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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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祖籍祁县,生于[[蒲州 (北周)|蒲州]]<ref>王维的籍贯,也有争议。《旧唐书》说王维为太原祁人,后移家于蒲州,成了河东人。唐人姚合所编《极交集》说王维为河东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又说是太原人。对于王维之弟王缙的记载,《旧唐书》说是河中人,《新唐书》说本是太原祁人,后来客居河中。蒲即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河东郡,乾元三年(760年)升为河中府,所以又称河东、河中。现在一般通行的说法,认为王维祖籍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属太原王氏,是名族之后,里贯为蒲州,是河东人。这样,王维与年晚于他的大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为同乡。(见《[http://class.jsxxcn.com/jssyxx200708/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600 王维生年与籍贯] 》)</ref>。[[开元]]九年(721年)[[进士]],官太乐丞,随即因为署中伶人舞黄狮子犯禁<ref>[[薛用弱]]《集異記》</ref>,受了牵连而谪为[[济州]]司仓参军。十四年(726年)调淇上,十六年辞官隐居淇上。十七年入长安闲居。二十二年秋赴东都洛阳,献诗[[张九龄]],然后隐居嵩山。二十三年返东都。二十四年,在东都任[[右拾遗]],当年冬随玄宗还长安,又为[[监察御史]],二十八年(740年),迁[[殿中侍御史]],是冬,知南选,自长安经襄阳、郢州、夏口至岭南。 隔年北歸,過瓦官寺謁璇禪師。天宝一年(742年),轉左補闕。三年购得[[宋之问]]故居[[蓝田县|蓝田]][[輞川鎮 (藍田縣)|辋川]](今[[西安]])别业。五年转[[库部]]员外郎。九年春,丁母忧,离朝屏居辋川。十一年拜吏部郎中。开元十九年(731年),喪妻不娶,鰥居三十年。
王维祖籍祁县,生于[[蒲州 (北周)|蒲州]]<ref>王维的籍贯,也有争议。《旧唐书》说王维为太原祁人,后移家于蒲州,成了河东人。唐人姚合所编《极交集》说王维为河东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又说是太原人。对于王维之弟王缙的记载,《旧唐书》说是河中人,《新唐书》说本是太原祁人,后来客居河中。蒲即蒲州,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名河东郡,乾元三年(760年)升为河中府,所以又称河东、河中。现在一般通行的说法,认为王维祖籍太原祁县(今山西祁县),属太原王氏,是名族之后,里贯为蒲州,是河东人。这样,王维与年晚于他的大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为同乡。(见《[http://class.jsxxcn.com/jssyxx200708/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600 王维生年与籍贯] 》)</ref>。[[开元]]九年(721年)[[进士]],官太乐丞,随即因为署中伶人舞黄狮子犯禁<ref>[[薛用弱]]《集異記》</ref>,受了牵连而谪为[[济州]]司仓参军。十四年(726年)调淇上,十六年辞官隐居淇上。十七年入长安闲居。二十二年秋赴东都洛阳,献诗[[张九龄]],然后隐居嵩山。二十三年返东都。二十四年,在东都任[[右拾遗]],当年冬随玄宗还长安,又为[[监察御史]],二十八年(740年),迁[[殿中侍御史]],是冬,知南选,自长安经襄阳、郢州、夏口至岭南。 隔年北歸,過瓦官寺謁璇禪師。天宝一年(742年),轉左補闕。三年购得[[宋之问]]故居[[蓝田县|蓝田]][[輞川鎮 (藍田縣)|辋川]](今[[西安]])别业。五年转[[库部]]员外郎。九年春,丁母忧,离朝屏居辋川。十一年拜吏部郎中。开元十九年(731年),喪妻不娶,鰥居三十年。


[[天宝]]十五年(756年),[[安禄山]]攻占[[长安]],王维被安禄山胁迫投降,作了他的官员。但是他并不愿意,長期居住於[[辋川]]別墅。王維一度被安祿山[[軟禁]]在[[雒邑]][[菩提寺]],聽到唐明皇的御用樂師[[雷海青]][[哭泣]]不願為安禄山演奏,而在[[凝碧池]]被凌遲,心情非常難過,曾向[[裴迪]]作《聞逆賊凝碧池作樂》<ref>詩名傳鈔不一,全名《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又稱《凝碧池痛詩》、《聞逆贼凝碧池作乐》、《菩提寺口号诵示裴迪》、《菩提寺私成口号》、《菩提寺禁裴迪》</ref>表达了心迹:「萬戶傷心生野煙,百官何日再朝天?秋槐葉落空宮裏,凝碧池頭奏管弦。」当安禄山兵败后,王维本以六等定罪,必須流放遠州,其弟[[王縉]]請削己職以贖兄罪,[[唐肅宗]]得知了《聞逆賊凝碧池作樂》,王維因而得到了[[赦免]],并任[[太子中允]],加集賢殿學士,后转[[給事中]]、[[尚书右丞]],故世称“'''王右丞'''”。
[[天宝(唐朝)|天宝]]十五年(756年),[[安禄山]]攻占[[长安]],王维被安禄山胁迫投降,作了他的官员。但是他并不愿意,長期居住於[[辋川]]別墅。王維一度被安祿山[[軟禁]]在[[雒邑]][[菩提寺]],聽到唐明皇的御用樂師[[雷海青]][[哭泣]]不願為安禄山演奏,而在[[凝碧池]]被凌遲,心情非常難過,曾向[[裴迪]]作《聞逆賊凝碧池作樂》<ref>詩名傳鈔不一,全名《菩提寺禁,裴迪来相看,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供奉人等举声便一时泪下,私成口号,诵示裴迪》,又稱《凝碧池痛詩》、《聞逆贼凝碧池作乐》、《菩提寺口号诵示裴迪》、《菩提寺私成口号》、《菩提寺禁裴迪》</ref>表达了心迹:「萬戶傷心生野煙,百官何日再朝天?秋槐葉落空宮裏,凝碧池頭奏管弦。」当安禄山兵败后,王维本以六等定罪,必須流放遠州,其弟[[王縉]]請削己職以贖兄罪,[[唐肅宗]]得知了《聞逆賊凝碧池作樂》,王維因而得到了[[赦免]],并任[[太子中允]],加集賢殿學士,后转[[給事中]]、[[尚书右丞]],故世称“'''王右丞'''”。


晚年居輞川,过着亦官亦隐的优游生活。上元初卒<ref>據《新唐書》本傳,《舊唐書》本傳說:“乾元二年七月卒。”佛祖歷代通載》卷一三載:“上元辛丑,尚書左(右?)丞王維卒。”</ref>。
晚年居輞川,过着亦官亦隐的优游生活。上元初卒<ref>據《新唐書》本傳,《舊唐書》本傳說:“乾元二年七月卒。”佛祖歷代通載》卷一三載:“上元辛丑,尚書左(右?)丞王維卒。”</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