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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协议国际版

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不是一家律师事务所,也不对外提供法律服务或建议。提供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Public License,以下缩写为CCPL)并不导致“律师—当事人”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的建立。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按其现状提供协议文本和相关信息。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对于其许可协议,或通过该协议提供的作品(material)或相关信息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最大可能程度内,也不对因使用其协议或通过该协议提供的作品(material)或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的使用

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提供一套标准化的条款供作者或其他权利人使用,以便他们分享其原创作品(original works of authorship)和其他受著作权和以下公共许可协议中提及的其他特定权利保护的作品(material)。以下考虑因素仅供参考,并未列举穷尽,也不属于本公共许可协议文本的一部分。

许可人应当考虑的因素: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公共许可协议是供那些有权许可公众以著作权或其他特定权利所保护的方式使用其作品(material)的权利人使用的。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协议不可撤销。因此,在采用协议前,许可人应当阅读并理解其所选择的协议条款。许可人亦应确保其享有所授予公众的权利,以便公众能够顺利的使用授权作品(material)。许可人应当清楚地注明协议所不适用的作品(material),包括其他采用知识共享协议授权的作品(material),或基于著作权的例外或限制而使用的作品(material)。 许可人应该考虑的其他因素

公众应当考虑的因素:许可人通过使用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协议,授权公众依据特定的条款和条件使用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如果因为任何原因不需要授权即可使用该作品(material)——例如基于著作权的例外或限制——那么该使用并不受本协议约束。许可人通过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协议只能授予基于著作权或其他特定权利有权授予的许可。使用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可能还受到其他情形的限制,包括第三方对该作品(material)所享有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许可人可能做出其他特别要求,比如要求使用者标注或说明对作品(material)的所有更改。即使本协议没有要求,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仍然鼓励您遵守许可人的合理要求。 公众应当考虑的其他因素

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公共许可协议国际版

通过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定义如下),您接受并同意受到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国际公共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公共许可协议”)的约束。从合同解释的角度来看,您获得授权的对价是接受本协议的条款,许可人授予您这些权利的对价是可以通过采用本协议条款发布授权作品(material)而获得利益。

第一条 定义

  1. 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指受到著作权与类似权利保护的,基于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而创作的作品(material),例如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翻译、改编、编排、改写或其他依据著作权与类似权利需要获得所有人许可的修改。为本公共许可协议之目的,当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为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时,将其依时间序列关系与动态影像配合一致而形成的作品,视为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
  2. 演绎作者的许可:指您依据本公共许可协议对在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中自己所贡献的部分所享有的著作权与类似权利进行授权的协议。
  3.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兼容协议:指在creativecommons.org/compatiblelicenses上列出且经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认可、实质上与本公共许可协议相当的协议。
  4. 著作权与类似权利:指著作权和/或与著作权紧密联系的类似权利。类似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演者权、广播组织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数据库特别权利,而不论上述权利的定义和归类如何。为本公共许可协议之目的,第二条b款第(1)项与第(2)项所列权利不属于著作权与类似权利。
  5. 有效的技术措施:指根据各司法管辖区遵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96年12月20日通过)第十一条或类似国际协定项下的义务所制定的法律,在没有适当的授权的情况下,禁止使用者规避的技术措施。
  6. 例外与限制:指合理使用(Fair Dealing and Fair Use)和/或其他适用于您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使用的著作权与类似权利的例外或限制。
  7. 授权要素:指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名称中所包含的协议特征。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授权要素包括:署名和相同方式共享。
  8. 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指许可人通过本公共许可协议授权的文学、艺术作品(artistic or literary work),数据库或其他作品(material)。
  9. 协议所授予的权利:指依据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所授予您的各项权利,限于适用于您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使用且许可人有权许可的著作权与类似权利。
  10. 许可人:指通过本公共许可协议进行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11. 分享:指以需要“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许可的任何方法或程序向公众提供作品(material),包括复制、公共展示、公开表演、发行、散布、传播、进口或提供作品(material)给公众以便其能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作品(material)。
  12. 数据库特别权利:指除了著作权之外,衍生于1996年3月11日通过的《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Directive 96/9/EC)及其修改或后续版本的权利,或其他国家或地区本质上与之等同的权利。
  13. 您:指依据本公共许可协议行使其所获得授予之权利的个人或机构。“您的”有相应的含义。

