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允升:修订间差异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添加的内容 删除的内容
(我来啦, replaced: 東 → 东 (2), 員 → 员, 慶 → 庆 (2), 處 → 处, 龍 → 龙 (2), 豐 → 丰, 監 → 监 (2), 將 → 将, 張 → 张 (3), 調 → 调, 見 → 见, 於 → 于, 運 → 运 (2), 鎮 → 镇, 後 → 后, 書 → 书, 歷 → 历, 園 → 园 (2), 總 → 总 (2), 試 → 试, 兩 → 两, 壓 → 压, 連 → 连, 戲 → 戏 (2), 擊 → 击)
→‎生平:​我来啦, replaced: 復 → 复, 時 → 时, 殺 → 杀, 濟 → 济, 載 → 载, 從 → 从, 宮 → 宫 (2), 鑾 → 銮, 隨 → 随, 欄 → 栏, 尋 → 寻, 駕 → 驾 (2), 記 → 记, 爲 → 为, 辭 → 辞 (2), 牽 → 牵
 
第4行: 第4行:
[[咸丰]]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光緒三年(1877年)由[[江西]][[饒州府]]知府调任[[四川]][[成綿龙茂道]][[道员]]。光緒十九年(1893年)官[[刑部]]尚书。
[[咸丰]]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光緒三年(1877年)由[[江西]][[饒州府]]知府调任[[四川]][[成綿龙茂道]][[道员]]。光緒十九年(1893年)官[[刑部]]尚书。


光緒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896年5月30日)中午,[[永和]]太监李萇材、张受山在北京[[大柵]]“[[庆和园|庆和戏园]]”看戏因争西楼三桌雅座与人发生口角,掌柜黑永闻声前来解劝。下午太监再返庆和园,张受山唆使范连沅、阎葆维、王连科、李来喜、毕汶碌等人持械行凶,后至天全茶馆。中城练勇局的副指挥杨绍时派遣队长赵云起率领兵勇二十名前往镇压。太监见狀挥刀乱砍,竟“击捕者”,赵云起受重创殒命,兵士刘文生、马连恒等多人受伤。薛允升下令将二人斩首。光緒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慈禧太后]]下令要求改判。薛允升仍判张受山“斬立決”,改判李萇材“监候斬,秋后处決”。
光緒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896年5月30日)中午,[[永和]]太监李萇材、张受山在北京[[大柵]]“[[庆和园|庆和戏园]]”看戏因争西楼三桌雅座与人发生口角,掌柜黑永闻声前来解劝。下午太监再返庆和园,张受山唆使范连沅、阎葆维、王连科、李来喜、毕汶碌等人持械行凶,后至天全茶馆。中城练勇局的副指挥杨绍时派遣队长赵云起率领兵勇二十名前往镇压。太监见狀挥刀乱砍,竟“击捕者”,赵云起受重创殒命,兵士刘文生、马连恒等多人受伤。薛允升下令将二人斩首。光緒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慈禧太后]]下令要求改判。薛允升仍判张受山“斬立決”,改判李萇材“监候斬,秋后处決”。


光緒二十三年九月初三,受其侄[[薛]]受賄案连,貶[[宗人府]]府丞。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以病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隨駕至[[河南]],以病卒于[[汴梁]]。<ref>《清史稿》記載:“二十六年,拳禍作,两幸西安。允升赴行在,起用(薛允升)刑部侍郎,授尚书。以老,不允。二十七年,回從駕至河南。病卒,恤如制。”。</ref>
光緒二十三年九月初三,受其侄[[薛]]受賄案连,貶[[宗人府]]府丞。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以病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随驾至[[河南]],以病卒于[[汴梁]]。<ref>《清史稿》记载:“二十六年,拳禍作,两幸西安。允升赴行在,起用(薛允升)刑部侍郎,授尚书。以老,不允。二十七年,回从驾至河南。病卒,恤如制。”。</ref>


== 著作 ==
== 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