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uwen:删除方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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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rotected|small=yes}}
{{Not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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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Media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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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chor|1}} 符合[[Qiuwen:快速删除方针|快速删除方针]]任一标准的内容;
# {{anchor|1}} 符合[[Qiuwen:快速删除方针|快速删除方针]]任一标准的内容;
# {{anchor|2}} [[Qiuwen:侵犯著作权|侵害版权]]的内容;
# {{anchor|2}} [[Qiuwen:侵犯著作权|侵害版权]]的内容;
# {{anchor|3}} [[Qiuwen:破坏|破坏]],包含煽动性[[Qiuwen:重定向|重定向]]、诋毁目的的页面、胡言乱语、鬼扯;
# {{anchor|3}} [[Qiuwen:破坏|破坏]],包含煽动性[[Qiuwen:重定向|重定向]]、具有诋毁或攻击性质的页面、胡言乱语、鬼扯;
# {{anchor|4}} 沒有相关内容或百科性介绍的宣传与[[Qiuwen:求闻百科不是什么#AD|垃圾消息]],而非针对广告相关主题本身条目
# {{anchor|4}} 沒有相关内容或百科性介绍的宣传与[[Qiuwen:求闻百科不是什么#AD|垃圾消息]],而非针对广告相关主题本身条目
# {{anchor|5}} 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
# {{anchor|5}} 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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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chor|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Qiuwen:模板|模板]];
# {{anchor|9}} 多余无用且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Qiuwen:模板|模板]];
# {{anchor|10}} 过度分类的求闻百科分类;
# {{anchor|10}} 过度分类的求闻百科分类;
# {{anchor|11}} 违反[[Qiuwen:合理使用准则|合理使用准则]]的图像;
# {{anchor|11}} 违反[[Qiuwen:非“自由版权”内容使用准则|非“自由版权”内容使用准则]]的图像;
# {{anchor|12}} 不符合条目、模板、用户名字空间使用目的页面;
# {{anchor|12}} 不符合条目、模板、用户名字空间使用目的页面;
# {{anchor|13}} 挂上[[Qiuwen:SUBSTUB|小小作品]]模板满30天后仍未改善的条目;
# {{anchor|13}} 挂上[[Qiuwen:SUBSTUB|小小作品]]模板满30天后仍未改善的条目;
# {{anchor|14}} 任何[[Qiuwen:NOT|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内容。
# {{anchor|14}} 任何[[Qiuwen:NOT|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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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一些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
下表列出了一些可能不需要通过删除解决的常见问题:
{| class="wikitable"
{| class="wikitable"
!页面中的問題
!页面中的问题
!解決方法
!解決方法
!適用模板
!適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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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某项主题中的小分支,且重要性不足以单独成为条目
|似乎是某项主题中的小分支,且重要性不足以单独成为条目
|将有用的内容合并至所属的主要条目中,并且将旧有条目[[Qiuwen:重定向|重定向]]。
|将有用的内容合并至所属的主要条目中,并且将旧有条目[[Qiuwen:重定向|重定向]]。
|{{tlx|Merge to|{{lan|zh-hant=目名|zh-hans=条目名}}}}
|{{tlx|Merge to|{{lan|zh-hant=目名|zh-hans=条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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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条目复制过来的内容
|从其他条目复制过来的内容
|进行清理或提案合并及设置[[Qiuwen:重定向|重定向]](若您不知道如何进行合并,可将该条目列入[[:Category:需要合併的目|Category:需要合并的条目]]中,并加上相应的模板)
|进行清理或提案合并及设置[[Qiuwen:重定向|重定向]](若您不知道如何进行合并,可将该条目列入[[:Category:需要合併的目|Category:需要合并的条目]]中,并加上相应的模板)
|{{tlx|Merge|{{lan|zh-hant=目名|zh-hans=条目名}}}}
|{{tlx|Merge|{{lan|zh-hant=目名|zh-hans=条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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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改进的条目
|需要改进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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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有争议的条目
|准确性有争议的条目
|在条目讨论页或[[Qiuwen:茶馆|茶馆]]开展讨论,解决争议后编辑页面
|在条目讨论页或[[Qiuwen talk:茶馆|茶馆]]开展讨论,解决争议后编辑页面
|{{tlx|Disputed}}
|{{tlx|Dispu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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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废讨论 ===
=== 存废讨论 ===
{{Main|Qiuwen:存废讨论}}
{{Main|Qiuwen talk:存废讨论}}
存废讨论是讨论页面存废的场所,不符合上述两类流程的条件的页面或文件需要分别通过页面存废讨论和文件存废讨论方能删除。任何编者都可以在存废讨论中发表自己对于被提删页面的观点和处理意见,但只有[[Qiuwen:AUTOCONFIRMED|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发起存废讨论。任何不合资格的编者提出的存废讨论将以快速保留关闭。发起存废讨论时,须在页面顶部标记[[Template:Afd|存废讨论模板]](因页面被[[Qiuwen:保护方针|全保护]]而无法标记的除外),并将页面提报至当日的存废讨论页面。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存废讨论中,请明确表达观点,以方便归纳共识。然而,{{Anchor|存廢討論不是投票}}存废讨论[[Qiuwen: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并非简单的投票]],因而强烈建议参与讨论的编者说明自己的意见,并援引相关的方针。
存废讨论是讨论页面存废的场所,不符合上述两类流程的条件的页面或文件需要分别通过页面存废讨论和文件存废讨论方能删除。任何编者都可以在存废讨论中发表自己对于被提删页面的观点和处理意见,但只有[[Qiuwen:AUTOCONFIRMED|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发起存废讨论。任何不合资格的编者提出的存废讨论将以快速保留关闭。发起存废讨论时,须在页面顶部标记[[Template:Afd|存废讨论模板]](因页面被[[Qiuwen:保护方针|全保护]]而无法标记的除外),并将页面提报至当日的存废讨论页面。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存废讨论中,请明确表达观点,以方便归纳共识。然而,{{Anchor|存廢讨论不是投票}}存废讨论[[Qiuwen: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并非简单的投票]],因而强烈建议参与讨论的编者说明自己的意见,并援引相关的方针。