第二条 授权范围

  1. 授权
    1. 根据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条款,许可人授予您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不可再许可、非独占、不可撤销的许可,以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行使以下“协议所授予的权利”:
      1. 复制和分享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全部或部分;以及
      2. 创作、复制和分享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
    2. 例外和限制 为避免疑义,若著作权的例外和限制适用于您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使用,本公共许可协议将不适用,您也无须遵守本公共许可协议之条款。
    3. 期限 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期限规定于第六条a款。
    4. 媒介和形式;允许的技术修改 许可人授权您在任何媒介以任何形式(不论目前已知的或未来出现的)行使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并为之进行必要的技术修改。许可人放弃和/或同意不主张任何权利以阻止您为了行使协议项下权利进行必要的技术修改,包括为规避有效技术措施所必须的技术修改。为了本公共许可协议之目的,基于第二条a款第(4)项进行的技术修改不构成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
    5. 后续接受者
      1. 来自许可人的要约——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 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每一个后续接受者都自动取得许可人的要约,以按照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条款行使协议授予的权利。
      2. 来自许可人的额外要约——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 您基于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创作的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的每一个后续接受者都自动取得许可人的要约,以按照您所适用的“演绎作者的许可”协议的条款行使协议所授予的权利。
      3. 禁止下游限制 若会限制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后续接受者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则您不得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提出或增加任何额外的或不同的条款,或使用任何有效技术措施。
    6. 并非背书 本公共许可协议不构成、或不得被解释为允许您声明或主张:您或您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使用与许可人或第三条a款第(1)项(A)目(i)所规定要求提供署名的权利人相关联,或得到其赞助、同意或被授予正式地位。
  2. 其他权利
    1. 依据本公共许可协议,著作人身权,例如保护作品完整权、形象权、隐私权或其他类似的人格权利,不在许可范围内。但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许可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放弃和/或同意不主张其权利,以便您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
    2. 本公共许可协议不适用于任何专利权或商标权许可。
    3. 在自愿的或可放弃的法定或强制许可机制下,许可人在最大可能范围内放弃对您因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使用费的权利,不论是直接收取或通过集体管理组织收取。在其他任何情况下,许可人明确保留收取使用费的任何权利。

第三条 授权条件

您行使被许可的权利明确受以下条件限制:

  1. 署名
    1. 若您分享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包含修改格式),您必须:
      1. 保留如下标识(如果许可人提供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同时提供如下标识):
        1. 以许可人要求的任何合理方式,标识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创作者和其他被指定署名的人的身份(包括指定的笔名);
        2. 著作权声明;
        3. 有关本公共许可协议的声明;
        4. 有关免责的声明;
        5. 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网址(URI)或超链接;
      2. 表明您是否修改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及保留任何先前修改的标记;及
      3. 表明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依据本公共许可协议授权,并提供本公共许可协议全文,或者本公共许可协议的网址(URI)或超链接。
    2. 依据您分享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媒介、方法及情况,您可以采用任何合理方式满足第三条a款第(1)项的条件。例如,提供包含所要求信息来源的网址(URI)或超链接可算是合理地满足此处的条件。
    3. 如果许可人要求,您必须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移除第三条a款第(1)项(A)目所要求的任何信息。
  2. 相同方式共享 除第三条a款的条件外,如果您分享您创作的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则下列条件也适用:
    1. 您适用的“演绎作者的许可”协议必须是与本许可协议具有相同授权要素的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许可协议(可以是本版本或后续版本),或者其他与“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协议兼容的许可协议。
    2. 您必须提供您适用的“演绎作者的许可”协议全文或者该许可协议的网址(URI)或超链接。依据您分享您的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所使用的媒介、方法及情况,您可以采用任何合理方式满足此条件。
    3. 您不得提出或施加任何附加或不同的条款或条件、或在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上应用任何有效的技术措施,以限制使用者行使依您所适用的“演绎作者的许可”协议所授予的权利。

第四条 数据库特别权利

当协议所授予的权利包含数据库特别权利,而该数据库特别权利适用于您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使用时:

  1. 为避免疑义,第二条a款第(1)项授权您,摘录、再利用、复制和分享全部或绝大部分数据库资料;
  2. 如果您将数据库资料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纳入您享有数据库特别权利的另一数据库,则您享有数据库特别权利的该数据库(而非其中的单个内容)视为演绎作品(Adapted Material),适用第三条b款的要求;
  3. 如果您分享全部或大部分该数据库的资料,您必须遵守第三条a款规定的条件。

