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1970年4月—),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2006年4月,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2007年8月,吉林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兼指挥中心指挥长。2010年2月,辽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4月,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2014年2月,辽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14年8月,辽源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5年2月,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2016年9月,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正厅长级)。2016年11月,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22年6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1][2][3]。
参考
- ↑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_要闻_吉和网. 吉和网. [2022-12-29]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 ↑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2022-12-29].
- ↑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中国新闻网. [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