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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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民法
总则
主体
自然人 · 法人
-法人类型-

社团 · 财团
行政法人 · 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客体
-物-

不动产 · 动产

-准物权-

渔业权
矿业权
(探矿权 · 采矿权)
水权

-无体财产权-

知识产权
著作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行为
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
代理 · 无效 · 撤销

事实行为

占有
无因管理 ·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人格
法律能力

权利能力 · 行为能力

监护
-人格法益-

生命 · 身体 · 健康
名誉 · 自由 · 信用 · 隐私 · 贞操

家庭
结婚 · 离婚
血亲 · 收养
扶养
继承 · 遗嘱 · 应继分 · 特留分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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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 交付

-所有权-

占有 · 使用 · 处分 · 收益

用益物权 · 役权

地上权
农育权 · 永佃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典权
限制的人役权 · 居住权
不动产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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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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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之发生-

契约
无因管理 ·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债之消灭-

清偿 · 提存
抵消 · 免除 · 混同

-侵权-

过错责任 ·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

实定法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意思表示(法语:manifestation intentionnelle de volonté,德语:Willenserklärung)是指表意人将其所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力之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的要素包括内部的内心意思和外部的表示行为。

意思表示的要素

内心意思是表意人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力之意思;而表示行为则是表意人表现在外部的客观表示行为。内心意思包括:

  1. 行为意思,即受意志控制的有意作出表示的意识;
  2. 表示意思,即认识到自己的表示具有民法上意义的意识;
  3. 效果意思,即希望通过表示发生特定民法效果的意思。

缺乏行为意思

缺乏行为意思,不成立意思表示。

因物理强制、睡梦中的动作、催眠状态的言语、神经反射的举动等,均缺乏行为意思,不成立意思表示。

精神强制而行为(如因遭胁迫而承诺),具有行为意思,成立意思表示,但已成立的意思表示可撤销

主观上缺乏表示意思

主观上缺乏表示意思,须经解释确定是否成立意思表示。

此时需要按照意思表示解释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2条)进行解释,得出结论。

  • 原则:采“表示主义(客观主义)”。若一个假想的理性谨慎的受领人尽到交易上的合理注意后,有理由相信表意人具有表示意思,成立意思表示,但表意人可以主张类推适用重大误解撤销已经成立的意思表示。若一个假想的理性谨慎的受领人尽到交易上的合理注意后,应当认为表意人无表示意思,不成立意思表示。
  • 例外:采“意思主义(主观主义)”。若相对人(受领人)知道表意人内心欠缺表示意思或者若相对人(受领人)对不知道表意人内心欠缺表示意思具有可归责性(未尽交易上合理的注意义务),则以能证明的表意人的内心意思为准,若无表示意思,不成立意思表示。著名案例特里尔葡萄酒拍卖案与此相关。

主观上缺乏效果意思

主观上缺乏效果意思,须经解释确定是否成立意思表示。

同样需要按照意思表示解释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2条)进行解释,得出结论。原则上采“表示主义”,例外上采“意思主义”。

  • 若按照意思表示解释规则,其表示亦被解释为不包含效果意思不成立意思表示。
  • 若按照意思表示解释规则,其表示被解释为包含效果意思成立意思表示,但表意人可主张类推适用重大误解撤销已成立的意思表示,但须对相对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且若表意人内心系以A内容的效果意思,但按照意思表示解释规则,其表示被解释为系以B内容的效果意思,则成立以B内容的意思表示,在符合重大误解构成要件时,表意人得以重大误解撤销以B为内容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的种类

意思表示依其是否具有相对人、方式为何、直接沟通与否,可以区分为做出以下几种分类:

  • 意思表示是否需要有对象,可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前者尚可再细分为该意思表示是否需要到达相对人。
  • 意思表示依其做成之方式,可分为“明示的意思表示”和“默示的意思表示”
    • 明示的意思表示即相对人可以直接借由通常交易习惯所用之方式,一般是指表意人用言语发出意思表示,或在特定场合中以言语以外但为该场合所惯用之方式,如拍卖会上利用举手、举牌等动作或文字等方式直接了解表意人所欲表达之意思为何。
    • 默示的意思表示无法使相对人直接透过表意人依通常交易习惯之表示方法了解表意人之意思,而仅能透过特定行为“间接”推知表意人所欲表达之意思。
    • 但是单纯的沉默则通常不被认为是一种默示的意思表示,除非先前有所约定,或是在强制缔约的情形下才会被认可。
  • 意思表示依其是否是以直接沟通的方式表达,可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 对话的意思表示,亦即表意人用直接沟通之方式作成意思表示,其重点是在于双方之间可以立即互相反映其想法以及了解对方之意思,至于是透过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皆可。
    • 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非以直接沟通的方式表示其意思,即双方间不能立即了解对方的意思,例如透过信件、电报...等方式使相对人可以获知其意思表示。

参看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