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条边: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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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皇室视其兴起的长白山地区及盛京地区(今辽宁省)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龙兴之地”<ref>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旨:“长白山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昭国家茂膺神贶之意”,将长白山地区定为清朝祖宗发祥圣地,封长白山为长白山之神,祀典如五岳。将祭典長白山之神纳人清朝典制仪规,成为定制,规定每年“春秋两祭,吉林将军副都统主之,盛京礼部遣官随祭。国家大典,遣大臣祭告”。——《吉林通志》</ref>。[[乾隆帝]]东巡盛京时所著《老边》诗中写到:“征战纵图进,根本亦须防”,表明柳条边存在是為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所以清朝也称柳条边为边墙。通过修筑柳条边,並且出台諸如“至于外藩蒙古,勿使沿边屯住”等法令,規定除八旗以外,各族民人出入柳條邊需持有各地發行的「路票」,其上写明持票人姓名、年貌、脸色,验证核准后方可进出,并且要从指定的边门出入,以限制各族民人前往柳條邊內定居。除了对东南部朝鲜和西部外藩蒙古的防范之外,由于該地区大多為皇室圍場及八旗封地,封禁政策也是為保护清朝皇室及八旗對这一区域“参山珠河之利”的獨占,并保护当地的满洲旧有风俗。<ref>“柳条边外山野江河产珠,色微青所谓东珠也,圆而粗者天子诸王以之饰冠,价甚贵。人参、貂、獭、猞猁狲、雕、鹿、鏖、鍀鳇鱼诸物。设官督丁,每岁以时采捕,倶有定所、定额。核其多寡而赏罚之。或特遣大人监督,甚重其事。”</ref><ref>舒兰县编纂委员会,《舒兰县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ref>。
清皇室视其兴起的长白山地区及盛京地区(今辽宁省)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龙兴之地”<ref>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旨:“长白山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昭国家茂膺神贶之意”,将长白山地区定为清朝祖宗发祥圣地,封长白山为长白山之神,祀典如五岳。将祭典長白山之神纳人清朝典制仪规,成为定制,规定每年“春秋两祭,吉林将军副都统主之,盛京礼部遣官随祭。国家大典,遣大臣祭告”。——《吉林通志》</ref>。[[乾隆帝]]东巡盛京时所著《老边》诗中写到:“征战纵图进,根本亦须防”,表明柳条边存在是為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所以清朝也称柳条边为边墙。通过修筑柳条边,並且出台諸如“至于外藩蒙古,勿使沿边屯住”等法令,規定除八旗以外,各族民人出入柳條邊需持有各地發行的「路票」,其上写明持票人姓名、年貌、脸色,验证核准后方可进出,并且要从指定的边门出入,以限制各族民人前往柳條邊內定居。除了对东南部朝鲜和西部外藩蒙古的防范之外,由于該地区大多為皇室圍場及八旗封地,封禁政策也是為保护清朝皇室及八旗對这一区域“参山珠河之利”的獨占,并保护当地的满洲旧有风俗。<ref>“柳条边外山野江河产珠,色微青所谓东珠也,圆而粗者天子诸王以之饰冠,价甚贵。人参、貂、獭、猞猁狲、雕、鹿、鏖、鍀鳇鱼诸物。设官督丁,每岁以时采捕,倶有定所、定额。核其多寡而赏罚之。或特遣大人监督,甚重其事。”</ref><ref>舒兰县编纂委员会,《舒兰县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ref>。


