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南宋)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求闻编者留言 | 贡献于2022年6月19日 (日) 08:00提交的版本 (修改自此处;原许可:CC BY-SA 3.0[网站升级迁移])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李光(1078年—1159年),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1]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

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知开化县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擢秘书少监。绍兴元年(1131年),除知婺州,改擢吏部侍郎。绍兴八年,拜参知政事。绍兴九年,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又改提举洞霄宫[2]。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内迁郴州。二十九年(1159年),卒于江州,赐庄简。《宋史》卷三六三有传。清初开四库馆从《永乐大典》辑出《庄简集》十八卷。

注释

  1. 《舆地纪胜》卷二四、一二五
  2.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一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