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官是明清兩代對監察御史和給事中的通稱。以其均有建言之責,故稱。[1]
監官和諫官,古代並稱台諫,通稱言官。監官是代表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吏(耳目)。諫官是對君主的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甚至一些時期可以參議軍國大事,拾遺補闕,接近於皇帝的高級謀士或智囊團。
言官在中國各朝代的稱謂有別,秦朝設「諫大夫」,屬中郎令;兩漢時改稱「諫議大夫」,屬光祿勛;隋朝時仍稱為「諫議大夫」,屬門下省;唐朝稱謂順延隋朝,又增設「左拾遺」和「右拾遺」;宋朝時專門設立諫院,首長稱「左諫議大夫」和「右諫議大夫」。[2]
參考資料
-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 《中國文化知識精華》,湖北人民出版社,ISBN:7-216-00281-4/G·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