儘管清廷制定了相關的封禁政策,但清廷不時默許內地民人進入邊內,內地民人也不斷衝破清廷的禁令,故終清一代有大批内地民人進入了東北地區墾荒,加上當地旗人招佃流民以漁利及民人寄入旗人名下私垦,形成「旗地流失」及「旗民雜居」的情況,對邊疆經濟的發展及當地民族關係產生了深刻影響<ref name="liu2015">{{cite journal |author1=刘小萌 |title=清东北流民与满汉关系 |journal=《清史研究》 |date=2015 |issue=4}}</ref><ref name="暴磊">{{Cite web|url=http://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1693.html|title=浅谈清对东北的封禁政策|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528011951/http://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1693.html|archivedate=2018年5月28日|df=}}</ref><ref>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于东北风俗攸关,但承平日久盛京地方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渐集,若一旦驱逐必致各失生计,是以设立州县管理。——《清高宗实录》卷一</ref><ref>《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刁书仁,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2</ref>。
儘管清廷制定了相關的封禁政策,但清廷不時默許內地民人進入邊內,內地民人也不斷衝破清廷的禁令,故終清一代有大批内地民人進入了東北地區墾荒,加上當地旗人招佃流民以漁利及民人寄入旗人名下私垦,形成「旗地流失」及「旗民雜居」的情況,對邊疆經濟的發展及當地民族關係產生了深刻影響<ref name="liu2015">{{cite journal |author1=刘小萌 |title=清东北流民与满汉关系 |journal=《清史研究》 |date=2015 |issue=4}}</ref><ref name="暴磊">{{Cite web|url=http://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1693.html|title=浅谈清对东北的封禁政策|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528011951/http://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1693.html|archivedate=2018年5月28日|df=}}</ref><ref>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于东北风俗攸关,但承平日久盛京地方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渐集,若一旦驱逐必致各失生计,是以设立州县管理。——《清高宗实录》卷一</ref><ref>《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刁书仁,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2</ref>。


== 組成 ==
== 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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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Polisade-Gate.jpg|缩略图|250px|柳条边边门遗址]]
[[File:Polisade-Gate.jpg|缩略图|250px|柳条边边门遗址]]
=== 結構 ===
=== 結構 ===
根據清[[杨宾]]撰寫的《[[柳边纪略]]》記載,柳条边並不是傳統城墻或邊墻的結構,而是由土堤與柳條組成的障礙<ref name="自动生成1" />,主要由以下結構組成:
根據清[[杨宾]]撰寫的《[[柳边纪略]]》記載,柳条边並不是傳統城墻或邊墻的結構,而是由土堤與柳條組成的障礙<ref name="自动生成1" />,主要由以下結構組成:
* 使用泥土,堆成宽與高各三尺(約一米)的土堤
* 使用泥土,堆成宽與高各三尺(約一米)的土堤
* 在堤上,每相隔五尺,插柳条三株
* 在堤上,每相隔五尺,插柳条三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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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 ===
=== 走向 ===
根據學者[[楊樹森]]在《清柳條邊》一書中的考據,清柳條邊曾多次遷移並不固定,但總體上的形势是,东从大东沟西南濒海起,北上经凤凰城边门,折而东北,经今新宾县东南汪清门,折而西北到今开原县东北的威远堡;由威远堡折而西南行接长城;又由威远堡东北走向到今吉林市北的法特哈。它是以山海关、威远堡,凤凰城和法特哈四个交通要道为点,所联成的一个‘人’字形的封禁篱笆”,主要是將[[盛京]]地區及[[長白山]]區納入包圍之中。
根據學者[[楊樹森]]在《清柳條邊》一書中的考據,清柳條邊曾多次遷移並不固定,但總體上的形势是,东从大东沟西南濒海起,北上经凤凰城边门,折而东北,经今新宾县东南汪清门,折而西北到今开原县东北的威远堡;由威远堡折而西南行接长城;又由威远堡东北走向到今吉林市北的法特哈。它是以山海关、威远堡,凤凰城和法特哈四个交通要道为点,所联成的一个‘人’字形的封禁篱笆”,主要是將[[盛京]]地區及[[長白山]]區納入包圍之中。


=== 變遷 ===
=== 變遷 ===
清初由於《辽东招民授官例》等招撫政策的頒布,大量關內民眾湧向邊內,人口不斷增加<ref name="自动生成2">清边疆农牧业、屯垦研究概述,成崇德,《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1988</ref>,清廷便以“边内地瘠,粮不足支”为由,开始了“展边开垦”的活动,主要開墾方向為內蒙東部地區。 <ref>《清会典事例》卷161《户部·田赋》</ref>
清初由於《辽东招民授官例》等招撫政策的頒布,大量關內民眾湧向邊內,人口不斷增加<ref name="自动生成2">清边疆农牧业、屯垦研究概述,成崇德,《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1988</ref>,清廷便以“边内地瘠,粮不足支”为由,开始了“展边开垦”的活动,主要開墾方向為內蒙東部地區。 <ref>《清会典事例》卷161《户部·田赋》</ref>


