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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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会届次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议会届次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公布日期 = 2020年5月28日
| 公布日期 = 2020年5月28日
<ref>{{Cite web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_中国人大网 |url=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5/498f8c85ef7c4e0da99c778922ac9abc.shtml |accessdate=2020-05-28 |work=中国人大网 |||}}</ref>
<ref>{{Cite web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_中国人大网 |url=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5/498f8c85ef7c4e0da99c778922ac9abc.shtml |accessdate=2020-05-28 |work=中国人大网 }}</ref>
| 公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 公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 公布命令 = 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公布命令 = 第四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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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民法典]],也是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民法典]],也是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其中,民法典总则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较早出台<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ref>,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f name="总则诞生">{{Cite web |title=中国民法总则诞生 开启“民法典时代” |url=http://www.npc.gov.cn/npc/lfzt/rlyw/2017-03/16/content_2019204.htm |date=2017-03-15 |publisher=中国人大网 ||access-date=2018-09-03 ||}}</ref>并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f>的较大部分条款。民法典各分则,则继续审议和编纂。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则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其中,民法典总则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较早出台<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ref>,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f name="总则诞生">{{Cite web |title=中国民法总则诞生 开启“民法典时代” |url=http://www.npc.gov.cn/npc/lfzt/rlyw/2017-03/16/content_2019204.htm |date=2017-03-15 |publisher=中国人大网 ||access-date=2018-09-03 }}</ref>并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f>的较大部分条款。民法典各分则,则继续审议和编纂。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则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此,形成完整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并同时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新版,2001年修正)<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出台,200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出台,1998年修正)<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物权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ef>、整合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而全面生效,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此,形成完整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并同时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新版,2001年修正)<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出台,200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出台,1998年修正)<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物权法》</ref>、《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ref>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ef>、整合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 立法进程 ==
== 立法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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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共有一千两百六十条<ref>{{Cite web |title=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url=http://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9.htm |date=2020-06-01 ||||access-date=2020-06-02 }}</ref>,共七编并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共有一千两百六十条<ref>{{Cite web |title=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url=http://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9.htm |date=2020-06-01 ||||access-date=2020-06-02 }}</ref>,共七编并附则:
# 总则(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 总则(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 [[物权]](通则、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 [[物权]](通则、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 [[合同]](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
# [[合同]](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
# [[人格权]](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健康权]]、[[姓名|姓名权]]、[[名称|名称权]]、[[肖像|肖像权]]、[[名誉|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 [[人格权]](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健康权]]、[[姓名|姓名权]]、[[名称|名称权]]、[[肖像|肖像权]]、[[名誉|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
# [[婚姻|婚姻家庭]](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
# [[婚姻]][[家庭]](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
# [[继承]] (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产]]的处理)
# [[继承]] (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产]]的处理)
#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 附则
# 附则


== 意见与争议 ==
== 意见与争议 ==
=== 民法典体裁争议 ===
=== 民法典体裁争议 ===
中国民法学者尹田认为,中国过去就民法典编纂体裁究采德国式的五编制体例(即[[德国民法典]]体裁)抑或是采法国式的三编制体例(即[[法国民法典]]体裁),学者间因此掀起过一番论战。惟按目前大陆民法典所采用的,应该是同时兼有[[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和[[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制的立法体例。另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民法典立法雖然依舊受到《[[德国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法國民法典]]》的影響,但這部民法典卻是採用了獨樹一幟的“七編制模式”,即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 即直接將個人隱私權利(人格權)以及侵權責任獨立成民法兩個編制,並因應中國獨特的土地承包以及土地權益制度對物權編進行了重大修正,在婚姻責任部分也有不少改良<ref>{{Cite web |title=中國民法典誕生! |ur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5/28/c_1126046346.htm |accessdate=2020-05-29 |||}}</ref>,因此王利明等人認為,中国所採用的民法典體系為順應中國國情的自創版本,已無法簡單用[[德國民法典]]的五編製或是[[法國民法典]]的三編制作為區分<ref>{{Cite web |title=王利明:中国民法典采取七编制的理由及其世界贡献 |url=https://www.civillaw.com.cn/zt/t/?id=37090 |accessdate=2020-08-01 ||}}</ref>。
中国民法学者尹田认为,中国过去就民法典编纂体裁究采德国式的五编制体例(即[[德国民法典]]体裁)抑或是采法国式的三编制体例(即[[法国民法典]]体裁),学者间因此掀起过一番论战。惟按目前大陆民法典所采用的,应该是同时兼有[[德国民法典]]的五编制和[[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制的立法体例。另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的民法典立法雖然依舊受到《[[德国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法國民法典]]》的影響,但這部民法典卻是採用了獨樹一幟的“七編制模式”,即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 即直接將個人隱私權利(人格權)以及侵權責任獨立成民法兩個編制,並因應中國獨特的土地承包以及土地權益制度對物權編進行了重大修正,在婚姻責任部分也有不少改良<ref>{{Cite web |title=中國民法典誕生! |ur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05/28/c_1126046346.htm |accessdate=2020-05-29 }}</ref>,因此王利明等人認為,中国所採用的民法典體系為順應中國國情的自創版本,已無法簡單用[[德國民法典]]的五編製或是[[法國民法典]]的三編制作為區分<ref>{{Cite web |title=王利明:中国民法典采取七编制的理由及其世界贡献 |url=https://www.civillaw.com.cn/zt/t/?id=37090 |accessdate=2020-08-01 }}</ref>。


