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漢(明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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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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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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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属 = 曾孙[[沈璟]]、[[沈瓚 (万进士)|沈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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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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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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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进士]],授刑科[[給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以灾异指斥当时朝政,恰逢尚书[[林俊]]离职,再抗章争论。户部郎中[[牟泰]]因官员盜官帑而连坐入獄,下詔獄貶官,沈汉论救。
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进士]],授刑科[[給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以灾异指斥当时朝政,恰逢尚书[[林俊]]离职,再抗章争论。户部郎中[[牟泰]]因官员盜官帑而连坐入獄,下詔獄貶官,沈汉论救。


[[李福达案]]起,执法大臣皆下獄,沈汉憤而上疏,称“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倖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下獄除名。家居二十年卒。[[天启 (明朝)|天启]]初年,贈[[太常寺]]少卿<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6》:沈汉,字宗海,吴江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刑科給事中。中官马俊、王堂久废,忽自南京召至,汉论止之。改元詔书蠲四方逋稅,汉以民间已纳者多飽吏槖,请已征未解者,作来年正课。又言近籍沒奸党貲数千万,请悉发以补岁入不足之数。皆报可。嘉靖二年,以灾异指斥时政。尚书林俊去位,复抗章争之。户部郎中牟泰坐吏盜官帑,下詔獄貶官。汉言:“吏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败,泰发之。泰无罪。”因极言刑獄宜付法司,毋委镇撫。不纳。大獄起,法司皆下吏。汉言:“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倖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幷汉收系,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孙璟,万中为吏部员外郎。请王恭妃封号,忤旨,降行人司正。天启初,贈少卿。</ref>。
[[李福达案]]起,执法大臣皆下獄,沈汉憤而上疏,称“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倖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下獄除名。家居二十年卒。[[天启 (明朝)|天启]]初年,贈[[太常寺]]少卿<ref>[[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6》:沈汉,字宗海,吴江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刑科給事中。中官马俊、王堂久废,忽自南京召至,汉论止之。改元詔书蠲四方逋稅,汉以民间已纳者多飽吏槖,请已征未解者,作来年正课。又言近籍沒奸党貲数千万,请悉发以补岁入不足之数。皆报可。嘉靖二年,以灾异指斥时政。尚书林俊去位,复抗章争之。户部郎中牟泰坐吏盜官帑,下詔獄貶官。汉言:“吏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败,泰发之。泰无罪。”因极言刑獄宜付法司,毋委镇撫。不纳。大獄起,法司皆下吏。汉言:“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倖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幷汉收系,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孙璟,万中为吏部员外郎。请王恭妃封号,忤旨,降行人司正。天启初,贈少卿。</ref>。


== 家族 ==
== 家族 ==
曾祖父[[沈敬]];祖父[[沈箎]];父亲[[沈奎]]。母严氏<ref>{{Cite book|title=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last=龚延明主编|first=|publisher=宁波出版社|year=2016|isbn=978-7-5526-2320-8|location=宁波|pages=|quote=《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f>。
曾祖父[[沈敬]];祖父[[沈箎]];父亲[[沈奎]]。母严氏<ref>{{Cite book|title=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last=龚延明主编|first=|publisher=宁波出版社|year=2016|isbn=978-7-5526-2320-8|location=宁波|pages=|quote=《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f>。


曾孙[[沈璟]]、[[沈瓚 (万进士)|沈瓚]],皆进士。
曾孙[[沈璟]]、[[沈瓚 (万进士)|沈瓚]],皆进士。


== 参考文献 ==
==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