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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行: | 第41行: | ||
=== 申请署名权 === |
=== 申请署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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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条件的编者,可前往[[Qiuwen: |
符合上述条件的编者,可前往[[Qiuwen:条目署名申请]]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列明署名人、被申请条目等信息供管理员核验。管理员需对署名人及被申请条目进行以下信息的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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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创建条目数、编辑次数、近三月编辑次数; |
* 基本信息:创建条目数、编辑次数、近三月编辑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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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义务:署名者是否遵守了本页所规定的义务和要求; |
* 署名义务:署名者是否遵守了本页所规定的义务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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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权的复核和撤除 == |
== 署名权的复核和撤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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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权的复核 === |
=== 署名权的复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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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shortcut|QW:ENTRYSIGN#RECHECK}} |
{{Policy shortcut|QW:ENTRYSIGN#RECHE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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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署名者未满足上文所述的义务,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在[[Qiuwen:署名 |
若有署名者未满足上文所述的义务,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在[[Qiuwen:条目署名复核]]请求复核署名权。请求人应主动举证,并阐明相关署名者为何未满足义务。多次在复核中被撤除署名权的用户,管理员可酌情考虑暂时或永久禁止其获得署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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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户滥用署名权复核,占用社区资源,情节严重的,管理员可按照[[Qiuwen:不要打制度擦边球|打制度擦边球]]酌情处理。 |
若用户滥用署名权复核,占用社区资源,情节严重的,管理员可按照[[Qiuwen:不要打制度擦边球|打制度擦边球]]酌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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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shortcut|QW:ENTRYSIGN#REMO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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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不活跃用户通常很难做到时常维护并更新条目,也很难做到及时回应对条目质量的质询。因此,对一年内未曾在[[Help:命名空间|条目命名空间]]有编辑记录的用户,经查实后,其拥有的所有署名权将被直接撤除。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前往[[Qiuwen:署名 |
长期不活跃用户通常很难做到时常维护并更新条目,也很难做到及时回应对条目质量的质询。因此,对一年内未曾在[[Help:命名空间|条目命名空间]]有编辑记录的用户,经查实后,其拥有的所有署名权将被直接撤除。任一自动确认用户可前往[[Qiuwen:条目署名撤除#不活跃用户]]页面提报此类用户,由管理员查实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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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长期封禁或因持续违反内容方针而被封禁的用户,除前述问题以外,其在求闻百科编辑的质量亦很容易被怀疑。对因违反内容方针被封禁一个月及以上,或被封禁一年及以上(均含永久封禁)的用户,由执行封禁的系统管理员撤除其所拥有的所有署名权,并在[[Qiuwen:署名 |
被长期封禁或因持续违反内容方针而被封禁的用户,除前述问题以外,其在求闻百科编辑的质量亦很容易被怀疑。对因违反内容方针被封禁一个月及以上,或被封禁一年及以上(均含永久封禁)的用户,由执行封禁的系统管理员撤除其所拥有的所有署名权,并在[[Qiuwen:条目署名撤除#被封禁用户]]处登记,以便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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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署名者认为自己因某些原因而无法履行署名者义务,应自行在[[Qiuwen:署名 |
此外,若署名者认为自己因某些原因而无法履行署名者义务,应自行在[[Qiuwen:条目署名撤除#自行撤销]]申请撤除其署名权,并说明理由,由管理员酌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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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户选择注销账号后,其账号下已署名的条目将自动被撤除署名。 |
当用户选择注销账号后,其账号下已署名的条目将自动被撤除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