=== 人格权独立成编 ===
=== 人格权独立成编 ===
曾主导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总则编、债权总则编和合同编编纂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认为,民法典中不应设置[[人格权]]编,并就此反对主导现有通过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工作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
曾主导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总则编、债权总则编和合同编编纂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认为,民法典中不应设置[[人格权]]编,并就此反对主导现有通过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工作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


梁慧星曾主张将人格权部分纳入总则编自然人章节相关条文。其对于人格权在《民法典》地位的主要观点为: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本质区别,不能适用民法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期日、期间等的规定,且草案人格权编中出现的“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等可能造成“双重适用”问题,让司法参与者容易遗漏诉讼的请求权基础及判决的裁判依据,将平添民事裁判活动的混乱。梁慧星还批评王利明推动人格权单独设编,是在贬损和肢解[[侵权责任]]法。<ref name="zzxk">{{Cite web |title=中国民法典中不能设置人格权编(原载《中州学刊》2016年第二期) |url=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x?id=5058 |accessdate=2020-05-31 |publisher=[[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author1=梁慧星 |website=中国法学网 |||}}</ref>
梁慧星曾主张将人格权部分纳入总则编自然人章节相关条文。其对于人格权在《民法典》地位的主要观点为:人格权与人格有本质联系,与其他民事权利有本质区别,不能适用民法总则编关于法律行为、代理、时效、期日、期间等的规定,且草案人格权编中出现的“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等可能造成“双重适用”问题,让司法参与者容易遗漏诉讼的请求权基础及判决的裁判依据,将平添民事裁判活动的混乱。梁慧星还批评王利明推动人格权单独设编,是在贬损和肢解[[侵权责任]]法。<ref name="zzxk">{{Cite web |title=中国民法典中不能设置人格权编(原载《中州学刊》2016年第二期) |url=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x?id=5058 |accessdate=2020-05-31 |publisher=[[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 |author1=梁慧星 |website=中国法学网 }}</ref>


王利明则认为,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早于乌克兰,早在2002年版《民法典(草案)》中就有这一编,且人格权单列成编有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的发展;王利明认为,对自然人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的保护意味着国家不能非法侵害自然人生命安全,其与人格权独立成编无关;王利明回应梁慧星有关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双重适用”的指责,认为援引的多重性符合民法典体系化要求,与立法形式紧密相关,符合司法实务实情;王利明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会贬损、肢解侵权责任法。<ref name="shupl_j">{{Cite journal |title=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争论问题 ——对梁慧星教授若干意见的几点回应 |url=https://mp.weixin.qq.com/s/QtkmXnnNwJRjZMe9Gxh9_Q |date=2020-06-26 |journal=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publisher=[[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 |accessdate=2020-06-26 |issue=4 |year=2020 |location=上海 |author1=王利明 |||}}</ref>
王利明则认为,中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早于乌克兰,早在2002年版《民法典(草案)》中就有这一编,且人格权单列成编有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的发展;王利明认为,对自然人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的保护意味着国家不能非法侵害自然人生命安全,其与人格权独立成编无关;王利明回应梁慧星有关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双重适用”的指责,认为援引的多重性符合民法典体系化要求,与立法形式紧密相关,符合司法实务实情;王利明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会贬损、肢解侵权责任法。<ref name="shupl_j">{{Cite journal |title=民法典编纂中的若干争论问题 ——对梁慧星教授若干意见的几点回应 |url=https://mp.weixin.qq.com/s/QtkmXnnNwJRjZMe9Gxh9_Q |date=2020-06-26 |journal=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publisher=[[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 |accessdate=2020-06-26 |issue=4 |year=2020 |location=上海 |author1=王利明 }}</ref>


