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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茹太素'''({{bd|14世纪|?|1389年|catIdx=茹}}),[[中书省]][[晉宁路]][[泽州]](今[[山西]][[晋城]])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三年,[[乡试]]中举<ref>《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六·科目二·明):洪武三年庚戌科乡试……茹太素泽州人户部尚书</ref>,任[[监察御史]]。洪武六年,改任[[四川]]按察使,洪武七年五月成为[[刑部]]侍郎,后任刑部主事。每次上奏章动则七八千字,且语意艱澀,每次[[朱元璋]]看奏章时,就显得很不耐煩<ref>《[[明史]]》(卷139):“茹太素,泽州人。洪武三年,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聽御史、按察使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磨勘司官吏数少,难以检核天下钱糧,请增置若干员,各分为科。在外省卫,凡会议军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请用按察司一员糾正。”帝皆从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誦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詰,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文词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ref>。洪武八年(1375年)十二月,朱元璋懒得看他的奏章,就叫[[中书郎]][[王敏 (明朝)|王敏]]唸給他聽,读到一万六千五百字,还沒聽出个所以然来,朱元璋大怒曰:“虚词失实、巧文乱真,朕甚厭之。”后将茹太素痛打一顿,但在得知奏章全文后还是采纳其中四条建议。 洪武十年,出为[[浙江]]参政。洪武十八年,升为[[户部尚书]]<ref>《[[明史]]》(卷139):“十年,与同官曾秉正先后同出为参政,而太素往浙江。寻以侍亲赐还裏。十六年召为刑部试郎中。居一月,迁都察院僉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九月擢户部尚书。”</ref>。有一次朱元璋赐[[酒]]給太素,曰:“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饒。”太素对曰:“丹誠图报国,不避圣心焦。”未几,貶为[[御史]]。后因[[詹徽]]事戴[[脚镣]]上班。不久因事连坐而死<ref>《[[明史]]》(卷139):“太素抗直不屈,屢瀕于罪,帝时宥之。一日,宴便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誠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恻然。未几,謫御史,复坐排陷詹徽,与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后竟坐法死。”</ref>。 == 参考文献 == {{Reflist}} [[Category:洪武三年庚戌科举人]] [[Category:明朝监察御史]] [[Category:明朝四川按察使]] [[Category:明朝刑部侍郎]] [[Category:明朝刑部主事]] [[Category:明朝参政知事]] [[Category:明朝户部尚书]] [[Category:胡蓝之狱被处决者]] [[Category:泽州人]] [[Category: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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