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群: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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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不含待解放的台湾省)划分19个'''城市群'''以及2个边疆城市圈,并且正式将城市群作为未来中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201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不含待解放的台湾省)划分19个'''城市群'''以及2个边疆城市圈,并且正式将城市群作为未来中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 历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群的雏形是一个区域内经济的联动发展机制,即[[经济区]]。1982年,国务院决定试办[[上海经济区]],范围包括以[[上海市]]为中心的10个市、55个县<ref>{{cite web|url=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161996|publisher=上游新闻|title=1982!上海经济区——国家在战略层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第一次尝试|||access-date=2020-07-01}}</ref>。199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创立[[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与之对应的是,在2000年代以前,“城市群”这一名词长期用来指代类似于城区的概念。

至“十二五”规划时,经济区仍然被广泛使用,但是已经用来指代[[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具体的发展区域。“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的经济区及其他类似概念包括:

* 东部地区:首都经济圈、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
* 中部地区: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
* 西部地区:呼包鄂榆经济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渝经济区、黔中经济区、滇中经济区、藏中南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兰州-西宁经济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天山北坡经济区;
* 东北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地区、牡绥地区。

“十二五”规划同时第一次提出了“城市群”以及“城市化战略格局”的概念。“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的”城市化地区“包括:哈长地区、环渤海地区、东陇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皖江城市带、海峡西岸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北部湾地区、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呼包鄂榆地区、关中-天水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兰州-西宁地区、天山北坡地区、藏中南地区<ref>{{Cite web |title=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url=https://www.gov.cn/2011lh/content_1825838_6.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3}}</ref>。可以看出,此时的”城市化地区“、”城市群“、”经济区“三个名词已经开始混合使用,与”经济区“偏向经济联系对应,”城市群“则偏向城镇化体系的发展。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确立了城市群为未来中国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以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ref>{{Cite web |last=马娟 |title=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__2014年第9号国务院公报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44805.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3}}</ref>。2015年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ref>{{Cite web |title=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负责人解读《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_部门新闻_新闻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xinwen/2015-04/17/content_2848516.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3}}</ref>。

对于更加重要的城市群,其有序发展被提升为国家战略。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京津冀城市群的建设,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名义列为国家战略<ref>{{Cite web |title=打破"一亩三分地" 习近平就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七点要求-高层动态-新华网 |ur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27/c_119538131.htm |website=www.xinhuanet.com |access-date=2024-01-03}}</ref>。

在此基础上,201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正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不含待解放的台湾省)划分了19个城市群以及2个边疆城市圈,并且根据各个城市群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情况,分为两区五级<ref>{{Cite web |last=温雅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xinwen/2016-03/17/content_5054992.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3}}</ref>:

* 东部地区(以优化提升为主):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提升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城市群开放竞争水平;
* 中西部地区(以培育为主):发展壮大东北地区(辽中南、哈长)、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引导北部湾、山西中部、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促进以拉萨为中心、以喀什为中心的城市圈发展。

根据”十三五“规划的精神,哈长、成渝、长江三角洲、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相继获国务院批复;山东半岛、黔中、天山北坡、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在各省省内施行;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国家战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规划纲要。

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维持了19个城市群的总体规划,修改了部分城市群的范围,重新划分了对各个城市群发展要求的分类:

* 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
* 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
* 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

同时,”十四五“规划还指出,应当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构筑生态和安全屏障,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ref>{{Cite web |last=刘畅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3}}</ref>。

根据”十四五“规划的精神,山西中部、黔中等城市群提出《高质量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城市群提出《”十四五“实施方案》,作为先前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延续和补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升为国家战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规划纲要。


== 城市群列表 ==
== 城市群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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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30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ref>{{Cite web |last=104134 |title=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获通过--时政--人民网 |ur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501/c1001-26935006.html |website=politics.people.com.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2015年4月30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ref>{{Cite web |title=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获通过 |ur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501/c1001-26935006.html |website=人民网时政频道 |access-date=2024-01-02}}</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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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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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境{{noteTag|长江三角洲中心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盐城市、泰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滁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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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2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ref>{{Cite web |last=马娟 |title=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_宏观经济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5/25/content_5076639.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2016年5月22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ref>{{Cite web |title=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 |url=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5/25/content_5076639.htm |website=中国政府网 |access-date=2024-01-02}}</ref><br />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ref>{{Cite web |title=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url=https://www.gov.cn/zhengce/2019-12/01/content_5457442.htm |website=中国政府网 |access-date=2024-01-02}}</ref>
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ref>{{Cite web |last=祁培育 |title=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2019-12/01/content_5457442.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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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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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ref>{{Cite web |last=马娟 |title=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_宏观经济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4/15/content_5064431.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2016年4月12日《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ref>{{Cite web |last=马娟 |title=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_宏观经济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4/15/content_5064431.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br />2021年10月20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ref>{{Cite web |last=杨鹤 |title=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0/21/content_5643875.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2021年10月20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ref>{{Cite web |last=杨鹤 |title=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url=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0/21/content_5643875.htm |website=www.gov.cn |access-date=2024-01-02}}</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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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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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长城市群]]
|[[哈长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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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东部6地级市、自治州、[[黑龙江省]]南部5地级市{{noteTag|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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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3日《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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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南城市群]]
|[[辽中南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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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部和南部9地级市(推定){{noteTag|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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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批准)(省内城市群无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尚未批准)(省内城市群无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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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noteTag|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市数据如下:面积225 878平方千米;2020年普查时人口为174 658 469人,人口密度为773.24人/平方千米;2022年常住人口17 660.84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250 501.6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41 840元人民币,合21 05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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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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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noteTag|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相关数据:土地面积468.76平方千米;2020年人口普查时常住人口65 663人;2022年常住人口7.2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84.25亿元人民币}}
|[[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noteTag|粤中9市数据如下:面积55 198平方千米;2020年普查时人口为78 014 335人,人口密度为1413.36人保/平方千米;2022年常住人口7 829.4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04 681.8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33 703元人民币,合19 846美元}}{{noteTag|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相关数据:土地面积468.76平方千米;2020年人口普查时常住人口65 663人;2022年常住人口7.28万人,地区生产总值84.2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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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544.5{{noteTag|香港特别行政区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28180.46亿港元;澳门特别行政区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939.06亿澳门元;以上数字已经折合为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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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城市群]]
|[[山东半岛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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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长城市群]]
|[[哈长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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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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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部城市群]]
|[[山西中部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