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官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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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官话''',相較於[[西北官话|西北官話]],是[[汉语]][[官话]]分区方式中分出的官话的一个分支。
'''华北官话''',相較於[[西北官话|西北官話]],是[[汉语]][[官话]]分区方式中分出的官话的一个分支。


不同於一般的从语音特点分之方式,華北官話是从地域分布进行划分的。它是指[[北京官话|北京]]、[[天津话|天津]]、[[河北省|河北]]、[[河南话|河南]]、[[山东话|山东]]、[[辽宁省|辽宁]]、[[吉林省|吉林]]、[[黑龙江省|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境内的汉语的总和。
不同於一般的从语音特点分之方式,華北官話是从地域分布进行划分的。它是指[[北京官话|北京]]、[[天津话|天津]]、[[河北省|河北]]、[[河南话|河南]]、[[山东话|山东]]、[[辽宁省|辽宁]]、[[吉林省|吉林]]、[[黑龙江省|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境内的汉语的总和。


由于[[中国语言地图集]]裡的官话分区方式已成为[[中国大陆]]方言学界的事实标准,而官话研究集中于中国大陆,因此旧分区方式使用的术语“华北官话”在方言学界已不再被使用。
由于[[中国语言地图集]]裡的官话分区方式已成为[[中国大陆]]方言学界的事实标准,而官话研究集中于中国大陆,因此旧分区方式使用的术语“华北官话”在方言学界已不再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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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官话]]
* [[北方官话]]


{{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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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官话]]
[[Category:官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