順治中期,遼西地區的八旗莊地及民地已逐漸大量分佈于邊外<ref>“辽阳、铁岭至山海关,八旗庄地多有在边外者,相沿已久”</ref>,清廷由此宣佈為了不影響生產生活而酌情開關<ref>“不必迁移,令照旧种住,惟酌量边界开门,勿误耕获”</ref>。
順治中期,遼西地區的八旗莊地及民地已逐漸大量分佈于邊外<ref>“辽阳、铁岭至山海关,八旗庄地多有在边外者,相沿已久”</ref>,清廷由此宣佈為了不影響生產生活而酌情開關<ref>“不必迁移,令照旧种住,惟酌量边界开门,勿误耕获”</ref>。


此後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開始規劃展邊,至康熙十年開始執行。自康熙十年(1671年)至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的26年間,柳條邊經歷多次展邊,向西向北擴展了部分土地,將[[開原]]縣等莊地集中的地區劃入邊內,在西北方向相較於明遼東邊墻要擴展了數十里。 <ref>“自义县西北九官台,迤逦西南,经松岭门,至新台门,较明边外展六十里”,“自义县西南至长城亦有宽展明置障塞”,“并展明边广宁迤东,沿古塞旧址,经彰武、法库,以至开原城西前楼台,穿过明边,经威远堡东南,又穿明边,展到兴京以接凤凰城” 《奉天通志》卷78《山川十二》</ref>
此後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開始規劃展邊,至康熙十年開始執行。自康熙十年(1671年)至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的26年間,柳條邊經歷多次展邊,向西向北擴展了部分土地,將[[開原]]縣等莊地集中的地區劃入邊內,在西北方向相較於明遼東邊墻要擴展了數十里。 <ref>“自义县西北九官台,迤逦西南,经松岭门,至新台门,较明边外展六十里”,“自义县西南至长城亦有宽展明置障塞”,“并展明边广宁迤东,沿古塞旧址,经彰武、法库,以至开原城西前楼台,穿过明边,经威远堡东南,又穿明边,展到兴京以接凤凰城” 《奉天通志》卷78《山川十二》</ref>


== 歷史 ==
== 歷史 ==
[[八旗]]權貴把今[[遼寧省]]的辽东地区和今[[吉林省]]的長白山地区視作「龍興之地」,予以高度重視,因此自清初即開始著手封禁東北的政策,对民人进出边内及定居嚴格限制,以保育當地的自然資源、維護邊內旗人封地及維持清朝皇族對當地自然資源的獨佔<ref name="liu2015"/><ref>柳条边封禁的目的及保护作用,宋伟宏,吉林省博物館,2014</ref><ref>{{Cite web|url=http://ww2.ccdqw.com/shgc/2014-08-01/2289.html|title=柳边封禁|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615030257/http://ww2.ccdqw.com/shgc/2014-08-01/2289.html|archivedate=2018年6月15日|df=}}</ref>。
[[八旗]]權貴把今[[遼寧省]]的辽东地区和今[[吉林省]]的長白山地区視作「龍興之地」,予以高度重視,因此自清初即開始著手封禁東北的政策,对民人进出边内及定居嚴格限制,以保育當地的自然資源、維護邊內旗人封地及維持清朝皇族對當地自然資源的獨佔<ref name="liu2015"/><ref>柳条边封禁的目的及保护作用,宋伟宏,吉林省博物館,2014</ref><ref>{{Cite web|url=http://ww2.ccdqw.com/shgc/2014-08-01/2289.html|title=柳边封禁|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615030257/http://ww2.ccdqw.com/shgc/2014-08-01/2289.html|archivedate=2018年6月15日|df=}}</ref>。


柳条边栅栏和内地卡伦相配合的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主要分为六个阶段<ref>杨余栋等.清东北史</ref>。
柳条边栅栏和内地卡伦相配合的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主要分为六个阶段<ref>杨余栋等.清东北史</ref>。
# '''鼓勵開拓''',1667年之前
# '''鼓勵開拓''',1667年之前
# '''部分限制''',1667-1740年,即康熙六年至乾隆五年,共計73年。
# '''部分限制''',1667-1740年,即康熙六年至乾隆五年,共計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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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由於戰爭破壞及八旗從龍入關影響,東北地區呈現“荒域废堡,败瓦残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景象。因此清廷開始招撫各地流民出關參與開墾,許其居住并賜予土地<ref name="自动生成2" />。
清朝初年,由於戰爭破壞及八旗從龍入關影響,東北地區呈現“荒域废堡,败瓦残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景象。因此清廷開始招撫各地流民出關參與開墾,許其居住并賜予土地<ref name="自动生成2" />。