为避免疑义,当协议所授予的权利包含其他著作权与类似权利时,第四条补充且不取代本公共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您的义务。

第五条 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条款

  1. 除非许可人另有保证,否则在最大可能范围内,许可人按其现状和现有之基础提供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且没有就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做出任何形式的陈述或保证:无论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关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权属保证、可交易性、适于特定目的、未侵害他人权利、没有潜在或其他瑕疵、精确性或是否有错误,不管是否已知或可发现。当免责声明全部或部分不被允许时,此免责声明可能不适用于您。
  2. 在最大可能范围内,对于任何因本公共许可协议或使用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引起的直接的、特殊的、间接的、附随的、连带的、惩罚性的、警告性的,或其他的损失、成本、费用或损害,许可人不对您负任何法律上或其他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过失责任)。当责任限制部分或全部不被允许时,该限制不适用于您。
  3. 前述免责及责任限制声明,应尽可能以最接近于完全排除全部责任的方式解释。

第六条 期限与终止

  1. 本公共许可协议在著作权与类似权利存续期间内有效。然而,如果您没有遵守此公共许可协议,则您依据此公共许可协议享有的权利自动终止。
  2. 当您使用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权利根据第六条a款终止时,您的权利在下述情况下恢复:
    1. 自违反协议的行为纠正之日起自动恢复,但须在您发现违反情形后30日内纠正;或
    2. 根据许可人明示恢复权利的意思表达。
    为避免疑义,本公共许可协议第六条b款不影响许可人就您违反本公共许可协议的行为寻求法律救济。
  3. 为避免疑义,许可人也可在任何时间,以另外的条款或条件提供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或者停止传播本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然而,许可人此种行为不会终止本公共许可协议。
  4. 本协议第一、五、六、七及第八条,不因本公共许可协议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其他条款和条件

  1. 除非明示同意,否则许可人不受您表达的任何附加或不同条款或条件约束。
  2. 本公共许可协议未提及的关于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之任何安排、共识或协议,不属于且独立于本公共许可协议的条款及条件。

第八条 解释

  1. 为避免疑义,本许可协议不会也不应被解释为减少、限制、约束或施加条件于无需本公共许可协议授权即可依法行使的对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的任何使用。
  2. 在最大可能范围内,如果本公共许可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为无法执行,该条款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内,自动调整至可以执行。如果该条款不能被调整,其应自本公共许可协议中排除适用,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 除非许可人明示同意,本公共许可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均不得放弃。
  4. 本公共许可协议条款不构成、也不得被解释为限制或者放弃适用于许可人或您的特权或豁免,包括豁免于任何司法管辖区或行政机构的法律程序。

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不是其公共许可协议的一方。尽管如此,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公共许可协议适用于其发表的作品(material),在此种情况下被视为许可人。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的文本属于公共领域,适用CC0公共许可协议。除用于向公众表明本作品(material)是依照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公共许可协议授权,或发布于creativecommons.org/policies的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政策另有规定允许以外,如未经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商标和其他相关商标及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将该商标或标识用于对知识共享公共许可协议(CCPL)做出的未经同意的修改,或与授权作品(Licensed Material)使用有关的其他安排、共识或协议。为避免疑义,本段关于商标的限制性规定不构成公共许可协议之一部分。

您可以点击此处联系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组织。


繁体中文版本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本組織Creative Commons(“Creative Commons”)不是法律事務所,亦不提供法律服務或法律建議。散布「CC公眾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 public licenses)不產生律師和客戶或其他的關係。Creative Commons在現狀的基礎上提供其授權條款及相關資訊。Creative Commons對於其授權條款、任何依據其條款及條件所授權的素材或其他相關資訊不負保證責任。Creative Commons在最大可能範圍內免責於他人的使用所產生的損害。
使用CC公眾授權條款

CC公眾授權條款提供一套標準的條款及條件,供創作者以及其他權利人使用,以便他們分享原始創作及其他受著作權法及在以下公眾授權條款中指明的其他權利所保護的素材。下列約因僅供資訊參考之目的,非完整、亦不構成我們授權條款的一部份。


