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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元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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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元常''',[[唐朝]][[相州]]安阳(今[[河南省]][[安阳市]])人,出自[[长乐冯氏]],[[冯子琮]]曾孙。 == 生平 == 冯元常举[[明经]],[[唐高宗]]朝,历[[监察御史]]、[[剑南道]]巡察使、[[尚书右丞]]、[[兵部侍郎]]等职,兴利除害。[[尚书左丞]]冯元常为高宗信任,高宗晚年多病,常对各部官员说:“朕身体不好,可先与冯元常商量再奏报。”冯元常私下对唐高宗说:“皇后([[武则天]])威权太重,应该稍加抑制。”唐高宗虽不能采纳,但认为他说得对。唐高宗驾崩,武则天废黜[[唐中宗]],以[[太后]]称制,行使皇帝权力,各地争相报告吉兆;嵩阳县令樊文进献一块瑞石,太后于朝堂向百官展示,冯元常上奏:“献石的行为是讨好和欺诈,不应欺骗天下人。”太后因此不高兴,调冯元常出任[[陇州]](今[[甘肃]][[陇西]])[[刺史]],中途改授眉州(今[[四川]][[眉山]])刺史,迁[[广州]][[都督]],所在皆有政绩。李仙嗣叛乱,冯元常奉诏讨伐。后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神都]],下狱死。 == 家族 == === 祖父 === * 冯慈让 === 父 === * 冯摠,官至[[监察御史]] === 子 === * 冯光嗣,官至[[齐州]][[刺史]],由[[朝散大夫]]、使持节[[黄州]]诸军事、守黄州刺史,改任[[扬州]]大都督府司马<ref>《[[文苑英华]]》卷414·[[苏颋]]《授冯光嗣扬州都督府司马等制》:门下:朝散大夫使持节黄州诸军事守黄州刺史冯光嗣,忠信立名,见推人物;朝散大夫守[[相州]][[别驾]][[上柱国]]郑国公杨献,通明应务,雅有吏能:顷在中朝,各登清贯;自居外郡,颇闻政绩。连率之府,贰职为难,宜膺产命之荣,以副缺官之选。光嗣可守扬州大都督府司马,散官如故;献可守[[潞州]]大都督府司马,散官封如故,仍并驰驿赴任。</ref> === 曾孙 === * 冯令问,冯光嗣之孙,官至[[侍御史]]<ref>《[[元和姓纂]]四校记·卷一·12》</ref> == 注释 == {{Reflist}} == 参考资料 == * 《[[旧唐书]]》卷185上 * 《[[新唐书]]》卷112 {{DEFAULTSORT:F冯}} [[Category:唐朝明经]] [[Category:唐朝监察御史]] [[Category:唐朝尚书左丞]] [[Category:唐朝尚书右丞]] [[Category:唐朝兵部侍郎]] [[Category:唐朝陇州刺史]] [[Category:唐朝眉州刺史]] [[Category:唐朝广州都督]] [[Category:死在狱中的唐朝人]] [[Category:长乐冯氏]] [[Category:安阳人]] [[Category:冯姓|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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