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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前: Fix typo) |
小无编辑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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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行: | 第61行: | ||
绝大多数条目并不会达到这个字节数限制,一般大于80KB时就可以考虑分拆。大于150KB(列表为200KB)的页面必须进行缩减和分拆,除非经讨论认为没有缩减和分拆的必要。 |
绝大多数条目并不会达到这个字节数限制,一般大于80KB时就可以考虑分拆。大于150KB(列表为200KB)的页面必须进行缩减和分拆,除非经讨论认为没有缩减和分拆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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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分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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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分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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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超过80KB的条目,任何编者可先阅读条目的讨论页和编辑历史,看看社区是否对该条目的长度有过结论。此外还可以简要阅读条目,确定是否有必要拆分。有时,一个条目真的需要很长,以便有效涵盖主题。 |
若遇到超过80KB的条目,任何编者可先阅读条目的讨论页和编辑历史,看看社区是否对该条目的长度有过结论。此外还可以简要阅读条目,确定是否有必要拆分。有时,一个条目真的需要很长,以便有效涵盖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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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行: | 第70行: | ||
社区鼓励拆分长期无人编辑的条目和基础性条目。社区不建议编者自行拆分近期建立的条目、有其他编者关注的条目和近期热点条目,但若已有成熟的分拆方案,且拆分工作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则可以进行拆分。在拆分前,最好先和其他编者(尤其是对条目扩充有重大贡献的编者、熟悉该领域的编者、近期多次参与该条目编辑的编者,以及[[Qiuwen:条目署名方针|条目署名者]])进行讨论,决定是否拆分以及拆分方案。 |
社区鼓励拆分长期无人编辑的条目和基础性条目。社区不建议编者自行拆分近期建立的条目、有其他编者关注的条目和近期热点条目,但若已有成熟的分拆方案,且拆分工作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则可以进行拆分。在拆分前,最好先和其他编者(尤其是对条目扩充有重大贡献的编者、熟悉该领域的编者、近期多次参与该条目编辑的编者,以及[[Qiuwen:条目署名方针|条目署名者]])进行讨论,决定是否拆分以及拆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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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分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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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时,可依照同类条目的框架结构确定拆分方案,先列出条目大纲,再将适合的内容填入,最后将需要新建条目存放、合并到其他条目中的内容进行转移。保存拆分编辑时,应当在[[Help:编辑摘要|编辑摘要]]里写下类似于“将××章节拆分至××条目”“××章节拆分自××条目”的文字,并在“××条目”处做出[[Qiuwen:格式手册/链接|内部链接]],方便之后的读者和编者阅读,并确保页面历史及[[Qiuwen:著作权方针|署名]]的连续性。 |
拆分时,可依照同类条目的框架结构确定拆分方案,先列出条目大纲,再将适合的内容填入,最后将需要新建条目存放、合并到其他条目中的内容进行转移。保存拆分编辑时,应当在[[Help:编辑摘要|编辑摘要]]里写下类似于“将××章节拆分至××条目”“××章节拆分自××条目”的文字,并在“××条目”处做出[[Qiuwen:格式手册/链接|内部链接]],方便之后的读者和编者阅读,并确保页面历史及[[Qiuwen:著作权方针|署名]]的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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