授權人之考量:我們的公眾授權條款在供那些有權給予公眾許可的人使用,讓公眾得以著作權及某些其他權利所限制的方式來使用素材。我們的授權條款是不可撤回的。在適用授權條款前,授權人應閱讀及瞭解其選擇的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授權人亦應確保其擁有欲授與公眾的所有權利,以使公眾能依其所期再利用該等素材。授權人應清楚地標記不受本授權條款拘束的素材。這包含其他採用CC授權的素材,或依據著作權保護的限制或例外來使用的素材。更多授權人之考量


公眾之考量:透過使用我們公眾授權條款的其中一種,授權人授與公眾許可得依據載明之條款及條件來使用授權素材。若授權人的許可因為任何理由而非必須,例如,因為任何對著作權保護的例外或限制,則該等使用不受本授權條款的規範。我們的授權條款只授與依據著作權及某些其他權利,授權人有權為此授權的許可。使用授權素材可能仍會因其他原因而受限制,包含因為其他人對此素材有著作權或其他權利。授權人得提出特別要求,如要求需標記或描述所有修改過的部分。雖然我們的授權條款沒有這樣要求,仍鼓勵您尊重那些要求中合理者。更多公眾之考量

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 國際 公眾授權條款

當行使本授權權利時(定義如下),您承諾並同意受本CC「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 國際 公眾授權條款(「公眾授權條款」)之拘束。如本公眾授權條款被解釋是契約時,您被授與本授權權利的對價是您承諾受這些條款及條件的約束,並且,授權人授與您這些權利的對價是授權人依據這些條款及條件來提供本授權素材而獲得利益。

第1條 定義

  1. 「改用素材」指素材根據著作權及相似權利,其衍生自或基於本授權素材而來,且在此素材中本授權素材已經被翻譯、變更、改編、變形或以其他需要獲得擁有著作權及相似權利的授權人許可的方式被修改。為本公眾授權條款之目的,當本授權素材是音樂著作、表演或錄音時,將本授權素材依時間序列關係附著於動態影像時必會產生改用素材。
  2. 「改用者授權條款」指依照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您為您在改用素材中您擁有著作權及相似權利的貢獻部分所適用的授權條款。
  3.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相容授權條款」creativecommons.org/compatiblelicenses所列且經Creative Commons認可、實質上與本公眾授權條款相當的授權條款。
  4. 「著作權及相似權利」/「版權及相似權利」指著作權及/或和著作權緊密相關的相似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表演、廣播、錄音及資料庫保護權,和該等權利如何歸類或分類無關。為本公眾授權條款之目的,第2條第(b)項(1)-(2)款所指明的權利非著作權及相似權利
  5. 「有效科技措施」指在缺乏適當授權的情況下,依據法律不得被規避以符合西元1996年12月20日正式通過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著作權條約(WIPO Copyright Treaty)第11條及/或相似國際條約的義務規定的那些措施。
  6. 「例外及限制」指合理使用、公平使用和公平處理,及/或適用於您對本授權素材的使用的著作權及相似權利的任何其他例外或限制。
  7. 「授權要素」指列於名為CC公眾授權條款中的授權屬性。本公眾授權條款的授權要素為姓名標示及相同方式分享。
  8. 「本授權素材」指授權人適用本公眾授權條款的文學或藝術創作、資料庫或其他素材。
  9. 「本授權權利」指根據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所授與您的權利,該等權利限制在適用於您對本授權素材的使用的所有著作權及相似權利以及那些授權人有權為授權的範圍內。
  10. 「授權人」指根據本公眾授權條款授與權利的個人或組織。
  11. 「分享」指以需要本授權權利許可的任何方法或程序向公眾提供素材,例如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散布、散播、傳達或進口,及使公眾得自其各自選定之地點及時間接收前述素材的方式向公眾提供素材。
  12. 「資料庫權利」指除了著作權之外的權利,其衍生自歐洲議會及理事會在1996年3月11日通過編號96/9/EC的「歐洲資料庫法律保護指令」、其修改及/或後續版本,以及其他和全球任何地方本質上相等的權利。
  13. 「您」指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行使本授權權利之個人或組織。「您的」有相同意思。

