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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蒙'''({{bd|1054年||1121年|catIdx=H}}),字'''元功'''。[[北宋]][[密州]]高密县(今[[山东省]][[高密市]])人。[[宋徽宗]]时[[尚书左丞]]。 == 生平 == [[宋神宗]][[元丰 (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及第。担任[[宝鸡]][[县尉]],知[[柏乡县]],有能名。百姓之讼决于庭,受罚之人不怨,改任襄邑县。[[宋徽宗]][[崇宁]]年间担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上疏论去冗官、容谏臣、明嫡庶、别贤否、绝幸冀、戒滥恩、宽疲民、节妄费、戚里毋预事、阉宦毋假权等十事。徽宗采纳,任命他为[[侍御史]]。奉旨到[[秦州]]逮捕刘仲武等将帅。走之前被任命为[[给事中]]。到达秦州,拜[[御史中丞]]。以[[汉武帝]]杀[[王恢]],[[秦穆公]]赦免[[孟明视]]为例,请求赦免刘仲武等人,宋徽宗同意了。侯蒙改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大观四年(1110年),侯蒙以户部尚书同知[[枢密院]]事<ref>《宋宰辅编年录》卷12</ref>,进[[尚书左丞]]。[[政和]]六年(1116年),为[[中书侍郎]]。他与[[蔡京]]不协,上言蔡京心术不正,蔡京于是弹劾他独颁钱制之事。政和七年(1117年)十月,罢职,出知[[亳州]],之后加资政殿学士。[[宣和 (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宋江起义]]进犯[[京东路]],侯蒙上书朝廷:“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主张招降[[宋江]],以讨[[方腊]]。宋徽宗让他知[[东平府]],来招抚宋江,没有到任即卒,时年六十八岁,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文穆。《[[全宋词]]》据《夷坚甲志》卷四录其词《[[临江仙]]》一首,为其登进士第之前作。 == 参考文献 == {{reflist}} * 《[[宋史]]·卷351》 {{DEFAULTSORT:H}} [[Category:北宋尚书省官员]] [[Category:宋朝副相]] [[Category:谥文穆]] [[Category:高密人]] [[Category:侯姓|R]] [[Category:元丰八年乙丑科进士]] [[Category:北宋刑部尚书]] [[Category:北宋同知樞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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