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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啦, replaced: 會 → 会, 與 → 与, 無 → 无 (2), 構 → 构, 將 → 将 (8), 來 → 来 (2), 動 → 动 (2), 親 → 亲, 樣 → 样 (2), 體 → 体 (3), 類 → 类 (2), 稱 → 称 (2), 為 → 为 (5), 於 → 于, 種 → 种 (6), 屬 → 属, 術 → 术, 議 → 议, 運 → 运, 藝 → 艺, 並 → 并, 覺 → 觉, 論 → 论 (2), 聯 → 联, 產 → 产, 築 → 筑, 較 → 较 (2), 兩 → 两 (2), 萬 → 万 (2), 們 → 们 (2), 異 → 异, 當 → 当, 結 → 结, 讓 → 让 (3), 虛 → 虚, 賦 → 赋, 敘 → 叙, 轉 → 转 (3), 時 → 时 (2), 態 → 态 (3), 別 → 别, 質 → 质, 話 → 话, 說 → 说 (4), 尋 → 寻, 這 → 这 (3), 變 → 变 (4), 記 → 记, 「 → “ (2), 」 → ” (2), 辭 → 辞 (6), 詩 → 诗, 適 → 适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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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人, |
擬人,属[[修辞]]的一种,主要是将[[抽象]]或[[无生命]]的事物以具体事例代替。描述一件事物时,转变它原来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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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可以将物擬人、将人擬物,或以此物擬彼物以及化抽象为具体──此一类别又称移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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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感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隐喻]]。指利用心理感受间的交叉联系使文学形象具有更为强烈、鲜明的情感色彩或情绪感染力的一种修辞方法。其所利用的感官联系,是一种可以被大多数人理解的高级感知能力。作为一种审美创造活动的手段,通感被广泛应用于各种 |
通感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隐喻]]。指利用心理感受间的交叉联系使文学形象具有更为强烈、鲜明的情感色彩或情绪感染力的一种修辞方法。其所利用的感官联系,是一种可以被大多数人理解的高级感知能力。作为一种审美创造活动的手段,通感被广泛应用于各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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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人化 === |
=== 擬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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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无生命的物品赋予具体的行为,使其人性化,是为擬人<ref>[http://db1x.sinica.edu.tw/caat/caat_rptcaatc.php?_op=?SUBJECT_ID:300055956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擬人法]{{Dead link|date=2018年6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no }} 于2011 年3 月21 日查閱</ref>。把自然界的万物当成人一样,将它们人格化,使它们似乎是有了生命似的,可以有情感、能思考、能行动、会说话,这就是“擬人法”。使用“擬人法”不只让万物变得像人类一般,主要藉由这种修辞法让文章变得更有趣味,同时让人觉得更有亲切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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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一般来说这种修辞法比较适合运用在记叙文、抒情文以及童诗或是寓言方式的文章,但比较不适合用在论说文等需要议论、说明的文章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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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物化 === |
=== 擬物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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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生命的人物转变为虚构的狀态,或是将此物擬彼物,使其物性化,称为擬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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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物擬物:把一 |
* 以物擬物:把一种事物想成是另一种事物,寻找两种事物中的共通性,使两者结合,并产生奇异又生动的联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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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擬物: |
* 以人擬物:将人的外表模样、神态、姿态等,藉著其他事物的比擬使其更有趣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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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链接 == |
== 参考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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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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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 |
* [[修辞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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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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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修 |
[[Category:修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