顺治十年(1653),政府颁布了《辽东招民授官例》,其规定了应招加入垦荒者,皆给于口粮、种子、更牛等生产资料,并给予突出贡献的招领人各种官职、自此关内的大批农民开始大量流向辽东。从顺治十年(1653)到康熙七年(1668),奉天、锦州两府新增人丁(非人口數)达16643人,从康熙八年到十五年又新增10270人。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四年,奉天的耕地从60933亩增加到311750亩,净增250871亩,耕地增加了四倍之多。<ref>王何. 清农耕区发展问题研究[D]. 2018.</ref>
顺治十年(1653),政府颁布了《辽东招民授官例》,其规定了应招加入垦荒者,皆给于口粮、种子、更牛等生产资料,并给予突出贡献的招领人各种官职、自此关内的大批农民开始大量流向辽东。从顺治十年(1653)到康熙七年(1668),奉天、锦州两府新增人丁(非人口數)达16643人,从康熙八年到十五年又新增10270人。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四年,奉天的耕地从60933亩增加到311750亩,净增250871亩,耕地增加了四倍之多。<ref>王何. 清农耕区发展问题研究[D]. 2018.</ref>


=== 政策開始 ===
=== 政策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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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地''',蒙古八旗或蒙部所有,由各盟管辖。
# '''蒙地''',蒙古八旗或蒙部所有,由各盟管辖。


这四类土地由民法物权的角度看,又可分为三项:私有地、公有地和国有地。清中前期,东北的地权少量为私有,多为官有和国有土地。而私有部分又以旗地为主。根據《盛京通志》記載,邊內的盛京地區,顺治十八年旗地为2652582亩,民地60693亩;康熙三十二年旗地为7271569亩,民地311750亩;雍正朝旗地為14206940亩,民地1823047亩.近一百年間旗地只增長了6倍左右,而民地則擴張了30倍有餘。
这四类土地由民法物权的角度看,又可分为三项:私有地、公有地和国有地。清中前期,东北的地权少量为私有,多为官有和国有土地。而私有部分又以旗地为主。根據《盛京通志》記載,邊內的盛京地區,顺治十八年旗地为2652582亩,民地60693亩;康熙三十二年旗地为7271569亩,民地311750亩;雍正朝旗地為14206940亩,民地1823047亩.近一百年間旗地只增長了6倍左右,而民地則擴張了30倍有餘。


==== 旗民交產 ====
==== 旗民交產 ====
旗地為八旗成員從清政府分得的“份地”。顺治七年,清廷出於維護這一八旗特權的角度,颁发“旗民不交产”例,規定旗人只擁有土地使用權,严格禁止旗人私自販賣土地,違反者差撤入官。<ref>(清)額爾泰等,《八旗通志》,卷七十</ref><ref>“旗地有限,若任家奴及民人契買,將來旗產勢必盡歸民人”——《旗民交产章程》,</ref>这一政策并不限于东北地区,也同样适用于关内,但东北地权关系特殊,这一政策对东北的意义显然要大于全国。自招垦令废除后,从法律上讲,民人新获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變得更加困難,因此更難在邊內落户生根。因此在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关内人民移居东北地区的步伐虽然始终未停,但进展相对缓慢。<ref>管书合. 地权变动与清东北移民[J]. 江西社会科学, 2015(7):158-164.</ref>而邊內旗地交產轉化實際上依舊在持續進行,為了規避禁令,一般途徑是,旗人先租賃給進入邊內的民人(流民或墾民)耕種,一段時間后向民人出典,最終完全轉化為民人私產。<ref>“新移京旗蘇拉,往往不能耕作,始而僱傭流民代為力田,久而多為民有。”</ref>即以長租或典當借錢的方式進行實際上的交易。
旗地為八旗成員從清政府分得的“份地”。顺治七年,清廷出於維護這一八旗特權的角度,颁发“旗民不交产”例,規定旗人只擁有土地使用權,严格禁止旗人私自販賣土地,違反者差撤入官。<ref>(清)額爾泰等,《八旗通志》,卷七十</ref><ref>“旗地有限,若任家奴及民人契買,將來旗產勢必盡歸民人”——《旗民交产章程》,</ref>这一政策并不限于东北地区,也同样适用于关内,但东北地权关系特殊,这一政策对东北的意义显然要大于全国。自招垦令废除后,从法律上讲,民人新获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變得更加困難,因此更難在邊內落户生根。因此在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关内人民移居东北地区的步伐虽然始终未停,但进展相对缓慢。<ref>管书合. 地权变动与清东北移民[J]. 江西社会科学, 2015(7):158-164.</ref>而邊內旗地交產轉化實際上依舊在持續進行,為了規避禁令,一般途徑是,旗人先租賃給進入邊內的民人(流民或墾民)耕種,一段時間后向民人出典,最終完全轉化為民人私產。<ref>“新移京旗蘇拉,往往不能耕作,始而僱傭流民代為力田,久而多為民有。”</ref>即以長租或典當借錢的方式進行實際上的交易。


