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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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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人物信息框 | 姓名 =刘吴龙 | 原名 = | 图片名称= | 图片大小 = | 图片说明 = | 最高职务 = 刑部尚书 | 国家 = 大清 | 爵位 = | 籍贯 = [[江西]][[南昌]] | 族裔 = 汉族 | 旗籍 = | 字号 = 字绍闻 | 諡号 = 清悫 | 出生日期 = [[康熙]]二十八年(1690年) | 出生地点 = [[江西]][[南昌]] | 逝世日期 = [[乾隆]]七年(1742年) | 逝世地点 = [[京师]] | 墓葬 = | 配偶 = | 亲属 = | 出身 = *雍正元年癸卯恩科进士出身 | 经历 = | 著作 = }} '''刘吴龙'''({{bd|1690年||1742年|catIdx=Liu刘}}),字'''绍闻''',[[江西]][[南昌]]人。清朝政治人物。 == 生平 == 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榜姓吴,名吴龙。授[[庶吉士]]。次年,以[[朱轼]]推荐,改[[吏部]][[主事]]。累迁[[光禄寺]]少卿。雍正十一年(1733年),出任[[安徽]][[按察使]]。雍正十三年(1735年),内迁[[光禄寺卿]],管理北路军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还,三迁[[左都御史]],劾罢浙江巡抚[[卢焯]]。迁[[刑部尚书]]。乾隆七年(1742年)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清悫。《[[清史稿]]》有传。<ref>《清史稿·列传九十一》:刘吴龙,字绍闻,江西南昌人。雍正元年进士,授庶吉士。二年,以朱轼荐,改吏部主事。六迁至光禄寺少卿。尝视谳牍,有以欲劫行舟定罪者,吴龙曰:“欲劫二 字,岂可置人于死?”论释之。十一年,出为安徽按察使。十三年,内迁光禄寺卿,命管理北路军需。乾隆元年,召还,疏言:“北路军需,有输送科布多截留察汉 廋尔诸处,应就车驼户追缴脚价。尚有逋负,请量予豁除。”上从其议。三迁左都御史,疏言:“步军统领衙门番役,私用白役,生事害民,宜令具册考覈,有所追 捕,官畀差票,诣有司呈验。步军统领鞫囚,旗人会本旗都统,民人会顺天府尹、巡城御史,互相觉察。”疏入,议行。又疏言诸行省州县董理讼狱,其有舛误,小 民无所申诉,宜令督抚遣监司按行稽考,以申民隐。旋劾罢浙江巡抚卢焯,论如律。迁刑部尚书。七年,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清悫。<br>吴龙简重,不苟言笑。为政慎密持重,得大体。督学直隶、江苏,士循其教。乾隆初,杨汝穀、张泰开与吴龙先后为左都御史,皆以笃谨被上眷。</ref> == 参考资料 == {{reflist}} * [[赵尔巽]]等.《清史稿》. 中华书局点校本. * [[陈宏谋]],《大司寇刘清愨公吴龙墓志铭》,《碑传集》3册29卷,51-56 {{雍正元年癸卯恩科殿试金榜}} {{DEFAULTSORT:Liu刘}} [[Category:南昌人]] [[Category:刘姓|Wu]] [[Category:吴姓|Long]] [[Category:清朝翰林院庶吉士]] [[Category:清朝吏部主事]] [[Category:清朝监察御史]] [[Category:清朝給事中]] [[Category:清朝光禄寺少卿]] [[Category:清朝顺天学政]] [[Category:清朝江苏学政]] [[Category:清朝安徽按察使]] [[Category:清朝光禄寺卿]] [[Category:清朝左都御史]] [[Category:清朝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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