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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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余金
| 姓名 = 余金
| 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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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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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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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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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职务 =
| 最高職務 =
| 家 = 大明
| 家 = 大明
| 爵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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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 = [[四川省]][[成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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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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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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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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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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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十二月十六日
| 出生日期 = 十二月十六日
| 出生地 =
| 出生地 =
| 逝世日期 =
| 逝世日期 =
| 逝世地 =
| 逝世地 =
| 墓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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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洪氏
| 配偶 = 洪氏
| 亲属 = 曾祖[[余朝卿]],祖[[余道昇]],父[[余]],母
| 親屬 = 曾祖[[余朝卿]],祖[[余道昇]],父[[余]],母
| 出身 =
| 出身 =
* 成化二年丙戌科
* 成化二年丙戌科
|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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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 =
| 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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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金'''{{BD|1430年||1489年||}},字之,[[四川省]][[成都府]][[]]人,籍,治《[[诗经]]》,年三十七中式成化二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士。十二月十六日生,行一,曾祖[[余朝卿]];祖[[余道昇]];父[[余]];母氏。[[具下]],妻洪氏,弟玉(士);山;泉;琳;玠;瑄。由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五十六名[[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五十二名<ref>《成化二年丙戌科士登科》</ref>。
'''余金'''{{BD|1430年||1489年||}},字之,[[四川省]][[成都府]][[]]人,籍,治《[[詩經]]》,年三十七中式成化二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士。十二月十六日生,行一,曾祖[[余朝卿]];祖[[余道昇]];父[[余]];母氏。[[具下]],妻洪氏,弟玉(士);山;泉;琳;玠;瑄。由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六名[[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五十二名<ref>《成化二年丙戌科士登科》</ref>。


成化六年,授[[]][[知]],在任期治理政廉明<ref>《[[寓圃杂记]]》:余金,字贡之,成都人。成化年为江苏长洲令。郡中权豪棋布,请托无虚日,公一切拒绝。曰:“吾宁不作官,决不能受其使令也。”县当要冲,而繁华甲天下。达官贵使过者,旁务纷杂。旧例必设宴迎劳,公皆罢去,鱼肉一饭,欢然而别。其子弟随侍者,”训饬防范甚严,不得辄至中门。夫人洪氏在县凡五年,惟织紝供公之裳服,机抒之声时闻于外。虽同寮吏卒皆不得见。</ref>。成化十年,召[[察御史]]<ref>《长洲县志》(卷三):余金,字贡之,内江人,进士,六年任。胥缘刀笔为奸利,得深贼者论之,其治益蒸蒸。民相告言罪,辄得其情。或诣他所妄诋曰:“而有神明,令敢尔耶?”岁徭数千家,皆默之。不待案籍差其上下,迄敢喧。嘗见几有素,少子偶之,悉取焚。十年,召御史。</ref>。
成化六年,授[[]][[知]],在任期治理政廉明<ref>《[[寓圃杂记]]》:余金,字贡之,成都人。成化年为江苏长洲令。郡中权豪棋布,请托无虚日,公一切拒绝。曰:“吾宁不作官,决不能受其使令也。”县当要冲,而繁华甲天下。达官贵使过者,旁务纷杂。旧例必设宴迎劳,公皆罢去,鱼肉一饭,欢然而别。其子弟随侍者,”训饬防范甚严,不得辄至中门。夫人洪氏在县凡五年,惟织紝供公之裳服,机抒之声时闻于外。虽同寮吏卒皆不得见。</ref>。成化十年,召[[察御史]]<ref>《长洲县志》(卷三):余金,字贡之,内江人,进士,六年任。胥缘刀笔为奸利,得深贼者论之,其治益蒸蒸。民相告言罪,辄得其情。或诣他所妄诋曰:“而有神明,令敢尔耶?”岁徭数千家,皆默之。不待案籍差其上下,迄敢喧。嘗见几有素,少子偶之,悉取焚。十年,召御史。</ref>。
== 注释 ==
== 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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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人物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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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年丙戌科殿试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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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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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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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明朝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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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余姓|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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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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