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同祖: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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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因不屈就伪政权,只身南下,在重庆任国民政府贸易委员会调查处处员。1939年夏,应吴文藻和费孝通之邀任教于[[云南大学]],由社会、政经、法律三系合聘为讲师,后升为副教授、教授,开设了“中国经济史”、“中国社会史”及“中国法制史”三门课程。1944年,在[[西南联大]]社会系兼课,讲授“中国社会史”。期间写作《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文版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英文版1961年以《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为名在[[巴黎]]出版(巴黎大学高等研究实用学院经济及社会科学部)。此书从法律和社会的角度研究中国历史,被誉为开创性的著作,获得国际性的声誉,成为研究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的必读参考书。<ref name="ideobook.com"/>
1938年因不屈就伪政权,只身南下,在重庆任国民政府贸易委员会调查处处员。1939年夏,应吴文藻和费孝通之邀任教于[[云南大学]],由社会、政经、法律三系合聘为讲师,后升为副教授、教授,开设了“中国经济史”、“中国社会史”及“中国法制史”三门课程。1944年,在[[西南联大]]社会系兼课,讲授“中国社会史”。期间写作《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文版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英文版1961年以《传统中国的法律与社会》为名在[[巴黎]]出版(巴黎大学高等研究实用学院经济及社会科学部)。此书从法律和社会的角度研究中国历史,被誉为开创性的著作,获得国际性的声誉,成为研究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的必读参考书。<ref name="ideobook.com"/>


1945年春,应[[魏特夫]]之邀赴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从事汉史研究。期间完成《汉社会结构》([[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72年)初稿。1955年,因[[杨联陞]]推荐,被聘为[[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仍研究中国史,并开设“中国法律”课程。期间,完成《清地方政府》一书(1962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西方汉学界有较大影响。1962年,应邀任教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系,开设[[中国通史]]和[[古汉语]]课程。<ref name="jds.cass.cn"/>
1945年春,应[[魏特夫]]之邀赴美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历史研究室研究员,从事汉史研究。期间完成《汉社会结构》([[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72年)初稿。1955年,因[[杨联陞]]推荐,被聘为[[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仍研究中国史,并开设“中国法律”课程。期间,完成《清地方政府》一书(1962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西方汉学界有较大影响。1962年,应邀任教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系,开设[[中国通史]]和[[古汉语]]课程。<ref name="jds.cass.cn"/>


妻子赵曾玖已于1949年冬携子女离美回国。1965年辞职回国。因文革,在北京住了一年,未安排工作,回原籍。妻子赵曾玖则任职于贵州省科委。1971年始安排在湖南文史馆工作,妻子同年退休,回长沙团聚。两人合译《艾登回忆录》(197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76年妻病故,到北京女儿家小住,被借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译《史迪威资料》(中华书局于1978年出版)。1978年春正式调入近代史所,任二级研究员。1985年起享受终身不退休专家待遇。期间曾有写作计划,但未完成。<ref name="ideobook.com"/>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ref name="cmsold.cms.org.cn 2006">{{cite web | title=中国社科院公示首批学部委员名单 | website=cmsold.cms.org.cn | date=2006-07-18 | url=http://cmsold.cms.org.cn/news/20060718.htm | language=zh | access-date=2022-04-17}}</ref><ref name="中国政府网_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ite web | title=社科院产生首批47名学部委员和95名荣誉学部委员 | website=中国政府网_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url=http://www.gov.cn/jrzg/2006-08/02/content_352085.htm | language=zh | access-date=2022-04-17}}</ref>。
妻子赵曾玖已于1949年冬携子女离美回国。1965年辞职回国。因文革,在北京住了一年,未安排工作,回原籍。妻子赵曾玖则任职于贵州省科委。1971年始安排在湖南文史馆工作,妻子同年退休,回长沙团聚。两人合译《艾登回忆录》(197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76年妻病故,到北京女儿家小住,被借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译《史迪威资料》(中华书局于1978年出版)。1978年春正式调入近代史所,任二级研究员。1985年起享受终身不退休专家待遇。期间曾有写作计划,但未完成。<ref name="ideobook.com"/>2006年,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ref name="cmsold.cms.org.cn 2006">{{cite web | title=中国社科院公示首批学部委员名单 | website=cmsold.cms.org.cn | date=2006-07-18 | url=http://cmsold.cms.org.cn/news/20060718.htm | language=zh | access-date=2022-04-17}}</ref><ref name="中国政府网_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ite web | title=社科院产生首批47名学部委员和95名荣誉学部委员 | website=中国政府网_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url=http://www.gov.cn/jrzg/2006-08/02/content_352085.htm | language=zh | access-date=2022-04-17}}</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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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封建社会》
* 《中国封建社会》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 《清地方政府》
* 《清地方政府》
* 《汉社会结构》
* 《汉社会结构》


== 参考资料 ==
==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