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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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祥公.jpg|缩略图|250px|[[台湾]][[新北市]][[鶯歌]]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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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台北市松山敦中公.jpg|缩略图|250px|[[台湾]][[北市]][[松山 (台湾)|松山]]敦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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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Canal Park (Yichang) 03.jpg|250px|缩略图|宜昌运河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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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uses|公园 (电影)|subject=城市公共所|other=一部中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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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是供公消遣憩的所。公可以指下列所:
'''公'''是供公消遣憩的所。公可以指下列所:
# 市街地的一,栽植草木或置[[水池]]的所。
# 市街地的一,栽植草木或置[[水池]]的所。
# 市街地的一角,游乐器材或体育施的童公及体育公,即[[游乐场]]。
# 市街地的一角,遊樂器材或体育施的童公及体育公,即[[遊樂場]]。
# 植物和自然生态为目的的[[]]、[[植物]]、[[]]或[[森林]]游乐区
# 植物和自然生態為目的的[[]]、[[植物]]、[[]]或[[森林]]遊樂區
# 保自然生或史的[[国家公]]、[[森林公]]、[[郊野公]]、[[海岸公]]。
# 保自然生或史的[[国家公]]、[[森林公]]、[[郊野公]]、[[海岸公]]。
# 环绕而建立的[[主]]。
# 環繞而建立的[[主]]。


== 起源 ==
== 起源 ==
早期的公现于[[波斯]]的苑囿,原目的射的道和遮蔽雨的所,美化。公在[[古希]]期,是露天集会场地,希人在露天事运动、社交活,其合了[[艺术]][[宗教]]的功能。到[[文艺复兴]]期,林、[[浮雕]]廊、舍和[[野生物]]成期公的特
早期的公現於[[波斯]]的苑囿,原目的射的道和遮蔽雨的所,美化。公在[[古希]]期,是露天集會場地,希人在露天事运动、社交活,其合了[[藝術]][[宗教]]的功能。到[[文藝復興]]期,林、[[浮雕]]廊、舍和[[野生物]]成期公的特


而中的公最早记载于[[南北朝]]期《[[北史]]》景穆十二王传:“任城王澄表減公之地,以給无业而从宋朝起,就有[[私家园林]]对公众开放的习俗,并沿袭至明清<ref>{{Cite web |url=http://news.163.com/17/0122/05/CBC4CGH900018AOP.html |title=私家园林的开放传统 |accessdate=2017-12-20 |author=吴钩 |date=2017-01-22 |work=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publisher=网易,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language=Zh-han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813011640/http://news.163.com/17/0122/05/CBC4CGH900018AOP.html |archive-date=2017-08-13 |dead-url=yes }}</ref>。不过中真正具备现代意义上的是属分享共用的公园,直到1865年在[[广州]][[沙面]]租界才初见,是由分属英方的女王公园与法方的法国公园共同组成的一片岛内的公共绿地。
而中的公最早記載於[[南北朝]]期《[[北史]]》景穆十二王傳:「任城王澄表減公之地,以給無業而从宋朝起,就有[[私家园林]]对公众开放的习俗,并沿袭至明清<ref>{{Cite web |url=http://news.163.com/17/0122/05/CBC4CGH900018AOP.html |title=私家园林的开放传统 |accessdate=2017-12-20 |author=吴钩 |date=2017-01-22 |work=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publisher=网易,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language=Zh-hans }}</ref>。不过中真正具备现代意义上的是属分享共用的公园,直到1865年在[[广州]][[沙面]]租界才初见,是由分属英方的女王公园与法方的法国公园共同组成的一片岛内的公共绿地。


== 功能 ==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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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 ==
== 參見 ==
* [[林]]
* [[林]]
* [[植物]]
* [[植物]]
* [[游乐场]]
* [[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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