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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noteTA跳过, replaced: 內 → 内, 參 → 参, 長 → 长, 與 → 与 (2), 軍 → 军 (2), 隊 → 队, 權 → 权, 監 → 监, 調 → 调, 對 → 对, 動 → 动, 門 → 门, 類 → 类, 稱 → 称, 數 → 数, 轄 → 辖, 總 → 总 (6), 統 → 统 (2), 戰 → 战, 當 → 当, 職 → 职, 時 → 时, 隸 → 隶, 「 → “ (8), 」 → ” (8), 牽 → 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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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撫'''是 |
'''督撫'''是对[[总督]]和[[巡撫]]的统称,通撫督,[[清朝]]除了[[直隶总督]]与[[四川总督]]以外,总督多是统辖数省军政的长官,巡撫多主管一省内政,战时也可调动军队,总督与巡撫职权上多有重疊,可以互相监督、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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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抚之别 == |
== 督抚之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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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巡抚]]一般负责一省,而总督一般负责相邻数省事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也有[[山东]]只设巡抚而无总督。[[督抚]]的职能相 |
清朝,[[巡抚]]一般负责一省,而总督一般负责相邻数省事务,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如四川总督,直隶总督;也有[[山东]]只设巡抚而无总督。[[督抚]]的职能相当类似,都管辖地方民政、司法及军队,其区别只是官衔(官职级别)不同,总督与巡抚也互不隶属,而职能上却互相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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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督的正式名称是 |
* 总督的正式名称是:“[[兵部侍郎|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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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阶则 |
** 晋阶则“兵部右侍郎”改“[[兵部尚书]]”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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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兼任驻省巡抚者(清末则为全部)加 |
** 少数兼任驻省巡抚者(清末则为全部)加“兼巡抚事”,另外有的还兼理专务(如两江总督加“操江、统辖南河事务,兼理两淮盐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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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抚的正式名称是 |
* 巡抚的正式名称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某某等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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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阶则加 |
** 晋阶则加“兵部右侍郎”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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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还加 |
** 有的还加“提督军务粮饷”,一般不兼理专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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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尚书]]、[[侍郎]]、[[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都是一[[部堂]]官加衔,无上下隶属关系,其区别只是品秩上的。) |
(注:[[尚书]]、[[侍郎]]、[[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都是一[[部堂]]官加衔,无上下隶属关系,其区别只是品秩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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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官署称:某某总督部院或部堂衙 |
总督官署称:某某总督部院或部堂衙门,民间或称“[[辕门]]”而非影视作品中的总督府,如:两广总督部院、两江辕门。部即[[兵部]];院即[[都察院]]。总督的自称与部、院堂官相同,择一而称:本[[部堂]]或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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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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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撫同城]] |
* [[督撫同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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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国古代地方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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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巡撫]] |
[[Category:巡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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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总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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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清朝政治制度]] |
[[Category:清朝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