第2條 範圍

  1. 授權
    1. 根據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授權人授與您全球、免權利金、不可再授權、非專屬、不可撤回的許可,就本授權素材行使本授權權利:
      1. 重製及分享本授權素材之全部或一部;以及
      2. 產生、重製及分享改用素材。
    2. 例外及限制。為避免疑義,當「例外及限制」適用於您對本授權素材的使用,則本公眾授權條款將不適用,且您毋須遵守此條款及條件。
    3. 期間。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期間載明於第6條第(a)項。
    4. 媒介及形式;許可的技術修改。授權人許可您得在不論已知或將來被創造出來的所有媒介及形式上行使本授權權利,以及作必要的技術修改。本授權人拋棄及/或同意不主張任何權利或權力來阻礙您做必要的技術修改以行使本授權權利,包含必要的技術修改以規避有效科技措施。為本公眾授權條款之目的,為第2條第(a)項第(4)款所許可的修改不會產生改用素材。
    5. 後續接受者
      1. 來自授權人的要約 – 授權素材。本授權素材的每位接受者自動獲得來自授權人的要約,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來行使本授權權利。
      2. 來自授權人的額外要約 – 改用素材。自您取得改用素材的每位接受者自動獲得來自授權人的要約,依據您適用的改用者授權條款的條件來對改用素材行使本授權權利。
      3. 禁止對後手限制。您不得就本授權素材提出或加入任何額外或不同的條款或條件,或適用任何有效科技措施,若如此做會限制本授權素材的任何接受者行使本授權權利。
    6. 禁止背書。本公眾授權條款不構成或不得被解釋為許可您得主張或暗示您或您對本授權素材的使用與授權人或其他如第3條第(a)項第(1)款第(A)目第(i)規定被指定以取得姓名標示的對象有關聯、獲得其贊助、背書或被授與正式的地位。
  2. 其他權利
    1. 著作人格權/精神權利,例如禁止不當修改權,形象權、隱私權及/或其他相似人格權,皆不在本公眾授權條款授權範圍內;然而,在可行範圍內,授權人放棄及/或同意在有限必要範圍內不主張該等授權人擁有的權利,以允許您行使本授權權利,但以前述情形為限。
    2. 專利權及商標權並未依本公眾授權條款被授權。
    3. 在可行範圍內,被授權人放棄向您因行使本授權權利而收取權利金的任何權利,不論直接收取或透過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收取。在所有其他情形,授權人明示保留收取權利金的任何權利。

第3條 授權條件

您行使本授權權利需受到下列條件明確的拘束。

  1. 姓名標示/署名
    1. 若您分享本授權素材(包含修改格式),您必須:
      1. 保留下列標示,若授權人有將其和本授權素材一併提供:
        1. 以授權人要求的任何合理方式,本授權素材創作者及其他被指定接受姓名標示者的識別(若有指定筆名,亦包含在內);
        2. 著作權聲明;
        3. 提及本公眾授權條款的聲明;
        4. 提及免除保證責任的聲明;
        5. 於實際可行合理範圍內,本授權素材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
      2. 表明您是否曾修改本授權素材及保留任何先前修改部分的標記;及
      3. 表明本授權素材係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授權,且包含本公眾授權條款全文,或其「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
    2. 依據您分享本授權素材的媒介、方法及情況,您得以任何合理方式滿足第3條第(a)項第(1)款的條件。例如,提供包含所要求資訊的資源的「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可算是合理地滿足此處的條件。
    3. 若授權人要求,您必須在實際可行合理範圍內移除第3條第(a)項第(1)款第(A)目所定的任何資訊。
  2. 相同方式分享
    除了第3條第(a)項的條件外,若您分享您創作的改用素材,則下列條件亦適用。
    1. 您適用的改用者授權條款必須是與本公眾授權條款條款的版本或後續版本具有相同授權要素的CC授權條款,或「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相容授權條款。
    2. 您必須包含您適用的改用者授權條款的全文或其「統一資源識別符」(URI)或超連結。依據您分享本改用素材的媒介、方法及情況,您得以任何合理方式滿足此條件。
    3. 您不得提出或施加任何附加或不同的條款及條件、或適用任何有效的科技措施於改用素材,而限制行使依您所適用的「改用者授權條款」所授與的權利。

第4條 資料庫權利

當本授權權利包含資料庫權利,而該資料庫權利適用於您對本授權素材的使用時:

