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权益实体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可变权益实体架构示例,展示了哔哩哔哩的上市架构。哔哩哔哩的业务涉及网络视听业务、广播电视业、通信业、文化业、出版业等禁止外资持股事项,必须使用VIE架构才能在中国境外上市

可变权益实体(英语: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是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FASB)在其颁布的第46号修订案中制定的一个术语。投资人如果拥有对某一实体的控制股权,且这一控制股权并非借由多数投票而获得,那么相应的这样的实体(即投资标的)则被称为可变权益实体。VIE的概念与特设机构紧密相关。这个术语概念的重要性在于,如果某个公司是一个VIE的主要受益人,那么该公司在提交报表的时候必须将该VIE整合进报表中。

由于中国内地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产业的持股比例(例如通信业、教育业),或禁止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某些牌照(例如广播电视业、新闻业、文化业、测绘业、出版业、网络视听业务),一些前往美国或中国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会在中国以外的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设立的离岸公司,并转移收入和利润至该离岸公司[1]

利用可变权益实体实现中国境外上市的公司,典型案例如新浪公司,这种利用可变权益实体实现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架构也称红筹架构(该概念借鉴了红筹股)。通常而言,这类公司的实际股东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英属开曼群岛设立信托,规避中国有关个人外汇管制的规定,使得获得的收益无需转回中国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确保持股相关信息的私密性;然后,设立一间开曼群岛企业,作为境外上市主体;为了境内实体分红至境外税收成本最小,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可以在香港设立一间持股公司,由上市实体控股,并用于控制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最后,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实际运营业务的内资企业完成一系列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许可、动产与不动产租赁),实现对境内实体的控制及利益的转出。

判定标准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FASB ASC 810-10准则,当某个实体符合下列三条标准中任一条时,可被认定为VIE:[2]

  1. 风险权益不足以支撑该实体的活动(如:该实体的资本化不充分、股东权益的所有人并无实质投票权,等等);或
  2. 风险权益的持有人作为一个整体,不足以控制该实体;或
  3. 该实体的经济行为与投票利益不一致(即“反滥用规则”)。

资考资料

  1. 话你知/何谓VIE架构?. 大公报. 2021-08-18 [2021-08-20]. 
  2.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Accounting Standards Update - No. 2018-17 (PD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8-10 [202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