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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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島交通燈前的行人
正在橫過馬路的行人

行人指在道路上以步行奔跑等方式行進的人,在世界各國的交通法規中,行人都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區別於機動車非機動車,受到特別保護。一般道路上都設有供行人專用的行人路,供行人通行的斑馬線

「行人」在中國《辭海》中定義為步行的人,或路上行走的人。美國華盛頓州法律中將行人定義為「Any person who is afoot or who is using a wheelchair or a means of conveyance propelled by human power other than a bicycle」,其內涵包括了利用體力出行的所有人群,包括步行者、利用輪椅出行的人群、或者利用除自行車外的其他人力運輸工具的人群。

在現代交通運輸體系下,人們要完成一次出行一般需要利用一種或一種以上交通方式,因此,行人的概念超越了上述範疇。應當說,所有利用體力出行的人均屬於行人,包括使用各種街道、交通港站、體育場館大型商場船隻車輛等交通設施或設備且具有一定出行目的的人。

行人交通是一種基於體力出行的方式,與其他出行方式比較,行人交通具有一些鮮明的特點,其中,最核心的特點為多樣性,即不同行人、不同環境、不同心理等條件下,行人交通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及其對外界的作用效果是不同的。

參考文獻

  1. 李得偉等,《行人交通》,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