  1. 為避免疑義,第2條第(a)項第(1)款授與您擷取、再利用、重製及分享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相當部份的權利;
  2. 若您將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相當部分納入另一資料庫中,而您對該另外的資料庫擁有資料庫權利,則您擁有資料庫權利的資料庫(但非其個別內容)係改用素材,適用第3條第(b)項的條件;及
  3. 若您分享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相當部分,您必須遵守第3條第(a)項的條件。

為避免疑義,當本授權權利包含其他著作權及相似權利時,第4條補充且不取代您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需負擔的義務。

第5條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條款

  1. 除非由授權人個別保證,否則在可行範圍內,授權人是以現狀及現有之基礎提供本授權素材,且未聲明或提供關於本授權素材之任何保證,無論明示、默示、是否為法律所規定或其他保證。這包含但不限於任何有關本授權素材權利之擔保、可商業性、是否符合某特定之目的、未侵害他人權利、不具有潛在或其他之缺陷、正確性、或不論能否被發現之錯誤。當免責聲明全部或一部不被允許時,此免責聲明可能不適用於您。
  2. 在可行範圍內,任何因本公眾授權條款或本授權素材的使用所生之直接的、特殊的、間接的、附隨的、連帶的、懲罰性的、警告性的或其他的損失、支出、費用或損害,授權人對您不負任何法理上或其他的責任(包含但不限於過失責任),縱授權人已經被告知發生此類損失、支出、費用或損害的可能性時,亦同。當責任限制規定全部或一部不被允許時,此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3. 前述所提供的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規定,在可行範圍內,應該以最接近於確實免除全部責任的方式來解釋。

第6條 有效期間及終止條款

  1. 本公眾授權條款適用於本公眾授權條款中被授權之著作權及相似權利的存續期間,但若您未能遵守本公眾授權條款,則您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所取得的權利將自動終止。
  2. 當您使用本授權素材的權利根據第6條第(a)項已被終止時,該權利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即恢復:
    1. 自違反行為被補正之日起自動恢復,但須在您發現違犯情事30日內補正;或
    2. 根據授權人之明示恢復。
    為避免疑義,本公眾授權條款第6條第(b)項不影響授權人因您違反本公眾授權條款而得尋求補償的任何權利。
  3. 為避免疑義,授權人亦得依不同的條款或條件提供本授權素材或隨時停止散布本授權素材,惟這麼做將不會終止本公眾授權條款。
  4. 本公眾授權條款第1、5、6、7及8條,不因本公眾授權條款之終止而失效。

第7條 其他條款及條件

  1. 除非有明示同意,否則授權人不受您所傳達的任何附加或不同的條款或條件所拘束。
  2. 未於本公眾授權條款述及之關於本授權素材之任何約定、認知或協議,係分離且獨立於本公眾授權條款之條款及條件之外。

第8條 解釋

  1. 為避免疑義,本公眾授權條款不會、亦不應被解釋為減少、限制、約束、或施加條件於本授權素材的任何使用,而該等使用係得合法為之而無需依據本公眾授權條款取得許可。
  2. 在可行範圍內,若本公眾授權條款之任何條文被視為無法執行,該條文應在使其可執行之最小必要範圍內被自動修改。若該條文無法修改,其應在不影響其餘條款及條件可執行性的情況下,排除於本公眾授權條款之外。
  3. 除非授權人明示同意,本公眾授權條款之任何條款或條件皆不得拋棄,亦無得不遵守的協議。
  4. 本公眾授權條款不構成,亦不得被解釋為對適用於授權人或您的任何特權及豁免的限制或拋棄,包含豁免於任何司法管轄或行政機構的法律程序。

Creative Commons並非其公眾授權條款之當事人。儘管如此,Creative Commons得選擇適用其公眾授權條款的其中一種至其發表的素材,在那些情況下,Creative Commons會被視為「授權人」。CC公眾授權條款的全文依據CC0公眾領域貢獻宣告貢獻至公眾領域。除非為了表明素材係依據CC公眾授權條款分享之有限目的,或其他公布於creativecommons.org/policies 的Creative Commons政策所允許,否則Creative Commons並未授權在未事前取得其書面同意下使用Creative Commons商標或任何其他Creative Commons的商標或標識,包含但不限於,將該等商標或標識用於表示對Creative Commons任一公眾授權條款的任何未獲授權的修改和Creative Commons相關,或用於表示和授權素材的使用有關的任何其他約定、認知、協議和Creative Commons相關。為避免疑義,本段落不構成本公眾授權條款之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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