旗民交產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ref>清旗民交产案件所见旗地管理之法令变迁.張玲玉等.2018</ref>:
旗民交產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ref>清旗民交产案件所见旗地管理之法令变迁.張玲玉等.2018</ref>:
* '''典''',將土地典讓給債權人或當鋪,獲得一次性的收入,同時規避直接售賣帶來的問題。往往回贖期限較長,以致最終難以回贖,土地變相被轉讓。<ref>“多勒年限,致日久難贖,名典實賣”——《清高宗實錄》卷557</ref>
* '''典''',將土地典讓給債權人或當鋪,獲得一次性的收入,同時規避直接售賣帶來的問題。往往回贖期限較長,以致最終難以回贖,土地變相被轉讓。<ref>“多勒年限,致日久難贖,名典實賣”——《清高宗實錄》卷557</ref>
* '''押''',即將土地作為借款抵押物,按月支付利息,超過日期未償還本金則土地所有權就被轉讓。而清民間高利貸往往條件苛刻,以使債權人能藉此獲取土地。
* '''押''',即將土地作為借款抵押物,按月支付利息,超過日期未償還本金則土地所有權就被轉讓。而清民間高利貸往往條件苛刻,以使債權人能藉此獲取土地。
* '''賣''',即直接進行土地所有權的交易,但此舉受到清廷嚴格限制及管控。
* '''賣''',即直接進行土地所有權的交易,但此舉受到清廷嚴格限制及管控。


第79行: 第79行:
乾隆三年(1738),為了解決旗人生計問題,政府下令“公产旗地准民人置买”。<ref>先前以旗人生计贫乏者多,令王大臣议,将八旗入官地亩立为公产,取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但此等入官地亩,内有清朝定鼎之初,圈给八旗官兵,将钱粮全行豁免者;亦有旗人与百姓自相交易,出银置买,仍在州县纳粮者,两种原属不同。只因旗产入官,有粮无粮,未经分晰,一并交官收租,是以部册一并造入公产。此项民地,在契买时,旗人执业,民人得价,原系彼此乐从之事。若以入官之后,一概定为公产,不准置买,殊非轸恤黎民本意。为此,特颁谕旨,除原圈官地,为旗人世业,不容民间置买外,其旗人自置有粮民地,现在入官者,如有愿售之人,不论旗、民,一体准照原估价值变卖。将银两交解司库,陆续咨解户部,交各旗料理生息,分给旗人,使得实惠。至于民买官地,地方官不得中饱垄断,务使旗、民两便。——《欽定皇朝通志·卷八十二》</ref>
乾隆三年(1738),為了解決旗人生計問題,政府下令“公产旗地准民人置买”。<ref>先前以旗人生计贫乏者多,令王大臣议,将八旗入官地亩立为公产,取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但此等入官地亩,内有清朝定鼎之初,圈给八旗官兵,将钱粮全行豁免者;亦有旗人与百姓自相交易,出银置买,仍在州县纳粮者,两种原属不同。只因旗产入官,有粮无粮,未经分晰,一并交官收租,是以部册一并造入公产。此项民地,在契买时,旗人执业,民人得价,原系彼此乐从之事。若以入官之后,一概定为公产,不准置买,殊非轸恤黎民本意。为此,特颁谕旨,除原圈官地,为旗人世业,不容民间置买外,其旗人自置有粮民地,现在入官者,如有愿售之人,不论旗、民,一体准照原估价值变卖。将银两交解司库,陆续咨解户部,交各旗料理生息,分给旗人,使得实惠。至于民买官地,地方官不得中饱垄断,务使旗、民两便。——《欽定皇朝通志·卷八十二》</ref>


