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的内容 删除的内容
小 (机器人:修正消歧义链接) |
无编辑摘要 |
||
第9行: | 第9行: | ||
== 经济学 == |
== 经济学 == |
||
* [[信托公司]],一种以受托人(trustee)的身份、向委托人(trustor)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
|||
* [[信托公司]],一种以受托人(trustee)的身份、向委托人(trustor)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法律环境的不同,中国大陆地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托公司在业务侧重上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托公司业务偏重将信托作为一种集合性投资工具,通过向公众发行信托计划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同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业务存在重叠和竞争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托公司主要以提供家庭信托安排为主,业务目标是对财产保障、继承以及税务有需求的高资产人士,其业务性质属于非银行(non-banking)金融业务。 |
|||
* [[托拉斯]],一种始于19世纪的经济实体。当时其目的是试图在市场上形成[[垄断]]。 |
* [[托拉斯]],一种始于19世纪的经济实体。当时其目的是试图在市场上形成[[垄断]]。 |
||
* [[信托基金|投资信托]],投资于其它公司的 |
* [[信托基金|投资信托]],投资于其它公司的一种工具,基于信托法或类似法成立。 |
||
** [[不动产投资信託]],依房地产为主的投资信托。 |
** [[不动产投资信託]],依房地产为主的投资信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