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商埠: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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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沿革 ==
== 历史沿革 ==
=== 膠澳商埠督辦公署 ===
=== 膠澳商埠督辦公署 ===
民國十一年(1922年)11月17日北洋政府公佈《膠澳商埠暫行章程》,12月10日設[[膠澳商埠督辦公署]],直隸[[北洋政府]];其轄屬機構為:秘書處、總務處、政務處、保安處、工程處及財政課、交涉課;員警廳、港務局、碼頭局、港工局、水道局、電話局、林務局、測候局、農事試驗場、商品陳列館、傳染病院、普濟醫院、李村醫院、屠獸場、馬術所。此外設有參事室、編纂委員會、財政查會、財政顧問會、移交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自治籌備委員會、自治講督所、軍事審判處等機構。民國十二年(1923年)3月,因財政緊縮,撤併了部分機構。其公署直屬行政機關,除保留秘書處外,將總務、政務、工程三處簡政改為三課,將保安處裁撤,另設財政局,撤銷原財政課,原交涉課則改設為交涉公署。港務、碼頭兩局合併為港政局,港工、水道、測候、林務四局均簡為所,增設衛生事務所,對各種委員會則按性質歸併或裁撤。
民國十一年(1922年)11月17日北洋政府公佈《膠澳商埠暫行章程》,12月10日設[[膠澳商埠督辦公署]],直隸[[北洋政府]];其轄屬机构為:秘书处、總務處、政務處、保安處、工程處及財政課、交涉課;員警廳、港務局、碼頭局、港工局、水道局、電話局、林務局、測候局、農事試驗場、商品陳列館、傳染病院、普濟醫院、李村醫院、屠獸場、馬術所。此外設有參事室、編纂委員會、財政查會、財政顧問會、移交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及自治籌備委員會、自治講督所、軍事審判處等机构。民國十二年(1923年)3月,因財政緊縮,撤併了部分机构。其公署直屬行政機關,除保留秘书处外,將總務、政務、工程三處簡政改為三課,將保安處裁撤,另設財政局,撤銷原財政課,原交涉課則改設為交涉公署。港務、碼頭兩局合併為港政局,港工、水道、測候、林務四局均簡為所,增設衛生事務所,對各種委員會則按性質歸併或裁撤。


民國十三年(1924年)4月,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對內部機構進行改組。保留秘書處,將財政局和交涉公署撤銷,設立總務科、民政科、財政科、交涉科(後改稱外交科)。同對其他轄屬機構也進行了必要的撤並,改組後其他機構設置為:員警廳、港政局、電話局、教養局、禁煙局、觀象臺、工程事務所、農林事務所、衛生事務所、水道事務所(後改為水道局)、商品陳列館、軍警督察處、清理官產處(後改為官產管理處)、稽查運輸違禁品所、牲畜檢驗局、通俗圖書館等。
民國十三年(1924年)4月,膠澳商埠督辦公署對內部机构進行改組。保留秘书处,將財政局和交涉公署撤銷,設立總務科、民政科、財政科、交涉科(後改稱外交科)。同對其他轄屬机构也進行了必要的撤並,改組後其他机构設置為:員警廳、港政局、電話局、教養局、禁煙局、觀象臺、工程事務所、農林事務所、衛生事務所、水道事務所(後改為水道局)、商品陳列館、軍警督察處、清理官產處(後改為官產管理處)、稽查運輸違禁品所、牲畜檢驗局、通俗图书馆等。


=== 膠澳商埠局 ===
=== 膠澳商埠局 ===
民國十四年(1925年)7月,[[張宗昌]]督[[山東省 (中)|魯]],改膠澳商埠督辦公署為[[膠澳商埠局]],隸屬山東省政府。其內部行政機構設置基本維持公署時期的狀況,部分機構職能作了調整。同年7月裁撤水道局,將水道營業事務移歸財政科,工程事項劃歸工程事務所辦理。8月裁撤官產管理處,所管事項由財政科下設房地股辦理,並設清理鄉區官產事務所。9月設立教育局,將民政科務股事務劃歸該局,受山東省教育廳及商埠局監督。11月撤銷軍警督察處,後又於民國十六年(1927年)5月復設。
民國十四年(1925年)7月,[[張宗昌]]督[[山東省 (中)|魯]],改膠澳商埠督辦公署為[[膠澳商埠局]],隸屬山東省政府。其內部行政机构設置基本維持公署時期的狀況,部分机构職能作了調整。同年7月裁撤水道局,將水道營業事務移歸財政科,工程事項劃歸工程事務所辦理。8月裁撤官產管理處,所管事項由財政科下設房地股辦理,並設清理鄉區官產事務所。9月設立教育局,將民政科務股事務劃歸該局,受山東省教育廳及商埠局总监。11月撤銷軍警督察處,後又於民國十六年(1927年)5月復設。


=== 青島接收專員公署 ===
=== 青島接收專員公署 ===
民國十八年(1929年)4月15日[[國民政府]]接管青島,設[[青島接收專員公署]],直隸[[行政院|國民政府行政院]],負責接收青島的一切行政事務。因接收專員公署係一過渡性的機關,其行政組織機構的設置仍沿襲舊制。7月2日,[[青島特別市政府]]成立後,青島接收專員公署隨之撤銷。
民國十八年(1929年)4月15日[[國民政府]]接管青島,設[[青島接收專員公署]],直隸[[行政院|國民政府行政院]],負責接收青島的一切行政事務。因接收專員公署係一過渡性的機關,其行政组织机构的設置仍沿襲舊制。7月2日,[[青島特別市政府]]成立後,青島接收專員公署隨之撤銷。


== 主要官员 ==
== 主要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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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政府]]
* [[青岛市政府]]


{{中行政區劃|1927年}}
{{中行政區劃|1927年}}


[[Category:青岛已撤销行政区划]]
[[Category:青岛已撤销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