在清中葉后,旗地出典更是司空見慣,因此清廷在1852年後逐漸開始放寬對旗民交產的限制,改以對“民典旗地”進行“生科納賦”的方式進行統一管理,以增加財政收入,變相承認了旗民交產。<ref>《略論清中葉以後東北旗地制度的破壞》.張強等.長春大學學報.2010.7</ref>
在清中葉后,旗地出典更是司空見慣,因此清廷在1852年後逐漸開始放寬對旗民交產的限制,改以對“民典旗地”進行“生科納賦”的方式進行統一管理,以增加財政收入,變相承認了旗民交產。<ref>《略論清中葉以後東北旗地制度的破壞》.張強等.長春大學學報.2010.7</ref>


==== 出入政策 ====
==== 出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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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關內的水災導致有大量難民背井離鄉,部分進入京城暫時棲身,湧入京師的災民均達數萬之眾,部分向外流動,當時有大批難民沿柳條邊一線遷徙和定居<ref name="方萧魏">方修琦,萧凌波,魏柱灯《8~19世纪之交华北平原气候转冷的社会影响及其发生机制》〈中国科学〉,2013年,第43卷第5期</ref>。
1801年,關內的水災導致有大量難民背井離鄉,部分進入京城暫時棲身,湧入京師的災民均達數萬之眾,部分向外流動,當時有大批難民沿柳條邊一線遷徙和定居<ref name="方萧魏">方修琦,萧凌波,魏柱灯《8~19世纪之交华北平原气候转冷的社会影响及其发生机制》〈中国科学〉,2013年,第43卷第5期</ref>。


1804至1819年間,清廷因顧慮移民過多威脅“龍興之地”,決定重申封禁政策。進入19世紀10年代,在對邊外地區的私墾聚落進行大規模清理的行動告一段落,以及封禁效果顯現之後,[[華北平原]]難民問題失控,行為日趨暴力,盜匪橫行,區內清首次大規模起義事件在1813年旱災背景下爆發<ref name="方萧魏"/>。
1804至1819年間,清廷因顧慮移民過多威脅“龍興之地”,決定重申封禁政策。進入19世紀10年代,在對邊外地區的私墾聚落進行大規模清理的行動告一段落,以及封禁效果顯現之後,[[華北平原]]難民問題失控,行為日趨暴力,盜匪橫行,區內清首次大規模起義事件在1813年旱災背景下爆發<ref name="方萧魏"/>。


