局容许该等学生以自修生身份于中六时参与高考。

参与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 该考生为首次应考考生,并报考6科或以上的科目
  • 英国语文科取得第4等级或以上
  • 中国语文科取得第4等级、或法文科/普通话科'C'级或以上
  • 任何六科会考(可包括语文科)取得A级或5*等级

在每年1月,合资格的申请人可申请最多9个指定院校的课程并参与该等院校所设立面试,申请结果一般会在联招主要派位程序公布前向该等学生公布。另外,为避免个别课程招收过多优先取录计划的学生,个别的课程或会设有收生人数的上限。

2012年,三三四学制推行后,主要供中五学生报考的最后一届香港中学会考完成后,由设于中六的香港中学文凭取代,优先取录自此结束。

办事处

大学联招办事处位于香港大学钮鲁诗楼内,办事处主要负责联招的各项文书、资料整理及核实工作,遴选合资格学生的程序主要由各院校的学系进行。

参见

参考文献

  1. “大学联招办法”管理委员会. [2016-06-25]. 
  2. 包括属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副学位课程,部分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及受政府特定计划资助的部分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
  3. 虽然香港教育学院在2003年起与香港科技大学合办部分教育理学士课程,但学位皆由香港科技大学颁授。
  4. 香港中文大学 - 香港教育学院协作课程 英文研究与教育(榮誉)文学士 (PDF). [2020-12-08]. 
  5. 公开大学宣布加入联招 ,21/08/2006。
  6. 大学联招办法招生课程类别. [2016-06-30]. 

  • 各年“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指南(JUPAS Guide),大学联合招生处。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