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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别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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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别市政府'''是[[中华民国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天津市]]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8年6月成立,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改[[天津特别市]]为[[天津市]]。 == 主要领导 == * 市长:[[南桂馨]](1928年6月-1928年9月)、[[崔廷献]](1928年9月-1930年10月) == 事件 == * 1927年1月17日,[[比利时]]驻华公使洛恩宣布,比利时愿意将[[天津比租界]]交还中国,以示友好。 *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 * 1929年8月31日由于天津比租界面临财政危机,中比两国签订了交还天津比租界的约章,规定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以及所有租界公产,移交中国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万3千两白银(包括利息)由中国政府偿还。 * 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行政院|行政院]]直辖的天津市。同年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平]]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 == 参考资料 == {{Reflist}} {{serial|先前机关|[[北洋政府]]<br />[[天津县政府]]|[[天津市]][[最高行政机关]]<br />(1928年6月至(1930年)|后继机关|[[南京国民政府]]<br />[[天津市政府 (中华民国)|天津市政府]]}} {{天津近代历史文化专题}} {{天津市市长}} [[Category:中华民国天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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