=== 徹底廢除 ===
=== 徹底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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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影响 ==
== 作用影响 ==
满洲贵族出於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維護其政治及經濟特權,阻礙人員自由流動與民眾遷入的目的,從而修筑柳条边<ref>{{cite journal |author1=张杰 |title=《柳条边、印票与清朝东北封禁新论》 |journal=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date=1999}}</ref>。邊內土地也是清廷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的重要保障,通過“以资养赡”的方式,“移驻京旗闲散”,讓生活拮据的旗人前往邊內的“旗地”自行生產謀生<ref>清仁宗实录》[M]卷256,嘉庆十七年四月甲辰</ref>。柳条边的“边”除了标示“禁区”的界限外,更主要的是盛京和宁古塔、[[内札萨克蒙古]]几个行政区的分界线。如清地方志载:“清起东北,蒙古内附,修边示限,使畜牧游猎之民,知所止境,设门置守,以资镇慑。”<ref>{{cite book |title=《奉天通志》 |page=卷七八}}</ref>“吉林、开原以西边外,为蒙古科尔沁等诸部驻牧地。”<ref>{{cite book |title=《大清一统志》 |page=卷六○,《奉天府二》}}</ref>以及康熙时高士奇的《息从东巡日录》称:“癸亥,道经柳条边,插柳结绳,以界蒙古。”柳条边不仅是政区界线,并且具有经济分界的功效。柳条边划定了东北的农耕区、狩猎采集区、游牧区三个经济区,它是北方农牧林交错带的界标,是一条人造的生态隔离带。它在客观上对恢复辽东地区被战争破坏的经济、保护东北边外地区原有的生态资源起到重要作用<ref>{{cite journal |author1=关亚新 |title=清柳条边对东北地区生态环境的作用及影响 |journal=史学集刊 |date=2010 |issue=6}}</ref>。但是其隔离作用束缚了边外城镇的发展,限制了人民的自由迁徙,更使得俄国人有机可乘,直到清末东北弛禁后,进入东北的移民人数才达到顶峰<ref>{{cite journal |author1=齐心 |title=清柳条边与东北地区的民族融合 |journal=兰台世界 |date=2012 |issue=10}}</ref>。
满洲贵族出於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維護其政治及經濟特權,阻礙人員自由流動與民眾遷入的目的,從而修筑柳条边<ref>{{cite journal |author1=张杰 |title=《柳条边、印票与清朝东北封禁新论》 |journal=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date=1999}}</ref>。邊內土地也是清廷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的重要保障,通過“以资养赡”的方式,“移驻京旗闲散”,讓生活拮据的旗人前往邊內的“旗地”自行生產謀生<ref>清仁宗实录》[M]卷256,嘉庆十七年四月甲辰</ref>。柳条边的“边”除了标示“禁区”的界限外,更主要的是盛京和宁古塔、[[内札萨克蒙古]]几个行政区的分界线。如清地方志载:“清起东北,蒙古内附,修边示限,使畜牧游猎之民,知所止境,设门置守,以资镇慑。”<ref>{{cite book |title=《奉天通志》 |page=卷七八}}</ref>“吉林、开原以西边外,为蒙古科尔沁等诸部驻牧地。”<ref>{{cite book |title=《大清一统志》 |page=卷六○,《奉天府二》}}</ref>以及康熙时高士奇的《息从东巡日录》称:“癸亥,道经柳条边,插柳结绳,以界蒙古。”柳条边不仅是政区界线,并且具有经济分界的功效。柳条边划定了东北的农耕区、狩猎采集区、游牧区三个经济区,它是北方农牧林交错带的界标,是一条人造的生态隔离带。它在客观上对恢复辽东地区被战争破坏的经济、保护东北边外地区原有的生态资源起到重要作用<ref>{{cite journal |author1=关亚新 |title=清柳条边对东北地区生态环境的作用及影响 |journal=史学集刊 |date=2010 |issue=6}}</ref>。但是其隔离作用束缚了边外城镇的发展,限制了人民的自由迁徙,更使得俄国人有机可乘,直到清末东北弛禁后,进入东北的移民人数才达到顶峰<ref>{{cite journal |author1=齐心 |title=清柳条边与东北地区的民族融合 |journal=兰台世界 |date=2012 |issue=10}}</ref>。


=== 監視朝鮮 ===
=== 監視朝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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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分佈與人口變化 ==
== 民族分佈與人口變化 ==
前中期東北地區的人口增長主要以柳條邊包圍的盛京地區為主,而邊外更北的吉林與黑龍江地區則人口增長緩慢,開發遲緩。
前中期東北地區的人口增長主要以柳條邊包圍的盛京地區為主,而邊外更北的吉林與黑龍江地區則人口增長緩慢,開發遲緩。
=== 柳條邊內 ===
=== 柳條邊內 ===
邊內的盛京地區,根據《盛京通志》記載,僅奉天府,從順治十八年(1661)年丁數5557,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的丁數26227,雍正二年(1724)的丁數42210,再到乾隆十八年(1753)的丁數221732,而乾隆三十一年年(1766)更是達到了丁數713485。人口因為民人的流入而快速增長。
邊內的盛京地區,根據《盛京通志》記載,僅奉天府,從順治十八年(1661)年丁數5557,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的丁數26227,雍正二年(1724)的丁數42210,再到乾隆十八年(1753)的丁數221732,而乾隆三十一年年(1766)更是達到了丁數713485。人口因為民人的流入而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