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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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相启秦始皇时右丞相,姓氏不详。

史籍并无此人,记载于出土秦简之中。田凤岭秦雍李开元等学者考证认为是楚人昌平君[1][2]周海锋据《岳麓秦简》及《里耶秦简》记载“丞相启”就任的年代否定此说。[3]

据《岳麓秦简》、《里耶秦简》及出土秦兵器,启就任丞相最早在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年)前后,[4]最晚在二十五年(前222年),[5]与他同时的左丞相为[6]隗状[7]

注脚

  1. 李开元《“十七年丞相启状”戈之“启”为昌平君熊启说》,梁安和、徐为民主编《秦汉研究》(第四辑),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17页。
  2. 田凤岭、秦雍《新发现的“丞相启状”戈》,《文物》1986年第3期。
  3. 周海锋《秦丞相启非昌平君说》,《简帛网》。
  4. 《岳麓秦简》:“十四年四月己丑以来,黔首有私挟县官戟、刃没及弓、弩者,亟诣吏,吏以平价买,辄予钱。……臣䜣与丞相启、执法议曰”云云。
  5. 《里耶秦简》:“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假守灶敢言之:洞庭县食皆少。略地军即归,谒令南郡军太守以洞庭吏卒数、军吏卒后备警者数令治粟大府输食,各足以卒岁便。谒报。敢言之。二月癸丑,丞相启移南郡军假守主”云云。
  6. 《十二年丞相启颠戈》:“十二年,丞相启、颠造。”
  7. 《十七年丞相启状戈》:“十七年,丞相启、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