除共识相当明显的情形(如快速保留、快速删除、转交侵权、请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Qiuwen:快速保留|某些情形下]],存废讨论可以未足日而提早结束。存废讨论通常最好维持足日,而结案者在提早结案之前应作周详考虑。</ref>)外,存废讨论应该持续至少日,以令编者有足够时间发表意见。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Qiuwen:CON|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如果有编者对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若此时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并无共识,存废讨论将继续进行,直至有共识结案,或是持续无法达成共识(存废讨论持续五周或最后留已过一周)时存废讨论将以无共识结案,提删页面将被暂时保留。删除决定不轻易地做出,当且仅当有明确的删除共识时,页面方能被删除。
除共识相当明显的情形(如快速保留、快速删除、转交侵权、请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Qiuwen:快速保留|某些情形下]],存废讨论可以未足日而提早结束。存废讨论通常最好维持足日,而结案者在提早结案之前应作周详考虑。</ref>)外,存废讨论应该持续至少日,以令编者有足够时间发表意见。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Qiuwen:CON|共识]],一名持有管理权限编者(如管理员、裁决委员等)富有经验的编者<ref>通常而言,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持有以下任一高级权限的:资深编者、巡查员、巡查豁免者、模板编辑员;
# 未持有上述高级权限,但注册满90天,且编辑次数超过1,000次的。</ref>可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并执行相关共识;但是,若共识为删除该页面时,应当由管理权限的编者(如管理员、裁决委员等)执行相关共识。若讨论未形成共识,或争议较大,则该讨论不应由参与讨论者关闭。如果有编者对结案有异议,则此讨论须由管理员最终结案。若此时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并无共识,存废讨论将继续进行,直至有共识结案,或是持续无法达成共识(存废讨论持续五周或最后留言已过一周)时,存废讨论将以无共识结案,提删页面将被暂时保留。删除决定不应轻易地做出,当且仅当有明确的删除共识时,页面方能被删除。


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有共识地保留,且并非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或存废讨论删除后经存废复核还原,则除非情况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由于母模板的删除导致原先有用的模板变成了多余、无用的模板),否则不应在6个月内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删该页面,这样的请求通常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更不应以先前存废讨论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删除;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保留后不应再次以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这样的请求也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无共识保留的页面可以在时机成熟后再度交付讨论。
若页面在存废讨论中有共识地保留,且并非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或存废讨论删除后经存废复核还原,则除非情况发生明显的变化(例如,由于母模板的删除导致原先有用的模板变成了多余、无用的模板),否则不应在6个月内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删该页面,这样的请求通常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更不应以先前存废讨论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删除;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保留后不应再次以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这样的请求也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无共识保留的页面可以在时机成熟后再度交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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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处理||[[Qiuwen:侵权提报]]||所有历史版本都[[Qiuwen:COPYVIO|侵权]]的页面||任何用户||遵循[[Qiuwen:侵权提报|提报页面上的指示]]||七日||如提报无误,联系版权所有者获得授权,或于草稿页重写;如提报有误,于侵权提报页留言说明||-
|侵权处理||[[Qiuwen:侵权提报]]||所有历史版本都[[Qiuwen:COPYVIO|侵权]]的页面||任何用户||遵循[[Qiuwen:侵权提报|提报页面上的指示]]||七日||如提报无误,联系版权所有者获得授权,或于草稿页重写;如提报有误,于侵权提报页留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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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讨论||[[Qiuwen:页面存废讨论|Qiuwen:存废讨论]]||不符合以上标准,但依本方针需要删除的页面和文件||自动确认用户||遵循存废讨论指引||通常不少于日,如有明显共识(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删除、或已转交侵权、请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 />)可提前结束,如在日内未达成共识讨论时间将延长||在存废讨论页面留言||若页面有共识地保留,且并非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则在6个月内<u>不应以同一理由再度提删</u>;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不应再次因关注度不足提删,这样的请求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无共识保留的页面可以在时机成熟后再度交付讨论
|存废讨论||[[Qiuwen:页面存废讨论|Qiuwen talk:存废讨论]]||不符合以上标准,但依本方针需要删除的页面和文件||自动确认用户||遵循存废讨论指引||通常不少于日,如有明显共识(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删除、或已转交侵权、请求理由已消失<ref name="7D" />)可提前结束,如在日内未达成共识讨论时间将延长||在存废讨论页面留言||若页面有共识地保留,且并非因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则在6个月内<u>不应以同一理由再度提删</u>;曾经因关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废讨论但最终获保留(包括在存废复核还原)的条目,不应再次因关注度不足提删,这样的请求会以快速保留结案;无共识保留的页面可以在时机成熟后再度交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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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废复核||[[Qiuwen:存废复核请求]]||经以上流程,被错误处理的页面和文件,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处理的页面和文件||任何用户||遵循[[Qiuwen:存废复核请求/header|提报页面上的指示]]||-||在存废复核页留言||-
|存废复核||[[Qiuwen:存废复核请求]]||经以上流程,被错误处理的页面和文件,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处理的页面和文件||任何用户||遵循[[Qiuwen:存废复核请求/header|提报页面上的指示]]||-||在存废复核页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