=== 婚姻 ===
=== 婚姻 ===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二审后召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新闻发布会上,法工委发言人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指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维持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并称这个规定是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ref>{{Cite news |url=https://news.sina.com.cn/c/2019-08-21/doc-ihytcitn0769877.shtml |title=法工委发言人:一夫一妻制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传统 |author=王姝 |date=2019-08-21 |publisher=新京报 ||access-date=2020-04-18 ||}}</ref>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草案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二审后召开的全国人大法工委新闻发布会上,法工委发言人回答有关记者提问时指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维持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并称这个规定是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ref>{{Cite news |url=https://news.sina.com.cn/c/2019-08-21/doc-ihytcitn0769877.shtml |title=法工委发言人:一夫一妻制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传统 |author=王姝 |date=2019-08-21 |publisher=新京报 ||access-date=2020-04-18 }}</ref>
=== 离婚冷静期 ===
=== 离婚冷静期 ===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其首部《婚姻法》時,[[鄧穎超]]提出,為保護婚姻中弱勢的一方,離婚不應有任何條件。
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其首部《婚姻法》時,[[鄧穎超]]提出,為保護婚姻中弱勢的一方,離婚不應有任何條件。
{{Cquote|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有不同意见。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邓颖超]]1950年1月初在中央妇委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ref>{{Cite web |title=揭秘《婚姻法》诞生始末:邓颖超主张离婚自由 成为少数派 (3) |url=http://dangshi.people.com.cn/GB/85040/11438284.html |accessdate=2020-06-05 |author=晓何 |work=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publisher=人民网 |editor=孙琳}}</ref>}}
{{Cquote|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有不同意见。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邓颖超]]1950年1月初在中央妇委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ref>{{Cite web |title=揭秘《婚姻法》诞生始末:邓颖超主张离婚自由 成为少数派 (3) |url=http://dangshi.people.com.cn/GB/85040/11438284.html |accessdate=2020-06-05 |author=晓何 |work=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publisher=人民网 |editor=孙琳}}</ref>}}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ref>{{Cite news |url=https://www.sohu.com/a/435511763_260616 |title=《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上海已专门研发相关操作模块}}</ref>,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认为,这一制度“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侵害到[[婚姻自由]]。<ref>{{Cite news |url=http://www.bjnews.com.cn/news/2020/05/20/729177.html |title=蒋胜男 建议民法典草案删“离婚冷静期” |author=王姝 |date=2020-05-20 |work=新京报 |accessdate=2020-05-20 |||}}</ref>而支持者则认为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ref>{{Cite news |url=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0-05-26/1438711.html |title=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引入离婚冷静期制度 放宽收养条件 |author=李可愚 |date=2020-05-20 |work=每日经济新闻 |accessdate=2020-05-26 ||editor=陈星 ||}}</ref>。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若是衝動離婚,隨時可以申請復婚;然而,诸如[[家暴]]等极端情况下应该通过[[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ref>{{Cite AV media |title=民法典来了,离婚冷静期?居住权?遗嘱公证?这些话题我们问了问专家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url=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f4y1m7cY |date=2020-06-04 13:37:35 |publisher=[[观察者网]] |accessdate=2020-07-13 |website=[https://www.bilibili.com/ bilibili.com] |via=[[哔哩哔哩]] |interviewer=王骁 |author=金可可 |||}}</ref>。有分析認為該條文實際目的是為了降低中國連年攀升的離婚率。<ref>{{Cite news |url=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690176 |title=离婚冷静期不能“冷冻”离婚率,亟待政策补救 |author=徐超轶 |date=2020-06-04 |publisher=南都观察 |accessdate=2020-06-05 ||website=澎湃新闻 ||}}</ref>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ref>{{Cite news |url=https://www.sohu.com/a/435511763_260616 |title=《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上海已专门研发相关操作模块}}</ref>,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认为,这一制度“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侵害到[[婚姻自由]]。<ref>{{Cite news |url=http://www.bjnews.com.cn/news/2020/05/20/729177.html |title=蒋胜男 建议民法典草案删“离婚冷静期” |author=王姝 |date=2020-05-20 |work=新京报 |accessdate=2020-05-20 }}</ref>而支持者则认为设立“离婚冷静期”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ref>{{Cite news |url=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0-05-26/1438711.html |title=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引入离婚冷静期制度 放宽收养条件 |author=李可愚 |date=2020-05-20 |work=每日经济新闻 |accessdate=2020-05-26 ||editor=陈星 }}</ref>。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若是衝動離婚,隨時可以申請復婚;然而,诸如[[家暴]]等极端情况下应该通过[[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ref>{{Cite AV media |title=民法典来了,离婚冷静期?居住权?遗嘱公证?这些话题我们问了问专家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url=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f4y1m7cY |date=2020-06-04 13:37:35 |publisher=[[观察者网]] |accessdate=2020-07-13 |website=[https://www.bilibili.com/ bilibili.com] |via=[[哔哩哔哩]] |interviewer=王骁 |author=金可可 }}</ref>。有分析認為該條文實際目的是為了降低中國連年攀升的離婚率。<ref>{{Cite news |url=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690176 |title=离婚冷静期不能“冷冻”离婚率,亟待政策补救 |author=徐超轶 |date=2020-06-04 |publisher=南都观察 |accessdate=2020-06-05 ||website=澎湃新闻 }}</ref>


=== 国际私法规定缺失 ===
=== 国际私法规定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