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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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苍(1世纪28年后—83年3月7日),东汉皇子、东平宪王。

汉光武帝阴丽华之子,明帝的同母弟。建武十五年(39年),刘苍受封为东平公,十七年封为东平王。东平国都无盐(今山东省东平县)。《后汉书》称刘苍“少好经书,雅有智思”,永平元年明帝任命其为骠骑将军,留京辅政,位在三公之上,后刘苍因辅政数载“多所隆益、声望日重”,非常不安,于是请辞归东平。

汉章帝建初八年正月壬辰(83年3月7日)去世。三月辛卯(5月5日)下葬[1]

子女

  • 东平怀王刘忠
  • 元和元年(84年),刘忠弟刘尚受封任城王,余五子为列侯[2](其中有湖陆侯)。
  • 兄长汉明帝对刘苍诸子优待,永平元年(58年)“封苍子二人为县侯”,永平十一年(68年)“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2]
  • 另有五个女儿[3]

注释

  1. 《后汉书·章帝纪》:八年春正月壬辰,东平王苍薨。三月辛卯,葬东平宪王,赐銮辂、龙旗。
  2. 2.0 2.1 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
  3. 《后汉书》卷10:“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邪孝王京女为县公主。”本传:“旧典,诸王女皆封乡主,乃独封苍五女为县公主。”

参考资料

前任:
汉东平王
41年–83年
继任:
怀王刘忠
前任:
汉东平公
39年–41年
继任:
进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