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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初平 (年号)|初平]]四年(193年)十二月,分[[汉阳郡 (东汉)|汉阳郡]][[上邽县]]置<ref>《献帝起居注》曰:“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汉阳上郡(《后汉书集解》引马与龙说谓“上郡”为“上邽”之误)为永阳,以乡亭为属县。” 《续汉志 卷二十三 郡国五》刘昭注。</ref>,领上邽、[[清水县]](析上邽县复置)、[[罕幵县]](析上邽县复置)、[[緜诸道]](析上邽县复置)4县。[[建安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年),郡废并入[[隴西郡]]<ref>建安十九年,省安东、永阳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纪》。</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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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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