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的内容 删除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标签:已被回退 |
小无编辑摘要 标签:已被回退 |
||
第8行: | 第8行: | ||
根据[[Qiuwen:P|求闻百科共同纲领]],特定用户可申请成立'''兴趣小组''',以团结编者群体对某一领域条目进行完善。 |
根据[[Qiuwen:P|求闻百科共同纲领]],特定用户可申请成立'''兴趣小组''',以团结编者群体对某一领域条目进行完善。 |
||
求闻百科兴趣小组分为'''兴趣小组'''、'''特别兴趣小组'''两类,分别对应不同领域广度。用户可前往[[Qiuwen:兴趣小组 |
求闻百科兴趣小组分为'''兴趣小组'''、'''特别兴趣小组'''两类,分别对应不同领域广度。用户可前往设立申请页面{{noteTag|1=目前,申请页面尚未设立。您应当向[[Qiuwen:裁决委员会|裁决委员会]]申请设立兴趣小组,也可以在[[Qiuwen talk:茶馆|茶馆]]征求相关意见。}}申请设立兴趣小组。 |
||
裁决委员会依据[[Qiuwen: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制定[[Qiuwen: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管理条例|兴趣小组管理条例]],规范求闻百科上兴趣小组的活动。 |
裁决委员会依据[[Qiuwen: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制定[[Qiuwen:兴趣小组/兴趣小组管理条例|兴趣小组管理条例]],规范求闻百科上兴趣小组的活动。 |
||
第19行: | 第19行: | ||
=== 设立原则 === |
=== 设立原则 === |
||
求闻百科以编者为主体,原则上支持不同领域的兴趣小组的设立。但为避免兴趣小组繁多冗杂的情况出现,社区规定兴趣小组的设立原则。 |
求闻百科以编者为主体,原则上支持不同领域的兴趣小组的设立。但为避免兴趣小组繁多冗杂的情况出现,社区规定兴趣小组的设立原则。仅有同时满足兴趣小组管理条例所述条件及社区所规定规则的申请才可能被通过。 |
||
《兴趣小组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包括: |
|||
# 有至少五名达到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作为创始组员,其中资深编者和管理员必须有至少各一人; |
|||
⚫ | |||
# 有明确的成员群体,或明确针对某一领域的内容; |
|||
⚫ | |||
# 拟创立的兴趣小组应设计其站务页面,临时存放在其中一名创始组员的用户页子页面上; |
|||
# 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与现有兴趣小组的范围交叉。 |
|||
目前社区接受的兴趣小组设立领域包括: |
|||
⚫ | |||
⚫ | |||
# 以特定教育机构或特定地理区域为招募范围的兴趣小组。 |
|||
== 特别兴趣小组 == |
== 特别兴趣小组 == |
||
第40行: | 第47行: | ||
* 机器人审核小组(暂未活动) |
* 机器人审核小组(暂未活动) |
||
* 《求闻》编译组 |
* 《求闻》编译组 |
||
== 注释 == |
|||
{{noteFoot}}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