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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Qiuwen:RS|可靠 |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Qiuwen:RS|可靠来源]]中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收录标准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短时效的突发新闻内容过于琐碎,大多数未对主题进行有效的介绍,尤其是[[小报(版式)|小报新闻]]中对某次事件中出现的在世人物而言([[Qiuwen:生者传记|生者传记]])。大量堆砌此种来源反而会产生[[Qiuwen:NOT#NEWS|新的问题]]。另外,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虽然提及主题时间长,但极少对其进行深入介绍,如篮球比赛的新闻不会对'''篮球比赛'''的历史、规则等作有效介绍;'''单纯告知一条路线开通''',也难以称作有效地介绍了此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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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可推论出:随着时间推移,之前尚不符合本方针的主题有可能在未来会符合,但也不应仅凭[[Qiuwen:NOT#CRYSTAL|推论]]某主题将在未来获得足够关注度,当下就记录之。 |
“关注度不是一时的”可推论出:随着时间推移,之前尚不符合本方针的主题有可能在未来会符合,但也不应仅凭[[Qiuwen:NOT#CRYSTAL|推论]]某主题将在未来获得足够关注度,当下就记录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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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 == |
== 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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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条目应该表明自身主题的关注度,且主题没有达到本标准的条目通常会予以删除,但仅仅考虑条目自身表现出的关注度是不足够的,我们更应该考虑该主题真否真的很可能拥有关注度。谨记每一篇求闻百科条目都[[Qiuwen:IMPERFECT|没有最终版本]],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仅断言这样的来源存在是几乎不具说服力的,特别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效的证明仍迟迟未能出现时。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对于关注度不明了的条目,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 |
尽管条目应该表明自身主题的关注度,且主题没有达到本标准的条目通常会予以删除,但仅仅考虑条目自身表现出的关注度是不足够的,我们更应该考虑该主题真否真的很可能拥有关注度。谨记每一篇求闻百科条目都[[Qiuwen:IMPERFECT|没有最终版本]],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仅断言这样的来源存在是几乎不具说服力的,特别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效的证明仍迟迟未能出现时。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对于关注度不明了的条目,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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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篇条目没有列出足以证明其主题关注度的来源,请亲自寻找这样的来源,或者: |
如果一篇条目没有列出足以证明其主题关注度的来源,请亲自寻找这样的来源,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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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条目的作者或这一方面的专家<ref>有时联系传记中的主角或者对象组织的代表人会获得独立的来源材料。当然我们应该谨慎地观察和评估这些材料的独立性。您还可以寻找与主题有关的求闻百科专题,并请求他们的帮助。</ref>,获取寻找这类来源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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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条目的作者或这一方面的专家,获取寻找这类来源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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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努力寻找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的来源,请考虑将条目内容[[Qiuwen:合并|合并]]到另一篇主题范围更广的条目中去<ref>例如,虚构作品中的小角色可以合并到「……次要人物列表」中;关于学校的条目可以合并到学校所处的城镇或地区的条目中;知名人士的亲戚可以合并到关于该知名人士的条目中;只因与某特定群体或事件相关而受到关注的人物,其条目可以合并到该群体或事件的主条目中去。</ref>。此外,假如需要删除<ref>此前的调查不充足的话,求闻百科编者很有可能会拒绝提删的请求。提删时应该说明已经尝试寻找证明其关注度的来源,和(或)以其他证明其关注度的方式。</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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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努力寻找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的来源,请考虑将条目内容[[Qiuwen:合并|合并]]到另一篇主题范围更广的条目中去。此外,假如需要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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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条目符合我们的[[Qiuwen:快速删除|快速删除标准]],请在页面上贴上快速删除的标签。 |
# 如果条目符合我们的[[Qiuwen:快速删除|快速删除标准]],请在页面上贴上快速删除的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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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特别在当您不确定是否应该删除或担心他人反对时,请将条目提交到[[Qiuwen:页面存废讨论|存废讨论]],社区将在7天内讨论出条目的存留与否。 |
# 否则,特别在当您不确定是否应该删除或担心他人反对时,请将条目提交到[[Qiuwen:页面存废讨论|存废讨论]],社区将在7天内讨论出条目的存留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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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
# 由于关注度不会随时间而减少,因此曾因关注度不足到期而提交至存废讨论,但最终获得保留或透过[[Qiuwen:存废复核请求|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不包括暂时保留),再次因关注度不足的原因被提删时,可直接关闭讨论并快速保留。如条目仍有关注度不足的疑义或可能,请提交至[[Qiuwen:存废复核请求|存废复核请求]]并附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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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收录标准和其他收录标准的关系 == |
== 通用收录标准和其他收录标准的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