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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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为顺应形势发展<ref>此次修宪背景,可参阅近年[[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的《宪法学》教材,或参阅孙丙珠:《修宪提高了我国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 </ref>,[[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宪法部分条文再度修正。修改后的宪法进一步提高了私有经济地位。
1999年,为顺应形势发展<ref>此次修宪背景,可参阅近年[[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的《宪法学》教材,或参阅孙丙珠:《修宪提高了我国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 </ref>,[[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宪法部分条文再度修正。修改后的宪法进一步提高了私有经济地位。


2004年,宪法再度修正。除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外,原条文中的戒严状态改为紧急状态并授权国家主席宣布紧急状态,另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也写入宪法。
2004年,宪法再度修正。除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外,原条文中的戒严状态改为紧急状态并授权国家主席根据人大决定宣布紧急状态,另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也写入宪法。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序言,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和职权,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修进宪法的正文中,同时建议从宪法中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副主席]]“[[任期制|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修正案。<ref>{{Cite web|title=(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url=http://www.xinhuanet.com/2018-02/25/c_1122451187.htm|accessdate=2018-02-26|date=2018-02-25|publisher=[[新华网]]|||}}</ref>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将[[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序言,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和职权,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修进宪法的正文中,同时建议从宪法中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副主席]]“[[任期制|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修正案。<ref>{{Cite web|title=(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url=http://www.xinhuanet.com/2018-02/25/c_1122451187.htm|accessdate=2018-02-26|date=2018-02-25|publisher=[[新华网]]|||}}</ref>

== 参见 ==
== 参见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