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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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報
Henan Business Daily
2013年6月20日首頁
類型日報
版式大報
持有者河南日報報業集團
創刊日1985年7月
語言簡體中文
總部河南省鄭州市東經開區航海東路第九大街交叉口正商經開廣場2號樓22樓
CN41-0036
售價人民幣1元
網站電子報
商報網

河南商報》是一份以經濟報道為特色的綜合性都市報。在河南鄭州出版發行,隸屬於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創刊於1985年7月。《河南商報》以 「興商潤民,影響河南」為辦報宗旨,版面美觀大氣、清秀脫俗、個性鮮明、內容豐富多彩,在保持都市報閱讀性質的同時,努力突出「商」字特色。[1]《河南商報》目前日出四開48版,面向河南全省發行,是目前省會鄭州發行量第二的大報。[2] 2007年7月,《河南商報》全新改版,成為全國唯一一家經濟類都市報,是「全球商報聯盟」的發起單位之一。2007年榮獲「中國最具成長性強勢媒體」, 2008年榮獲「中國最具品牌競爭力強勢媒體」。

歷史

1983年,《河南商報》創刊,由河南省貿易廳主管主辦。[3]

1997年,《河南商報》改版為面向城市市民的綜合性都市報,由河南省貿易廳和新華社河南分社聯合辦報,當年的發行量超過8萬份。[3]

2000年7月,經新華社總社和新聞出版署批准,《河南商報》改由新華社河南分社主管主辦。歸新華社河南分社主管主辦後,依託新華社優勢,採用自辦發行和郵局代理發行相結合的辦法,使發行量接近30萬份。[3]

2004年9月,《河南商報》併入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成為集團旗下一支新興報紙。[4]

2005年8月,《河南商報》全面改制,以新銳之勢挺立中原報業,調整戰略,重新佈局。河南商報以新穎的視覺形象、敏銳獨特的新聞視角,在中原乃至國內傳媒界,奠定了自己的地位和新聞影響。 [4]

2007年,河南商報榮獲「2006年度中國最具成長性強勢媒體」稱號。[4]

2008年6月,在「企業品牌傳播力中國峰會」上,《河南商報》以「企業品牌傳播全面、深入,新聞內容有深度、廣告投放效果明顯」,奪得「2007年度中國最具品牌競爭力強勢媒體」的桂冠。同年7月1日,河南商報全新改版。[4]

2010年年末,《河南商報》社長李蓬被評為「全國報業經營管理先進個人」,總編輯孟磊被評為「全國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才」。同時,河南商報獲得《新週刊》「中國嬌子新銳榜」年度傳媒之報紙提名,這是中原地區唯一獲得提名的紙媒。

2011年,河南商報總編輯孟磊獲得由中宣部、中央外宣辦、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記協聯合授予的「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榮譽稱號。

事件

死刑冤案報道

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報《一案兩凶,誰是真兇》一文報道了河北聶樹斌案」死刑冤案,這些報道推動了中國司法制度的改革,促進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覆核權[5]

報道「封口費事件」

2005年7月,《河南商報》報道了河南汝州在7月31日發生一起煤礦透水事故後,當地政府給前來採訪的記者「封口費」的事件,在採訪這起煤礦事故中的真假記者480人共領走了20萬「封口費」。報道一出,全國輿論譁然。上海《東方早報》、廣州《南方都市報》等國內有影響的媒體紛紛發表評論,國外媒體亦有轉載。[6]隨後此事引起了國家新聞總署和中宣部的注意,河南有關部門當即成了調查組開赴汝州展開調查,當局稱採訪記者沒有當時領取「封口費」的名單原件,沒有錄音錄象資料,也沒有拍到的照片,被調查的煤礦也否認這件事,記者的報道被指無任何證據可言。然而,整起礦難事件未曾獲得官方媒體報道,《河南商報》的采訪記者亦承認曾獲封口費,唯之後上繳報社。[7]

隨後,問題調查組開始對《河南商報》開展調查。最後對這起新聞的定性為「不實報道」,採訪記者被暫時停職,值班總編也被停職,其餘人員作檢查。直接指揮采寫新聞的《河南商報》顧問馬雲龍也被辭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中宣部於2005年9月14日作出處罰決定,2005年9月17日至10月16日,河南商報被主管部門勒令休刊一個月。[7][8]

參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